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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个“党建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00/2016-05864 文 号 贺党办发〔2016〕68号 发布日期 2016-12-12
发布机构 县委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党建月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今年6月份,是第十个“党建月”。现就开展第十个“党建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做合格党员,强使命担当”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集中一个月时间,认真总结“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年”阶段性成效,充分展示基层党建工作成果,着力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激励和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追求卓越的使命担当,践行“合格党员”标准,全身心投入加快贺兰开放内涵式发展的生动实践,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新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献礼。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务求实效,做实做强基层党建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深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题,开展“合格党员”第一专题交流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对照党的最终目标,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树立政治坚定的党员形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在党(工)委、总支中心组学习会上交流学习心得。各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各党(工)委、总支书记要在本单位、本系统“七·一”表彰会上带头讲一次党课,有条件的单位可召开视频会,扩大受教育面。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支部或所联系的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讲一次党课。县党政班子领导干部要安排好专题党课。 

牵头单位: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总支 

2.深入推进“三增三减”专项行动。由县委组织部、政研室牵头,以“三增三减”为主题,组织各党(工)委、总支书记,市、县党代表,召开“书记抓党建”现场观摩会及市、县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全面总结基层工作经验,深化贴息贷款、资金扶持、股(债)权投资等多种扶持发展方式,对“三增三减”专项行动再加压、再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探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三减”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建立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追责的责任链条。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化移民地区“富口袋富脑袋”活动,在相同产业上跨乡镇开展“强村带弱村·孵化产业”、在相同致富门路上跨区域开展党员“先富带后富·共同致富”行动,整合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县扶贫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集聚力量,提供保证。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政研室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信访局、财政局、农牧局 

3.深入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继续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全面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双找活动。通过“双找”活动,查找一批失联党员,力争全县失联党员找回率达到100%以上;查找一批流动党员,力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率达到100%;查找一批“口袋”党员,力争党员组织关系回执率达到100%。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排查,认真分析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党员管理制度,解决失联党员长期脱管失管、流动党员流动即流失、“口袋”党员组织关系“空挂”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总支 

4.抓好班子建设。各党(工)委要以“党建月”活动为契机,帮助村(社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和党组织书记“两转一提”工作。要制定深化“堡垒工程”、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年度评星晋级目标率先实现。要结合特色村、电商村、农家乐建设,抓好党群共富,通过“支部+协会”形式,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 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业产业化增速。要抓好星级党员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从严管理党员队伍。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总支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联系部门 

(二)创新载体、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5.开展“千名干部带头抓整治、万名党员亲民抓整治”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环境整治宣传活动,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整治中。每周五下午,全县机关干部(窗口除外)深入城市环境整治“三包”责任区开展环卫体验日活动,促进城市环境卫生持续保持干净整洁;乡镇、园区机关干部要组织党员群众深入片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活动,促进村容村貌得到改观。利用民主议政日组织党员对一些环境卫生死角、盲区进行集中清理,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形成常态化的环境整治机制。通过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对党员的思想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行评议,在星级党组织、星级党员评定中,作为重要的依据,以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担当精神,率先垂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全县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总支 

6.开展“树党员形象、当发展先锋”主题宣讲。结合建党95周年评选表彰活动,选择全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党员代表,组建“树党员形象、当发展先锋”先进事迹宣讲团,深入农村、社区、工地、企业等地,开展巡回宣讲,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和内容。各单位也要组织本单位先进模范和身边的典型人物,通过现身说教、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通过活动,充分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胸怀理想、改革创新、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奉献、勇于担当敢作为,在全县党员群众中掀起学先进、创事业、作贡献的热潮。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党(工)委、总支 

7.开展“喜看贺兰新变化、我为家乡作贡献”主题观摩。组织农村、社区、企业、医疗、教育、环境卫生等各行业的基层一线党员代表,分批次观摩特色产业、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电商产业、社会事业方面重点项目和重要工程建设,让一线党员身临其境感受贺兰跨越式发展成果,提高“贺兰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各项决策上,把力量聚集到家乡各项事业的发展上。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党(工)委、总支 

(三)选树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党员担当奉献 

8.开展评优表彰活动。“七·一”前夕,县委将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表彰大会,分别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隆重表彰,为党龄50年以上老党员代表颁发“在党50年纪念章”。各党(工)委、总支也要对本单位本行业涌现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牵头单位:县委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党(工)委、总支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建月”活动,是县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第十个“党建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意义重大。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年”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确保第十个“党建月”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各具特色。 

2.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要围绕全县年度组织工作安排,突出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三增三减”专项行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等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以“党建月”活动的开展,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策划设计载体,要分类指导、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切忌贪多求大,搞形式主义。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加强对“党建月”活动的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使每名党员都能主动参与活动,受到教育。各级组织、宣传、文化部门要及时跟进,大力宣传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建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做法。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形成宣传矩阵,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建党95周年及党建月活动浓厚氛围。第十个“党建月”活动结束后,各党(工)委、总支要于7月5日前,形成本单位活动情况总结,报县委组织部(联系人:任佳,电话:8061078,邮箱:nxhlxx2008@126.com)。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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