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县区(市)属单位:
为快速有效落实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进人民福祉,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意见建议工作分工
(一)习岗代表团意见建议。
1.关于解决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意见建议。2013年以来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目前还欠5500万元。
落实措施:以2017年底为截点,按季度制定拨付计划。融晟公司配合财政局筹措资金。
牵头领导:李炳杰
责任部门:财政局
配合部门:习岗镇 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2.关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意见建议。政府虽然已经出台政策,但目前兑付的过程中问题较多,建议按年龄划分核算经费,分年度兑付。
落实措施:全面梳理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实施。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
3.关于定期对镇村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培训和警示教育,在村一级确定法制联络员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1)组织全县村两委班子成员听取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同时,梳理近年来查办的村级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例,印发给全县镇村干部学习。
牵头领导:张学信
责任部门:检察院
配合部门: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10日前
(2)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同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到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
牵头领导:刘勇 张学信
责任部门:纪委 检察院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
(二)金贵镇代表团意见建议。
4.关于对二代温棚进行旧棚改造,重点对耳房、钢架、墙体进行改造,提高温棚防灾减灾能力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梳理全县需改造的二代温棚情况,制定改造计划,并加大支农资金、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向上争取力度,落实改造资金。
牵头领导:黄自爱
责任部门:农牧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提出改造计划;2017年3月底前启动改造工作。
5.关于完善江南中心村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车棚和机动车停车位、配套健身器材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1)由体育运动中心负责,将江南中心村健身器材配置列入全民健身计划一并实施。(2)由住建局负责,根据江南中心村建设规划和群众实际需求,科学配置自行车棚和机动车停车位。
牵头领导:牛东学
责任部门:住建局 体育中心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6.关于解决金贵镇联星村、汉佐村、保南村等地下水位下降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困境的意见建议。金贵镇联星村、汉佐村、保南村被确定为银川市东郊水源地,造成地下水位下降。
落实措施:协调银川市供水公司,组织专家团实地调研,分析地下水位下降原因,制定解决措施,解决好农业生产用水不足的问题。
牵头领导:黄自爱
责任部门: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7.关于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意见建议。部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无处堆放和处理,建议建设垃圾中转站。
落实措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县各乡镇科学布点,按照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分类处理原则,制定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落实建设资金。
牵头领导:牛东学
责任部门:住建局
配合单位:国土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提出计划;2017年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建设进展。
8.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激发农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解决村干部干事的后顾之忧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梳理整合关于农村、社区干部待遇的各类文件和政策,制定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实施。
牵头领导:吴静
责任部门:组织部
配合部门:人社局 各乡镇场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立岗京星代表团意见建议。
9.关于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方便群众生活的意见建议。兰光、通伏中心村安置居住率低,物业费、取暖费等运行经费过多,镇财政无力负担。
落实措施:(1)由立岗镇负责,摸清入住情况,需群众缴纳的费用,动员群众积极缴纳。(2)由住建局负责,梳理需政府配套的资金和设施,提出解决意见,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实施。
牵头领导:牛东学
责任部门:立岗镇 住建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
10.关于对土地流转遗留问题的意见建议。例如兰星村温棚地租、已占用道路及林带征用、金竹柳公司拖欠流转费等问题。
落实措施:(1)由县农牧局负责,梳理全县温棚此类情况,按照是否具备生产条件分类,提出解决意见。由水务局负责,梳理全县因农建占用道路及林带的类似情况,提出解决意见。以上两项工作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实施。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 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
(2)由县法院负责,对金竹柳公司做资产保全处理,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林业局根据工作情况,优先考虑采购金竹柳公司苗木,解决流转费拖欠问题。
牵头领导:李彤伟
责任部门:县法院
配合部门: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
11.关于解决92名村干部工资垫付问题的意见建议。建议县政府在化解镇、村债务时统筹考虑。
落实措施:由县财政局负责,摸清全县此类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实施。
牵头领导:李炳杰
责任部门:财政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
12.关于农村诉讼案件费用普遍较高,建议县法院对村级诉讼费进行减免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立案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让村委会的诉讼案件先进入法律程序审理,待案件审结执行时一并由败诉方承担。
牵头领导:李彤伟
责任部门:县法院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开始实施
(四)常信南梁代表团意见建议。
13.关于规范涉农企业管理,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意见建议。目前,各村突出问题还是土地流转,引进企业设施农业用地得不到保证,个别企业拖欠流转费,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差,不好管理等问题突出,希望政府督促企业规范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落实措施:制定常信乡设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科学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加大企业拖欠农户土地流转费的催收力度,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今后引进的设施农业企业要严格审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部门:常信乡
配合部门:农牧局 国土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制定发展规划
14.关于新民村村部由于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尽快重建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组织专家论证新民村村部安全隐患排除的办法。如果修缮后能够长期使用,则进行修缮。如果无法进行修缮,则向上争取资金,进行新建。
牵头领导:吴 静
责任部门:组织部
配合部门: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确定安全隐患排除办法;如需新建,2017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
15.关于请政府协调撤销109国道四十里店收费站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109国道四十里店收费站的管辖权在自治区交通厅,为确保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决定提交自治区人代会解决。
牵头领导:李炳杰
责任部门:人大办 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16.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的意见建议。
解决措施:同第8条意见建议一并办理。
17.关于县人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增加人大工作经费,定期组织学习考察,培训提升,履行好职责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制定乡镇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计划,分批次组织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考察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各委室定期深入各乡镇督察指导工作。
牵头领导:俞学华
责任部门:人大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关于借鉴平罗县和永宁县的经验,将以资代劳收取和粮食直补相结合,化解矛盾,减少和群众之间的冲突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结合贺兰县实际,借鉴平罗县和永宁县的经验,制定实施方案。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部门:水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19.关于加大对四二支沟水质污染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加大向上争项目争资金力度,制定四二支沟综合整治方案,落实项目资金,确保2017年6月底前启动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部门: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20.关于增设常信法庭,把矛盾纠纷调处、解决在农村,解决在基层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坚持“调节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力开展诉讼内的调解工作,加强法院与乡镇政府、司法所以及村委会的沟通与配合,以调解减诉的结案思路,联合调解的办案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
牵头领导:李彤伟
责任部门:法 院
配合部门:司法局 各乡镇场 街道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关于检察院多到乡镇开展普法警示教育活动,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乡镇两委班子普法警示教育活动。
牵头领导:张学信
责任部门:检察院
配合部门: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关于解决村民医保乡镇联网、群众就近看病问题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村民医保乡镇联网已投入使用,大部分老年人因不会使用联网平台,导致使用效果不好。加大农村群众使用联网平台的培训力度。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卫生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五)洪广代表团意见建议。
23.关于解决农村当前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大力度解决洪鑫苑住房安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等各类矛盾纠纷、加大治安防范力度,保障好留守老弱妇女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措施:(1)由住建局负责,洪广镇配合,加快安置进度。
牵头领导:牛东学
责任部门:住建局
配合部门:洪广镇
完成时限: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安置入住一批
(2)由人社局负责,认真解决好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问题。
落实措施:同第2条意见建议一并解决。
(3)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领导:白建斌
责任部门:公安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关于加大土地确权政策实行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执行的明确性、延续性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制定全县土地确权政策落实监督办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叶正忠
责任部门:农牧局 政研室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提出监督办法
25.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同第8条意见建议一并办理。
26.关于解决制约全域旅游发展的110国道团结收费站问题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同第16条意见建议,一并提交自治区人代会解决。
27.关于将流动法庭、巡回法庭设到村一级,设立“两代一表委员”旁听席,加强对醉驾、人身伤害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深普法力度,营造讲法、守法、尊法的良好氛围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加强流动法庭、巡回法庭的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酌情邀请“两代一表委员”旁听。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违法行为和法治宣传活动。
牵头领导:李彤伟
责任部门:法 院
配合部门: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启动此项工作
28.关于畅通群众法律诉求咨询、倾诉渠道、加大调解力度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力量,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解决群众法律诉求咨询。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调节各类矛盾。
牵头领导:牛东学
责任部门:司法局
配合部门:公安局 检察院 法 院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党政群代表团意见建议。
29.关于进一步落实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宁夏附属医院总院的深化合作,多渠道提高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疗接诊水平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1)由县卫生局负责,加大与附属医院、区医院等知名医疗机构的技术协作,与附属医院、区医院达成合作协议,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务人员下基层。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卫生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2)继续推进“名医名院”创建工作,引进或培育中高级职称医师50名。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卫生局
配合部门:招才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0.关于重视学前教育,扶持、引导、规范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意见建议。增加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社区普惠性幼儿园数量,鼓励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创新教育教学模式,解决入园难和学校大班额等问题。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违法民办学校要坚决取缔。
措施落实:(1)严把民办幼儿园审批关,制定规范幼儿园管理办法。组织市场监管、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挂牌督办,清理整顿一批不规范的幼儿园。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消防大队 公安局 住建局 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前
(2)梳理全县幼儿园布局状况,提出发展规划意见。确保祥和苑幼儿园明年投入运行,并在德胜商住区引进有实力的民间资本采取集团办学的模式规划建设幼儿园。未来3年内投入至少2亿元用于城乡幼儿园扩容工程。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教育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 国土局 经合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提出意见
31.关于加大教育开放和国际合作力度,持续引进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资源的意见建议。在加强对外合作的同时,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注重本地教师水平的提升,形成梯队优质教师资源。
落实措施:(1)深化贺兰一中与北京161中学、银川二中,贺兰一小与苏州山塘小学,贺兰二小与江苏南通市海安实验小学等友好学校的交流力度,互派教师交流学习。主动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安排学校与两市的名校结对。巩固提升贺兰一中国际部建设成果,加大与马来西亚大学的对接合作力度。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2)结合贺兰实际,制定未来三年教师培训培养引进计划的实施方案,明确每年目标任务和达成的效果。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教育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 招才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制定方案
(3)建立20个名师工作室,培养30名贺兰名师,15名区市级教育专家。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2.关于提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增强保障水平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同第8条意见建议一并办理。
(七)政法农水代表团意见建议。
33.关于增加上下班高峰期县城公交车运营班次和密度的意见建议。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来贺务工人员逐年增加。由于县城运营公交车在上下班高峰期间密度低、车次少,导致群众无车可乘、长时间等待或极度拥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建议县政府优化公交运营安排,提高高峰期运营班次和密度,方便群众出行。
落实措施:摸清公交线路运行情况,制定调整优化公交运营时间和线路的方案,并开始试运行。
牵头领导:邓一凌
责任部门:交通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开始试运行
34.关于解决县城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意见建议。目前,我县县城中小学大班额现象严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此问题将愈发突出,建议县政府进行调研,制定今后3-5年教育发展规划,逐步加以解决。
落实措施:(1)启动一小、二小、太阳城小学扩建工程,力促银川21小贺兰国际分校、德胜实验小学投入运行。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前
(2)在县城选址,规划新建贺兰第二中学,确保取得实质性建设。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教育局
配合部门:住建局 国土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前
(3)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实施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双亿工程”,今后3年内投入至少3亿元,用于中小学增量工程,确保3年内逐步解决县城大班额问题。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部门:教育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 国土局 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财贸工商代表团意见建议。
35.关于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制定政府各部门、尤其是窗口服务单位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的具体考核评价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于2017年6月底前进行总结,对考核评价靠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表扬,对落后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警告问责和通报批评。
牵头领导:李炳杰 马 刚 牛东学
责任部门:县委办 政府办 发改局 住建局 国土局 环保局 市场监管局 各相关单位
配合部门:政务中心 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制定考核方案并长期坚持
36.关于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关注现有企业流失外走现象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梳理一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分析企业流失外走原因,制定解决对策,县政府研究审定实施。力争于2017年6月前逐个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牛东学
责任部门: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 暖泉工业区管委会 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管委会
配合部门:发改局 住建局 国土局 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制定解决对策
37.关于在暖泉工业区设立消防站的意见建议。
落实措施:结合区市消防部门的管理意见,制定规划建设方案,确定设立消防站的可行性,如确实可以建设,于201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牵头领导:许伟良 牛东学
责任部门:消防大队
配合单位:暖泉工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月底前制定规划建设方案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动性,提高认识,主动承担责任,以事要办好为导向,盯紧落实好人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各牵头领导、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时间截点,快速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县委督考办、政府督查室要加大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实行销号制度,实地查看有关单位的落实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通报。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