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贺兰县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贺党办〔2009〕129号)和《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贺编发〔2006〕29号),明确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贺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名(其中:副科1名、科员2名)。
我办现有人员6名,其中行政人员5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1名。编办2017年预算共81.29万元,全部为财政经费拨款。
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群众团体机关)、乡镇的机构编制工作,对全县事业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按照中央、区、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审核并监督实施县直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推进党政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三)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承担县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及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机构资格。
(四)组织开展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县直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县级拟设事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核县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意见。
(五)监督检查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审核、办理党政群机关、县级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新增人员的列编手续,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中编制及实有人员的审核;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六)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报批和执行工作;分配和管理自治区下达的各类编制。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域名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的分配发证和机构编制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贺兰县编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
附件:贺兰县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