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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剂“良方”医治产业振兴四种“病痛”

发布时间:2024-09-1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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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振兴是增强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源泉,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产业振兴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能力水平方面的“关节痛”“经络堵”问题,特别是政策规划持续性、土地资源支撑力、奖补措施精准性、考核指标合理性四个方面存在明显的问题不足,导致政策措施、财政投入难以发挥应有效果,追求产业兴旺还道阻且长。

一是以政策定力医规划转向“关节痛”。一些地方因规划不足,或仅因领导变更,就会出现产业规划、政策倾向的变化,这可能导致地方深耕细作、长期积累的乡村产业“发育不良”,还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农民以及地方政府的针对性投入“打水漂”,影响到地方企业、农民等对政府的信心和政策配合度。以某地方连续三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乡村产业目标任务的变动为例,2020年提出要做大做强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枸杞、酿酒葡萄等特色优势产业,提出要让“五大之乡”品牌更加响亮;2021年删去优质粮食、瓜菜,将现代畜牧具体为肉牛、滩羊以及奶产业,将酿酒葡萄置换为葡萄酒,并调整了各种类次序,“五大之乡”品牌则再未出现;2022年则将绿色食品确定为重点支持产业。针对规划多变引起的“关节痛”问题,各地应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前加强“十五五”规划谋划,合理编制乡村振兴产业规划,指导镇村依据特色产业及时调整规划,对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乡村振兴产业相关各类指导意见、奖补政策,加强合规划性审查,保障政策的延续性、长期性。对确需调整政策方向的情况,加强调研论证,在谋划阶段面向专家、市场、群众开展多轮意见征求,避免地方政府、企业、农户等对政策变化“措手不及”。对上级政策变化可能导致的已签约项目不能落地、已许诺奖补不能兑现等负面影响加强提前研判,提前公开政策并留出足够转向时间,对无法避免的市场主体亏损拨划专项资金进行赔偿,对地方政府相关指标受影响降低的情况进行研判,适当降低相应目标要求。

二是以盘活土地资源医乡村产业“立不稳”。过去数年间,国内每年批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大约在500万到600万亩之间,数量相对较少。然而,由于城乡发展不均、土地管理不够科学等原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大部分被投放到城市地区,农村闲置的国有资产、宅基地等又难以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导致乡村振兴产业时常无地可用。例如,贺兰县在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入市的试点中发现,政策允许入市交易的集体建设用地较少,而宅基地交易后进行建设的相关政策不明,交易意愿普遍不高,土地盘活效果不佳。另外,贺兰县还有一些乡村学校等国有资产因产权不明、缺乏政策依据等原因而长期闲置。同时,伴随三产融合加速,农业的边界开始模糊,但随着土地政策收紧和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政策出台,一些农业经营主体产业融合遇到困难。例如,贺兰县新平园区、金贵镇银河村等多处草莓温棚,为增收附带采摘观光,但由于土地属性只能建设管护房,不能建设网红景观,相对于内含建设用地的观光园,更难吸引游客。针对因土地资源“囊中羞涩”引起的乡村产业“立不稳”现象,各地应优化完善《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等政策,对不同省市区根据其农业GDP、农村地区面积、涉农人口等数据占比情况,明确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强化土地调规政策的弹性和刚性,探索通过技术手段,在保障占补平衡中耕地质量不下降的基础上,对国土空间调查数据与实际耕地范围不一致、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等情况留出推动土地调规的“后路”。通过合理调规推动点状供地,为农户在农用地中少量建设经营用房、推动三产融合提供合法途径。在部分条件适宜的地区,试点扩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放宽取得土地后进行投资建设的约束,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高位推动乡村闲置小学等闲置国有资产盘活,特别是打通各部门间行政壁垒,避免国有资产无奈“沉睡”。加快探索承包地、宅基地等有偿推出,为乡村用地扩大“增量”。

三是以完善奖补办法医资金输送“经络堵”。部分乡村振兴产业奖补政策设置不合理,奖补没能精准“追着产业去”,撬动优质投资、培育目标产业的效果不够明显,反倒是一些产业“追着奖补来”,为获得奖补资金而影响正常发展。同时,一些奖补资金认定和发放流程不够合理,抬高申请政策的时间成本,还可能因政策漏洞而留下不公平乃至腐败风险。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财政局对汉滨区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补办法的调研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足。例如,部分产业只补增量不补存量,这不仅可能影响产业规模持续巩固、增长,还可能导致经营主体盲目开发新建项目。产业奖扶以到户类、普惠性政策为主,对目标特色产业的精准补贴不足,带动作用不强。此外,部分部门普遍提前收集、审核申报资料,可能导致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因为资料不齐无法申请奖补,只能延缓投资等待来年。针对因奖补措施“因果倒置”引起的资金“经络堵”问题,各地应改进完善奖补政策,优化申报、认定和兑现程序,提高奖补政策的可及性、精准性,充分发挥奖补政策对重点产业、先进产业模式的撬动作用。提高相关政务服务的便利度,消除可能存在的“软障碍”,推行电子申报审批、资料标准清单化、共性资料信息共享,降低申报主体人力物力成本,压缩审批工作人员“主观判断”的空间。合理设置奖补政策的适用条件,在避免门槛过高的基础上,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加强针对产业特点、产业模式的精准奖补,在产业链融入、土地规模利用、一二三产融合、精尖技术应用等方面设置条件,推动奖补资金更多分配给优质市场主体。加强针对产业发展成效的精准奖补,在交税、绿色节能、农民增收等方面设置条件,更好发挥资金的激励作用。

四是以优化考核指标医基层容易“用错力”。一些地方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情况的考核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难以充分反应产业发展的真实情况,还可能导致地方为追求指标“好看”而“赔本赚吆喝”、增大基层负担,乃至出现统计造假。例如,现行统计制度中,农作物种植面积是每一茬(每一次播种)统计一次,则相同的耕地面积上,种植多茬(一年种多轮)作物的“种植面积”指标,就比种植单茬(一年种一轮)作物的种植差异较大,如西红柿一般每年种2茬,反映到“种植面积”指标中是其占地面积的2倍,而油麦菜等一般每年种5-6茬,反映到“种植面积”指标中是其占地面积的5-6倍,农户因往年市场价格、种资价格等原因会选择不同作物进行种植,农作物种植面积理应出现高低波动。而一些地方的“菜篮子”“米袋子”考核由于片面关注“种植面积”的绝对值大小指标,会在因作物不同而出现正常指标波动时“情绪过激”,甚至多部门联合对统计部门“施压”,不仅容易加大基层工作负担,还可能干扰统计造成数据失真。针对因考核指标“脱离实际”引起的基层容易“用错力”现象,各地应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系,规范推动执行,避免考核出现“唯数据”“唯指标”“唯领导”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错误导向。避免对基层产业发展的考核设置过多宏观指标,避免基层对宏观数据的合理波动错误进行“锱铢必较”的微观干预。设置更多反映技术、人才、增加值等“产业质量”的指标,并合理增大其权重,降低投资额、销售额、产值等反映“体量”的指标权重,推动考核指标更好反映产业发展质量,树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导向。对作物种植量等并非“多多益善”的指标避免线性考量,合理建立函数以更好摹画部分指标对高质量发展的“边际效应”。严格执行统计法,探索统计部门垂管制度,避免各部门过多掌握过程数据,降低地方政府过度干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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