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贺兰县整改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工作方案》已经县十八届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由于机构改革,按机构改革调整后相应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改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25号)、《银川市整改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工作方案》(银党办〔2019〕2号)和《关于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的通知》(银政督〔2019〕6号)要求,为全面整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结合贺兰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改任务、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政府债务风险较高,银行不良贷款增加”“贺兰县不良贷款余额2.3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13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1)摸清全县银行机构不良贷款情况,研究制定化解措施。(2)开展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涉金融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3)加强信用风险预警监测,加强高负债企业管控,严防债券兑付风险,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处置“僵尸企业”、股权融资等工作。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牵头部门: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融晟公司、人民银行贺兰营管部、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且长期坚持
(二)“自主迁徙居民脱贫问题需要关注”
多年来,自主迁徙居民面临诸多生产生活困难,包括户籍迁入难、宅基地确权难、土地经营权属不清、人口管理难度大、就医就学难。迁徙居民中还有大批贫困人口和潜在贫困人口,不少难以建档立卡,成为脱贫攻坚的“夹心层”。
整改措施:(1)制定《贺兰县进一步推进解决自发移民户籍问题的实施意见》,推动解决自主迁徙居民户籍迁转和人口管理问题,确保自主迁徙居民享受相关政策。把户籍迁入贺兰县的自发移民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对户籍未迁入贺兰县的自发移民依据《银川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行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自主迁徙居民管理台账。
牵头领导:白建斌
牵头部门:公安局
配合部门:扶贫办、街道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措施:(2)深入调查研究,分类梳理,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政研室
配合部门:街道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措施:(3)对贺兰县行政范围内的自主迁徙居民,凡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33号)确定的政策原则和条件的,按照《贺兰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两证合一”确权颁证实施方案》三年工作计划,到2019年12月31日前给予确权颁发不动产权证。
牵头领导:牛东学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4)对自主迁徙居民子女就学情况进一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做好就学复学安排;对自主迁徙居民子女中途辍学的,在查明辍学原因后,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及时做好就学复学学生学籍登记注册工作。
牵头领导:牛东学
牵头部门:教育局
配合部门:街道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9年2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复学工作。
整改措施:(5)重点对被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和推送到相关信息管理平台上的居民,按照“三个一批”管理并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行业要求,提供健康扶贫服务和管理,重点做好93种重点、次重点疾病救治。对未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民,继续按照属地化原则,对辖区常住户及外来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
牵头领导:王 茜
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扶贫办、街道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6)强化对自主迁徙居民的技能培训,改变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中长期培训,让自主迁徙居民户均掌握1-2项职业技能,确保培训1人,稳定就业1人。
牵头领导:王 茜
牵头部门:人社局
配合部门:街道办、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7)按照现居住地建档立卡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按照自治区自主迁徙居民“五个条件”要求,重点甄别错退、漏评、单老户、双老户、低保户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坚决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清尽清。
牵头领导:叶正忠
牵头部门:扶贫办
配合部门:民政局、街道办、残联、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部门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向市扶贫办报送结果。
(三)“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艰巨”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增强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县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围绕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危废处理设施,建立台账,实现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大分类回收处置力度。(3)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持续加大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4)针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的具体问题,一是加强现场监测频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校准校验、日常维护,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监测数据准确有效。二是清查异味收集、处理设施,排查完善治污设施隐患,督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异味气体排放。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制定搬迁计划和经济性裁员信访维稳预案,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牵头领导:牛东学
牵头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配合部门:人社局、信访局、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
1.“事权下放与基层承受能力不匹配,基层单位承接下放事权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自查全县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对已下放的事权进行“回头看”并仔细核查,对拟下放的事权多层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强烈、承接确实存在困难的审批事项,经县政府研究后由县级部门实施。(2)加强政策宣传工作,畅通查询渠道,定期对基层审批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工作水平,确保基层“接得住”。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部门: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部门: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部分办事大厅窗口资源分配不合理,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未公示,自助服务设施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措施:(1)优化办事大厅窗口配置,通过新增办事窗口、设立综合窗口、推行联办窗口、设置应急窗口等措施,确保办事大厅窗口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办事效率。(2)加强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对未及时公示的立即整改。(3)对现有自助服务系统、平台、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无办件量、无实际功能用途的自助服务设备。(4)依托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终端,对接各行业现有自助服务系统,纳入多种便民服务事项,健全完善便民自助终端服务功能。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部门: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部门:电子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3.“信息孤岛’依然存在,审批部门之间的审批信息尚未实现共享,群众办事存在重复提交材料”问题。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出台或修订,建立和完善监督和反馈机制,形成统一的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体制。(2)逐步完成与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贺兰县数据共享平台。(3)加快完成与自治区厅局、市级部门专网系统数据对接,实现业务协同办理。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部门: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部门:电子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搭建完成县本级数据平台,并基本实现与自治区、市级相关平台的数据对接;2019年
11月底前,通过数据的筛选,逐步实现政务数据信息共享互用。
4.“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2)探索开展“1+N”领域联合抽查,减少执法扰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5.“工程验收不同步,存在搭车收费现象,天然气公司等国有企业存在垄断和价格不透明等问题;建设工程施工材料检测存在质检部门制定第三方检测且收费高,以及水、电、气安装由个别企业垄断,安装时间长,价格不透明”问题。
整改措施:(1)扎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清理废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从源头上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大反垄断联合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牵头领导:马 刚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2)强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监督,根据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和举报线索,依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和处理建议向社会公布,促使反垄断执法与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合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明确第三方检测的适用范围和方式,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确认标准、程序以及检测结果的公开机制和竞争方式。
牵头领导:马刚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且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3)加快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建立相关服务企业事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压缩水、电、气报装、验收时间。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窗口,在政府网站或办事大厅公示所属行业服务事项收费目录,并执行动态调整。
牵头领导:马刚
牵头部门: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供水公司、供电公司、
天然气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6.“二手车市场管理混乱,一些企业存在出售税票和垄断经营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1)深入开展二手车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2)开展二手车市场出售税票、偷逃税收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二手车流通行业税收征管,规范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查处出售税票、违规开票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二手车市场垄断经营、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单。
牵头领导:马刚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公安局(交警大队)、税务局、供销社、
贺兰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政策落地生效慢”
1.“人才引进等政策配套措施不完善,没有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一些企业急需的新型人才不在支持范围内。科技人才加快流失。科研人员要想获得更高的收入,只能挂多个‘行政头衔’,而干了行政以后,想干科研也有心无力”问题。
整改措施:(1)开展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才信息库,根据人才结构和实际需求,细化人才政策,建立人才、信息、需求相匹配的配套政策、流动服务机制。
牵头领导:吴静
牵头部门:组织部
配合部门: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整改措施:(2)将企业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列入职业能力提升范畴,针对企业实施职业能力和岗位技能提升项目,结合职业建设和职业培训配套政策,每年提升培训100人以上。
牵头领导:吴静
牵头部门:组织部
配合部门:人社局、发改局、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整改措施:(3)出台《贺兰县创新型大学生共有产权房管理暂行办法》《贺兰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工程实施办法》《支持回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法》,制定完善《贺兰县支持引进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政策。
牵头领导:吴静
牵头部门:组织部
配合部门: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4)积极开展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工作,落实生活补贴以及住房保障等优厚待遇;实施“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对入选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给予所在单位或企业专项经费资助,用于支持后备人才培养,培养周期为三年。
牵头领导:吴静
牵头部门:组织部
配合部门:人社局、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国有企业科研管理体制较为僵化,严重影响企业科研“干劲儿”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精神,在科技计划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自主权。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牵头部门: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理顺国有企业科研管理体制,规范研发管理,进一步完善科研人才薪酬、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等相关制度,将科研投入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牵头部门: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制定有关制度且长期坚持
3.“科研设备购置优惠等政策配套措施不完善,没有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科研设备购置等政策配套措施,优化采购服务流程,简化采购流程。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前
(六)“固定资产投资下滑,个别中央投资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1.“2018年1月-8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下降20.8%,国有控股投资下降20.6%,民间投资下降22%。1-10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下降20.2%,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同比下降23.9%,民间投资下降17.9%”问题。
整改措施:(1)加大自治区在银实施24个重点项目、市本级第一批投资计划项目的推进力度。深入研究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政策及资金导向,科学研判和包装谋划,针对2018年中央预算内执行慢的项目一一列出并制定完成时限,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统筹内资金,全力做好2019年的项目储备工作。
牵头领导:赵波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2月底前
整改措施:(2)狠抓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和优化整合,明确园区发展定位,厘清主导产业,完善发展规划,结合园区的不同定位和自身优势,做好建设项目对接和落地工作,解决好园区建设集中度问题,发挥园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3)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找准软硬环境不足,补齐交通等基础设施短板,在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文化、生活等软环境的营造上实现新突破,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尽快制定营造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增强吸引力和项目落地承载力。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且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4)注重招商引资精准性,依托自治区“三大战略”、银川都市圈建设、乡村振兴、“互联网+”等重大部署,进一步梳理产业基础和要素禀赋,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开展全民招商、以商招商、战略招商、产业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切实引进一批支撑银川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
牵头领导:南晓清
牵头部门: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民间投资融资难,制约企业投资活力”问题。
整改措施:(1)扩大产业基金管理规模,加大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加快设立新产业、新业态基金,升级担保模式,做大助企助贷基金规模,积极帮助实体企业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贺兰产业转型升级。(2)大力推动我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充分发挥企业上市政策奖励资金作用,积极培育在主板、新三板上市挂牌的后备企业资源,提升直接融资比例。(3)加大对实体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提高实体企业贷款比重和中长期贷款比例。鼓励证券、保险资金对接支持我县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稳妥推进小微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融晟公司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且长期坚持
3.“个别中央投资项目进展缓慢,部分中央专项转移资金安排的水利、公路项目,完工后拖欠工程款比较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排查实施的中央投资和转移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强化调度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督查,及时解决参建单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2)全面排查实施的中央投资和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大配套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牵头领导:李炳杰
牵头部门: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局、水务局、审计局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央专项转移资金安排的在建项目建设任务。
(七)“房产交易登记、用水报装、用电报装、用气报装4项营商环境调查指标全国排名较后”
1.反馈自治区“房产交易登记指标调查全国排名第15位”问题。
整改措施:(1)缩减申请材料,减少审核环节,实现所有申请登记事项最多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等事项即时办结。(2)升级网上预约取号和微信预约、查询服务系统;调整档案资料为前置电子扫描,节省权利人领证后等待归档时间,提高查询效率;在登记大厅增设档案自助查询机,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开设“绿色诚信企业大客户服务室”,提高服务企业效率,优化营商环境。(3)增设服务网点、延伸服务半径,实现借贷手续和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
牵头领导:牛东学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2月底前
整改措施:(4)对原有窗口及取号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联办窗口,对档案调阅查询和登记受理窗口进行合并,设立无差别受理窗口,让群众只排一次队、提交一份材料、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业务。
牵头领导:马刚
牵头部门: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2月底前
整改措施:(5)依托“互联网+”平台,构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加快研发不动产登记自助打证、不动产登记金融联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等系统,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服务接口规范及权限管理模块。
牵头领导:牛东学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住建局、税务局、公安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反馈自治区“用水报装指标调查全国排名第21位,用气报装指标调查全国排名第20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1)根据客户提供的上水接入报装资料,即时受理审核(即办件)。资料审核通过后的现场踏勘工作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并现场出具接水方案,采用“不见面”方式,用户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申请材料。(2)精简燃气业务办理环节,拓宽居民用户申请渠道,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燃气服务窗口设置,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
牵头领导:马刚
牵头部门: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部门:住建局、供水公司、天然气公司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2019年3月底前居民燃气用户申请开户安装受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
二、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开展大督查是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有力保障、抓落实的有力武器、推动发展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督查以及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站位抓整改,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压紧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立说立行,落实上务求实效,全力以赴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长效机制。各牵头领导要负总责,牵头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对照反馈意见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列出主体责任、紧盯完成时限,精准综合施策,强化工作调度,现场查验核实统筹协调推进,狠抓整改落实,夯实整改成效。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要把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落实科研创新制度等工作摆在应有位置,解决好长效问题,完善建立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查督办,狠抓责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计划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并纳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内容。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进,全面掌握落实进度,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按时向自治区、银川市报告整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要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实施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