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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000/2020-00021 文 号 贺党办〔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03-20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国土绿化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贺兰县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县十八届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十四届县委2020年第6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着力打造西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筑牢银川北部和贺兰山东麓生态安全屏障,加快贺兰县生态园林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结合森林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目标及银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部署,以增绿增质增效为目标导向,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多途径、多方式增加绿色资源总量,全力推进美丽贺兰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银川市2018—2020年城乡生态绿化三年行动计划》(银党办〔2018〕41号)和《宁夏银川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银政办发〔2019〕92号)文件精神,按照“东治沙、中理水、西护山”的总体要求,重点实施“一河两路三廊四大类型”生态建设。2020年计划实施国土绿化9394亩,完成县城提升改造1388亩。

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森林为主、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按照森林网络体系“点、线、面”相结合原则,打造“一核、两圈、三廊道”空间布局,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要求。

着力实施贺兰山东麓防护林工程坚持保护现状、增加绿量、提升改造的基本原则,在葡萄酒产业核心区,围绕酒庄基地建设,配套实施大网格防护林网。针对主要道路两侧和酒庄节点植物种植层次低、有绿化无景观、有管护不精细、有设施无维护的现状,督促酒庄企业加强景观营造管护;对过度开采、岩土体开裂、植被稀少林带,实施生态绿化及景观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

着力打造滨河大道东侧生态廊道。在黄河沿岸,建成以防洪堤为主线,乔灌草相结合,河滩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河堤林、经济林、湿地保护相结合,多树种、多林种相结合的黄河两岸生态廊道,打造黄河及主要景观节点极具观赏性区域景色。

着力打造四大类型生态产品。以引黄灌区农田防护林、灌溉渠系防护林、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生态系统;以黄河—唐徕渠—典农河沿线水域湿地为主,加大湿地生态恢复力度,提升湖泊湿地景观质量;以城市主干道路和城市公园景观提升为重点,新建一批城市综合公园、主题公园、小微公园,提升城市宜居指数;以庄点绿化为重点,形成乔灌花草结合、生态林和经济林结合、生态特色小镇和乡村旅游结合的美丽乡村生态体系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三、工作重点

根据森林城市创建目标任务,结合各乡镇场实地勘察情况,2020年全县计划完成造林9394亩,其中,新造林5884亩,补植造林3510亩。完成县城绿化提升改造1388亩,完成森林抚育及管护12584亩。主要由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场实施完成。

(一)三北防护林建设

1.实施通道绿化工程。继续围绕主干道路实施绿廊建设工程、引黄灌区平原绿网提升工程,完成新造林1345亩、补植补造1125亩。一是对包兰铁路、京藏高速、乌玛高速、110国道、109国道两侧未实施造林和郁闭度不达标的地段实施造林;二是对广源路、贺兰山路、镇苏路、山河大道等已实施造林的道路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对林带缺株断带地段进行补植补造。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习岗镇、金贵镇、常信乡、洪广镇

2.实施河流水系景观林带建设工程。结合创森工作,对各乡镇场主要沟渠两侧建设乔木防护林带,完成新造林380亩,补植补造1150亩。主要实施汉延渠、唐徕渠、惠农渠、第二排水沟、第四排水沟、银新干沟、四二干沟、典农河绿化及改造提升。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习岗镇、金贵镇、立岗镇、常信乡、洪广镇

3.实施农田林网防护工程。完成农田林网建设3374亩,补植补造780亩。结合贺兰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围绕滨河大道、银石高速、110国道等主干道路建设农田林网,与主干道路宽幅林带交相呼应,形成平原绿网系统,林网控制率达到95%。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4.实施贺兰山东麓造林绿化工程一是继续加强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内防护林带的建设,打造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长廊,完成新造林100亩,补植补造260亩;二是对金山自保局辖区内剩余空地实施造林绿化,并督促林场内企业完成经果林种植,完成新造林320亩。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金山自保局

5.实施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工程。结合贺兰县乡村振兴战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造金贵镇、立岗镇、常信乡3个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金鑫村、欣荣村、金星村、兰光村、星光村、四十里店村、保南村、通昌村8个自治区级示范村,完成新造林315亩。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6.实施特色经济林建设项目一是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加大对经济林产业的扶持力度,主要以枸杞、红枣、苹果、设施经济林等为主,完成经济林建设900亩;二是做好黄金刺槐嫁接繁育及栽培技术示范推广、林业乔灌结合立体间套种植技术推广等中央、自治区林业推广项目,丰富我县林木品种;三是继续争取国家、自治区林业产业补助资金,为我县经济林产业和花卉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二)县城绿化提升

1.实施建成区绿化提质。利用贺兰县城市中的裸露土地、街头绿地,在望都太阳城北侧、祥和家苑北侧、塞上名居小区南侧、滨河路南侧建设小微公园4处,总面积164亩。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2.继续实施贺兰县生态公园二期建设工程。在已完成生态公园二期绿化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公园内基础设施及娱乐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3.实施县城街头绿地补植及裸露空地绿化。主要对县城内兴旺路、虹桥路、德翔西路、永胜西路、意湖路、桃源广场西北角等地被稀疏、缺株断带严重、景观效果差的街头绿地及节点进行补植,绿化面积50亩。计划完成8处裸露空地绿化,绿化面积28.89亩。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4.实施公园绿地景观改造提升。结合创森工作,对兰山公园、迎宾公园、唐徕渠带状公园、银新干沟带状公园、东环路带状公园、如意湖带状公园6处公园绿地进行局部提升改造,主要以景观绿化提升为主,对公园内裸露地段进行补植,增加花灌木的种植,对景观不佳的地段实施小规模的景观改造。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5.实施小区、单位庭院绿化和改造提升工程。结合创森工作,对月湖一号、一品尚都A、B、C区、泰和地中海、桃林新村、望都郡府、祥和家苑8个小区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对老年公寓、供电局、公安局、行政中心、宁夏银行、公用事业管理所、西区泵站、兆丰渔业、贺兰一小、习岗镇、疾控中心11家单位庭院实施绿化改造提升,确保完成8处森林社区、11家森林单位的创建。小区绿化建设工作由住建局督促各小区完成,各单位庭院由各单位自行完成。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三)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1.湿地植被恢复。一是实施完成三丁湖、四二干沟、贺兰林场泄洪库塘、暖泉湖、如意湖、雷子湖陆生植被恢复,在保留原生植被的基础上,对部分裸露空地种植本地适生灌木,少量种植乔木;二是完成三丁湖、暖泉湖、如意湖、雷子湖水生植被恢复。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习岗镇、金贵镇、立岗镇、常信乡、洪广镇

2.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滨河湿地公园建设,创建国家级湿地公园。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根据城乡生态建设和绿化美化的实际需要计划北绕城高速与奥莱路交叉口西南侧空地建设义务植树基地一处总面积229亩。基地栽植树种以乔木栽植为主,选择本地适生的垂柳、白蜡、河北杨、国槐等树种“品”字形种植,适当搭配种植花灌木,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确保成活

(五)林网养护抚育

一是由自然资源局做好县城外林网养护及补植工作,管护面积9584亩;二是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18〕170号)要求,2020年完成中幼林抚育3000亩,有效提升我县森林质量。

四、工作安排及技术要求

(一)时间安排

为确保国土绿化各阶段、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1.规划设计阶段(201910月底-2020年2月底)。

组织县、乡技术人员提前做好造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及造林地块落实工作,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顺利进行。

2.招标采购阶段(2020年3月1日-3月30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于3月底前完成苗木招标采购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30日-10月30日)。

各乡镇场按照下达的造林任务于5月10日前全面完成春季造林和补植工作,于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造林和补植工作,并完成截杆、平茬、涂红刷白、灌水、除草等抚育管护工作。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按照下达任务要求,于6月30前全面完成县城绿化提升改造工作。

(二)技术要求

1.林地整治。规划林地必须考虑到林带附近有灌溉水源,宽幅林带间隔400-500米,规划林带宽应在5米以上;稻地及低洼盐碱地需垫土方,灌水沉降后林地要高于自然地面80厘米,旱作地要高于自然地面50厘米。

2.树池整治。树池采用畦田整地方法,畦田长度控制在15米,中埂顶宽40厘米、高50厘米,边埂高60厘米、顶宽60厘米。按照林地平整—挖栽植坑—栽植的程序依次进行,坚决杜绝边整地、边挖坑栽植的不适做法。

3.栽植要点。乔木栽植坑规格(长宽深)要达到60厘米×60厘米×80厘米;灌木栽植坑规格(长宽深)要达到30厘米×30厘米×40厘米,灌木栽后保留高度20厘米进行平茬。

4.灌水要求。树木栽植后立即进行灌水,灌水后及时扶正踏实,以后视林带土壤墒情安排灌水,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及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20年国土绿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席位置,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抓好全面绿化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市绿化、农村绿化规划设计与技术指导,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内公园绿地补植和养护,住建局负责小区绿化和提升改造,各乡镇场负责各自片区的造林绿化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场、各责任单位要把生态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紧盯苗木采购、养护管理等主要事项,严格落实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切实把绿化建设工作抓牢抓实抓细抓落地。

(三)加强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化价值观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发动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国土绿化建设当中,切实增强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强化监督考核。在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期间,自然资源局要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负责人要依纪依规移交纪委部门严肃查处。同时,把生态绿化建设任务列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目标考核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绿化任务。

附件:1.贺兰县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分配表

    2.贺兰县2020年县城绿化提升改造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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