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贺兰县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机构设置
人大设置为一室四委,即:办公室、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信访工作委员会。
二、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名。
三、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
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9、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0、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贺兰县人大部门预算是本级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