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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银川市河长办督查通报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000/2020-00026 文 号 贺党办综〔2020〕18号 发布日期 2020-04-07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河长制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贯彻落实银川市河长办督查通报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银川市河长办督查通报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银川市河长办督查通报(银河长办发〔2020〕5号)反馈问题及河长制工作要求,为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大问题整改督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银川市绿色城市发展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目标,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深化“河长制”,科学有序整治水环境,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任务分工

1.典农河贺兰段各级河长巡河流于形式、疏于监管,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问题不主动,河湖长制工作停滞不前。

牵头领导:赵  波

责任领导:全县各级河长

牵头单位:水务局(河长办)、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自然资源局

2.典农河贺兰段环境卫生较差;河道岸坡杂草丛生,河道内浅滩、淤台较多,河道景观效果较差;贺兰县未组织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全年典农河贺兰段水质为Ⅴ类及以下。

牵头领导:王  涛

责任领导:叶正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河长办)

责任单位: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

3.贺兰县二农场渠跨典农河渡槽北侧桥下集中有大量垃圾杂物,现场有几名垂钓人员随意丢弃垃圾,现场无管理人员劝导,造成桥下河道两侧岸坡30米范围内遍布垃圾。在二农场渠退水口处还倾倒了大量建筑和生活垃圾。

牵头领导:王  涛

责任领导:叶正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河长办)

责任单位:南梁台子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4.贺兰县南梁台子路跨典农河桥下南北两侧岸坡下都有陈旧性垃圾杂物。在目前河道水位较低的情况下,部分垃圾已经进入到水中。

责任领导:叶正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河长办)

责任单位:南梁台子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5.典农河洪广船闸上游近50米岸坡有大量塑料袋等生活垃圾遍布在亲水平台和右岸岸坡枯草中,周边环境卫生脏乱,长期无人清理卫生。现场还发现有游人向水里扔垃圾。

责任领导:叶正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河长办)

责任单位:洪广镇、综合执法局

6.典农河银川段末端处的贺兰与平罗分界沟水体混浊,水面漂浮有绿沫,岸坡随处可见垃圾杂物。

责任领导:叶正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河长办)

责任单位:洪广镇

7.经109国道返程途中发现红旗沟内存有大量积水,水体颜色墨绿,散发异味。

责任领导:叶正忠 

牵头单位:水务局(河长办)

责任单位:习岗镇、常信乡

三、工作要求

(一)不断压实责任。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全面、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各单位、各部门联合发力,共同推进。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加大巡河工作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河长制办公室要牵头健全完善河长会议、部门联动、信息报送、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抓好任务细化分工、计划安排、协调联络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对号入座、认领任务,全力抓好分工任务落实,共同形成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狠抓工作落实。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尽快分析研判水质长期不达标成因,加快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要大力开展沟道清淤、水生植物种植、净水技术综合应用工作,保证沟道行水通畅、岸坡干净整洁。各乡镇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时限要求,用一周时间组织人员力量对区域内河道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同时切实规范沿线垂钓行为,加强日常河道保洁和管护,保持典农河河道干净整洁,水质达标。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河长办要根据《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要求,围绕以上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对各级河长责任落实、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进行挂牌督办,全力推进河长制责任落实。县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成立专项督查督导组,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工作合力。对项目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监管执法缺位的,县纪委监委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在全县予以通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级河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要坚持举一反三,对照河长制工作年度治理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消除薄弱环节,对当前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活动,协同推进全县河道绿化、水系连通、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推动问题全面解决、环境有效提升,不断推动河长制工作见行动、见实效,向区、市党委、政府和全县广大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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