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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编办2016年预算和“三公经费”批复说明

索引号 640122-102/2017-0015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编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预算
关 键 词

  按照《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贺财发〔2016〕31号)文件精神,现将县编办2016年预算和“三公经费”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贺党办〔2009〕129号)和《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贺编发〔2006〕29号),明确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贺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名(其中:副科1名、科员2名)。 

  我办现有人员6名,其中行政人员3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编办2016年预算共81.41万元,全部为财政经费拨款。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群众团体机关)、乡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2.按照中央、区、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研究拟订县乡两级党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审核并监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三定” 规定(方案)的实施;指导、协调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并监督事业单位“九定”规定,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推进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走向社会化、市场化。 

    4.拟订县乡机构限额、行政事业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乡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定编标准,分配和管理自治区下达的各类编制。 

    5.协调县委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县委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督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机构资格。 

    6.研究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处理违反机构编制规定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7.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责履行情况;审核、办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新增人员的列编手续,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中编制及实有人员的审核;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9.负责县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国统一代码标识的分配颁码和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的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支出共计68.41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41.65万元。 

  1.在职人员工资(统发)41.65万元。 

  (二)社会保障缴费16.54万元。 

  1.工伤保险0.19万元。 

  2.生育保险0.15万元。 

  3.财政补助医疗保险3.09万元。 

  4.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10.80万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2.31万元。 

  (三)其他人员支出1.80万元。 

  1.临时工工资1.80万元。(经编制部门批准)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 

  1.一般公用支出(综合定额项目)3.01万元。 

  2.办公用房取暖费0.59万元。 

  3.工会经费0.37万元。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万元。 

  1.住房公积金4.45万元。 

  三、项目支出共计13.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万元,其中: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费1.00万元。 

  2.人员外调经费1.00万元。 

  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费1.00万元。 

  4.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经费1.00万元。 

  5.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经费及培训1.00万元。 

  6.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经费1.00万元。 

  7.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经费1.00万元。 

  8.党政机关网站开办、资格复审和网站标识6.0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5万元,同比减少1.35万元,下降72.9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0.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35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根据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我单位属于公务用车改革范围,计划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不予安排公务用车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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