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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锣鼓闹春社火表演大赛和第七届农民文艺汇演优秀节目的决定

索引号 640122-100/2016-05078 文 号 贺党办发〔2016〕28号 发布日期 2016-11-30
发布机构 县委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表彰 文艺汇演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为丰富全县人民春节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春节系列文化活动的安排部署,正月初七到正月十五期间举办了贺兰县第七届农民文艺汇演,正月十五举办了贺兰县2016年“锣鼓闹春”社火表演大赛,两项活动圆满结束,深受市民好评,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为了体现了“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活动邀请5名自治区、银川市文化演艺界专业人士担任评委,严格按照科学的评判标准、评分规则和程序对各展演队伍进行了科学、严谨的评分。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评委评判结果对“锣鼓闹春”社火表演大赛和第七届农民文艺汇演两项春节文化活动中涌现的优秀节目进行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

一、“锣鼓闹春”社火表演大赛获奖情况

一等奖:习岗镇代表队,奖励资金50000元;

二等奖:洪广镇代表队、常信乡代表队,各奖励资金30000元;

三等奖:金贵镇代表队、立岗镇代表队、习岗街道办代表队,各奖励资金20000元。

二、第七届农民文艺汇演获奖情况

一等奖:常信乡,奖励资金50000元;

二等奖:金贵镇、洪广镇,各奖励资金30000元;

三等奖:习岗镇、立岗镇、习岗街道办,各奖励资金20000元。

以上两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社火活动补助经费和各参赛单位扶持民间文艺团队发展壮大和开展文化活动经费,不得另作它用。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再创精品。同时,希望全县文化系统工作人员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深入群众,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文化演出的品位和档次,扶持壮大民间文艺团队,巩固提升贺兰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成果,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四个贺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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