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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关于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 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000/2020-00046 文 号 贺党办〔2020〕56号 发布日期 2020-08-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委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四优四提

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贺兰县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关于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责任分工方案》经县委2020年第1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关于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

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精神,切实加强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四联四化”机制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要求,为贯彻落实好银川市委《关于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切实提高贺兰县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全面落实“优化组织体系,提升基层组织力”,将党建引领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

(一)构建纵向党组织体系

1.调整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按照党员人数50-100人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100人以上设立党委的要求,将贺兰县如意湖社区党总支、团结社区党总支、光明社区党总支、友爱社区党支部、太阳城社区党支部升格为社区党委,将贺兰县花园社区党支部、金河社区党支部升格为社区党总支。街道科级领导干部及党务、纪检专干等干部下沉社区担任社区“第一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2.稳妥推动居民区党建工作。根据居民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数量,以网格或居民区为单位网格(片区)党支部,一般党员人数不超过50人,领导管理居民区内各类组织和自治事务根据各个楼栋党员人数,通过单独建或联合建的方式组建楼栋党小组,探索由党员兼任楼栋长、单元长,使网格单元成为有组织机构、有党员队伍、有活动载体的社区基本单元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3.完善三级社区组织链条。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居民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三级社区组织链条,形成纵向到底的组织架构,深化城市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二)构建横向共治组织体系

4.加强街道对新型经济组织的管理力度。在街道成立综合党委,统筹管理辖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要配合街道做好辖区内商圈、楼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底数摸排与兜底管理工作,加大新兴经济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党组织组建力度,推进区域化党建共建。街道要结合商圈、市场等区域实际,在团结、天鹅湖、虹桥等社区打造具有产业特点、管理特色的党建新联盟,在服务社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助推器”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5.延伸党组织基层治理触角。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按照《关于稳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助推基层治理的通知》(贺组通〔2020〕31号)要求,完成6个城市社区“一肩挑”工作。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构建“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红色新兴经济组织”的横向治理体系,实行社区、物业、网格、业委会等横向党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实现互联互促。县委组织部指导街道,向工业园区外的规模(限额)以下非公企业和辖区30人以下的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原则上由片区网格员兼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三)建强网格自治组织体系

6.优化网格单元设置布局。按照“户数适中、任务适度”原则以居民300至500户合理划分网格,并可根据老旧小区、特殊人群等数量,适度调整网格户数规模。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7.加强网格治理团队建设。建立“1+2+X”的网格治理模式,实现一个网格由一名社区“两委”成员牵头管、专职网格员和社区直管党员具体管、两代表一委员或离退休干部、物业职工、志愿者、在职党员等群体协助管,建强“网格管家”队伍,引导凝聚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8.打造资源整合、力量统筹的“全科网格”。推行多网合一,梳理整合党建、综治、综合执法等网格,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党建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资源下沉至网格,围绕群众开展服务,打造集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为一体的“全科网格”,将服务管理精准投送到户。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团县委、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9.实行网格智慧化工程。整合建立社区网格化数据采集平台,打造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系统,发挥网格作用,建立网格(居民区)党组织民情民意调查摸排、快速反馈、分析研判等机制,对人、地、物、组织、事件等各种资源信息和党建、公安、民政、卫生健康、住房、物管等基层治理信息在统一网格进行全面采集、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完善综合式、集成式、共享式智慧社区数据功能模块。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落实“优化人员素质,提升队伍带动力”,将队伍建设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

(四)选优配强街道社区人员队伍

10.选优配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结合新批复的富兴街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工作,选优配强街道领导班子,增设1名副科级组织委员,纳入县委管理,专职分管党建工作。将街道辖区派出所所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挂职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公安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

11.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由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计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建立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名册,实施“种子工程”,建库储备、动态管理、分层培训,将政治素养高、工作本领强、有责任担当的网格员纳入社区“两委”后备队伍,同时加大在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培养发展党员力度,为充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2.选优配强社区领头雁队伍。严格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拓宽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渠道,不定期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在职(离退休)党员干部、退伍军人、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等群体公开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并通过合法程序将党组织书记选举为社区居委会主任。配备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协助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3.选优配强网格员队伍按照一个网格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的标准,核定网格员数量,专职网格员出现空缺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适当向党员倾斜,确保三年内全县专职网格员覆盖率达到100%,新增网格员统一纳入全县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全周期管理服务链条

14.建立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社区户数3000户以下、3000至5000户以下、5000至7000户以下规模,分别核定职数5名、7名、9名,结合无物业老旧小区户数、流动人口数量、服务商圈人数、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数量,给予一定幅度上浮调整。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5.实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制度。由组织、民政部门牵头,同纪委监委、政法、统战(民族宗教)、卫健、信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审,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带病”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6.加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重点扶持培养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评选一名“金牌书记”,定期召开社区党组织书记沙龙会,将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列入本级干部培训计划,每年至少有针对性轮训1次,打造社区人才梯队。依托县委党校,每年将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居民区)、楼栋、物业以及街道社区兜底管理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轮训1遍。将网格(居民区)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和工作补助挂钩。开展2020年第一届“社工大比武”活动并常态化运行。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县委党校、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7.畅通社区工作者“进出”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招录街道公务员力度,探索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注重把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上,积极引导全县各企业和社会组织从社区工作者中开展定向招聘,解决社区工作者发展“天花板”问题。畅通社区党组织书记“出口”,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人社局、民政局、贺兰工业园区、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六)细化管理方式激活党员先锋作用

18.建立居民党员直接管理机制。社区、网格(居民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直管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通过党员星级化管理、承诺践诺等做法引导党员发挥作用。注重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作用,引导移交社区的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党员发挥作用,并结合党员移交情况探索相关党组织设置。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9.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机制。坚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三进”下社区包抓小区工作,深化“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认领”“双向公示”机制,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表现情况积分制管理,并将积分情况在服务社区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双向公示,探索将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报到履职情况作为单位(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教育局党工委、公安局党委、发改局党委、卫健局党委、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0.建立流动党员双重管理机制。落实好《银川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加强流动党员定期排查和管理服务工作。通过设置流动党员服务站、线上教学等方式,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1.建立新兴领域党员兜底管理机制。对辖区内有共产党员的小个专企业(商户)、社会组织等进行挂牌,亮明党员身份,划分街巷“党员责任区”,通过商户党员认领一条商业街区或志愿服务岗等形式,发挥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2.建立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机制。发展壮大党员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党员志愿者网络实名注册、提供资源清单、认领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等方式,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落实“优化治理机制,提升多元共治力”,将共建共治共享贯穿到基层治理全过程

(七)完善社区自治机制

23.依法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基本稳定、适度微调”原则,科学合理划分、依法设立撤并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个社区按3000至5000户常住居民的规模设置,规模过大的要及时调整;居民小区总体数量较少、常住居民数量较多、管理服务特殊人群较少的,可按7000户以内规模设置。落实区、市、县三级联动会商机制,民政局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基础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资源、居民小区数量、辖区人口户数等情况,细化街道和习岗镇片区,稳妥开展“村改居”工作,在2021年社区换届前,确定一批合并撤销或新增社区、新增网格名单,并启动会商程序。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4.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自治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完善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坚持协商民主,建立健全以议事协商为重点的民主决策机制,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等议事决策制度,切实发挥听证会、协商会、评议会、板凳会作用。规范民主选举,完善居委会选举制度和程序,依法依规稳妥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试点,拓宽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途径。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5.健全居民小区自治议事机制。建立“邻里治”议事机制,围绕垃圾分类、老旧小区改造、公共设施维修养护等民生实事,采取广场会、板凳会、议事厅会等多种形式,按照每月一商议、半年一审议、每年一评议要求,推行“问题收集-议题拟定-协商表决-事项办理-办理公示-民主评价”的六步议事机制和“小区住户-党员楼栋长-楼栋党小组-网格(居民区、业委会)党支部-物业公司党支部-社区党委(总支)-街道大工委”的单向问题反馈协调机制,推动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自下而上形成,有序引导居民全程参与自治事务,切实发挥党员群众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人翁”作用。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6.依法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党组织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序指导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员、网格员、优秀志愿者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其中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中党员比例不得低于60%。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7.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民政局要重新梳理社区工作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准入制,街道和职能部门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嫁社区承担,确需社区协助办理的,需报请县委和政府同意,并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设立社区减负增效监督举报电话,由民政局进行监管。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八)建立上下联动机制

28.健全联动体系坚持网格发现、社区上报、街道吹哨、分级响应、协同处置的原则, 健全“1+4+N”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吹哨”主体;街道对公安、综合执法、司法、市场监管4大部门常驻街道的下沉干部进行统一调度、动态管理、跟踪问效;当面临需要常驻部门以外其他多个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急事难事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民政、审批服务管理、住建等N家单位要即刻派驻干部到街道或社区下沉解决有关治理事项,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离。在基层面临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战时”状态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三进”下社区包抓情况下沉到居民小区、楼栋协助开展工作。制定《贺兰县关于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道工作考核方案》,严格考核机关党组织“双报到双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网信办、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住建局、县直其他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9.完善吹哨制度。建立社区、街道、县、市四级联动响应机制,社区党组织积极解决辖区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民生服务等事项,对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突发事件等通过信息化平台向街道“吹哨”,街道协同公安、综合执法、司法、市场监管等常驻单位及时解决;街道无法独立解决,需其他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事项,由街道通过信息平台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民政、审批服务管理、住建等职能部门“吹哨”限时解决,职能部门无法解决的上报县委政府,以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县委政府无法独立解决的,根据事项办理情况报市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实行单向逐级响应解决机制,县委政府、各部门不得以批转、分配任务等形式将问题再转交至街道社区。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住建局、县直其他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0.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线上信息平台。持续推进“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将事项上传、问题分拣、部门派单、跟踪问效、结果反馈和办理情况考评整合到一个信息平台进行办理,建立对“吹哨”事项办理情况持续跟踪问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1.严格考核约束。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延伸下沉,厘清街道‘吹哨’事项和部门报到清单,确保‘吹哨’和报到无缝衔接。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司法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街道党工委、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九)搭建共商共治机制

32.织密建强联合党组织。精准有效整合资源,科学谋划设置街道“大工委”、社区“联合党委”,将根据辖区面积、城市发展水平、问题解决需要等因素,对街道“大工委”兼职委员进行优化调整。街道兼职委员一般由驻区共驻共建单位中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或区域内有影响力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一般由驻区共驻共建单位中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以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和社区民警等担任;兼职委员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占街道社区职数,实行任期制,具体人员和任期由街道社区结合自身实际确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3.建立三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结合疫情防控“大起底”摸排的基础数据资料,全面梳理街道社区商业网点、辖区单位、专业市场、商圈楼宇等各种资源,建立完善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三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负责人分别由县委和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分别每半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网格(居民区)党建联席会议负责人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等吸纳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各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公安局、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4.运用好“一书三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各党建联席成员单位应当在年初与街道、社区、居民小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双方共同梳理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研究解决辖区内党建工作、社会治理、环境整治、民生服务等重要事项,并及时针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公示,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改进物业服务机制

35.严格落实物业企业考核管理。住建局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整合,按照合法程序采取以大带小、以强合弱等方式引导企业重组或联合经营,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竞争机制。适时召开红色物业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考核评估、信用评级、失信惩戒等制度,将党组织建设、业主满意度、网格(居民区)党组织评价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范围,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6.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管理服务。成立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适当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兜底无物业、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鼓励辖区有无物业小区的社区党组织牵头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社区“两委”成员可兼任物业公司法人,实行“低价有偿”市场化运营,推进全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7.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社区党组织要主动与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开展共建共联活动,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传递群众诉求,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和谐共治。社区要选派社区“两委”干部或优秀后备干部担任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住建局要指导物业企业通过招聘党员职工、发展党员等方式,稳步推动红色物业组建工作,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党的组织覆盖率较上半年提高5个百分比。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全面落实“优化基础保障,提升治理承载力”,将加强保障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38.压实城市基层党建联动责任。县委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负责制定思路目标、定向把关、组织实施、资源配置和督查指导,统筹设置街道综合机构,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街道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强对重大政治任务的统领,统筹抓好辖区各领域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和领导社区治理,推动涉及社区有关重要事项决定、资金使用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导,各级部门统筹整合用于社区的各类资金、资源、项目等要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领导和动员辖区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做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宗教治理,推进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县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要积极履行社区治理责任,住建、发改等部门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制定老旧小区“破墙整合、拆小并大”推进计划,在小区进出通道、单元门、停车场和公共区域等重点部位安装车辆识别、人脸识别、智能门禁、视频监控等设备,补齐基层治理的设施短板;网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治理智慧化,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全县“一网统管”格局,全面搭建涵盖智慧党建、智慧政务、应急管理和联勤联动等为一体的统一管理、分级处置、高效运转、信息共享的城市运营监管指挥中枢,优化完善街道、社区分中心建设,推进党建、政务、服务网络一体化,实现智慧党建和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发改局、住建局、街道党工委、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二)推进赋能考核

39.健全考评体系。县委政府统筹安排对街道的检查考核,上级职能部门一般不对街道进行直接考核,确需开展的按一事一报原则报批;延伸到社区网格的治安、人口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服务事项,相关单位要赋予社区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评价权。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

责任单位:政府督查室、县委政法委、卫健局等相关职能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0.赋予街道考核权利。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公安、综合执法、司法、市场监管等常驻机构的干部管理和考察考核权、任免干部征得同意权等,街道对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应占常驻机构考核赋分权重的50%以上,对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民政、审批服务、住建等其他非常态化下沉部门(单位)的考核以“吹哨事项”办理效果为依据,在信息平台量化打分,累计分值占全年考核分值权重应不低于5%,街道对其在考核等次评定上具有建议权。街道社区辖区的部门(单位)在创建文明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评先选优时,评选机构要事先征求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星级化评定与参与社区治理、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紧密挂钩,部门(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城市党建工作情况占党建工作考核分值的10%,并纳入单位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完善社会组织信用评级制度,把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价、参与社区服务等情况纳入信用评级,督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委政法委、民政局、县直各单位、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1.抓好赋予街道“五项权利”落实。落实好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时,县委赋予街道对县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的建议权、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和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5项权利,由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分别抓好赋予街道权利落实,利用街道“大工委”会议、街道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等途径定期通报街道履行权利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三)拓展阵地功能

42.推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银川市关于强化政治功能建好管好用好基层党组织阵地的实施办法(试行)》,新建社区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面积不得低于500平米,统筹整合基层各类阵地资源,创新活动载体,完善“五室一站”基本功能,有效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及载体,实现资源共享、载体衔接、功能互动,让社区党建阵地真正成为党员活动的中心、党员教育的学校、为民服务的窗口、群众议事的平台、志愿服务的驿站、文明实践的舞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住建局、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3.加强网格(居民区)党组织阵地建设。网格(居民区)党组织活动阵地要结合网格区域图合理设置点位,对人员密集、离社区阵地较远、老年人口集中的小区,采取与物业服务企业合用、租用阵地等方式妥善解决。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住建局、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4.畅通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加强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建设,优化社区服务站人员配置、政务服务办理流程、窗口设置、运行管理,实现社区服务站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实现公共服务更加精细、更加便捷。推进涉及民生事项审批权限下沉到街道或社区服务站代办,接通服务端口,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全面向基层延伸,社会治理、宣传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服务事项由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审批和综合服务。继续在天鹅湖社区、马家寨社区设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试点,每周定期下沉社区办理“我要开商店”“我要开餐厅”等证照联办。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街道党工委、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5.建立社区工作人员错时值班制度。实行社区各项业务AB岗制,通过轮休等方式,保证双休日、节假日和下班后1小时内社区居民可以享受相关公共服务,构建社区步行15分钟服务圈。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四)加大投入保障

46.加强社区党组织阵地保障。根据民政局对社区合并撤销、新增社区意见,保障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不少于500平方米。对现有社区重新划分的,新增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通过划拨、购买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5:5的比例承担。同时,县域内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项目,严格落实开发建设单位按每户0.3平方米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用房的规定,户数较小和配建面积较小的,可采取货币配建予以落实。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7.加强人员工资保障。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由民政局负责修订《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的标准,整体社区工作者薪酬应逐年予以递增,确保三年内平均月增资不少于500元。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网格员的,工资按照“两委”成员工资标准发放。每月给予网格(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300元工作补助,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根据县财政情况,可对网格(居民区)党支部委员、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给予适当补助。对于因增设社区或增加网格而新增的社区“两委”成员及网格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财政局、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8.加强社区经费保障。社区党建经费按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分别为10万元、6万元、4万元的标准列支,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加大对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常住人口数量以3000户以下每年17万元、3000-5000户每年18万元、5000户以上每年20万元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增加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经费,可利用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党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福彩公益金等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的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项目。县财政应增加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提升社区场所阵地服务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街道党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波  县委书记、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宁龙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陈  娜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兼)

     刘炳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提名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成 员:杨进平  习岗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晓庆  县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老干部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祁玉芬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樊利宁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丁秀娟  县委编办主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陈  清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

     张新林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国峰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池海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岩弘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正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海升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锋  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晓东  习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关于“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指导实施。张宁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进平、徐晓庆2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同时纳入街道党建工作联席成员,参与街道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贯彻落实“四优四提”相关配套方案、街道社区治理重点难点工作等,如有特殊情况即时召开。由组织部、街道党工委负责会议统筹工作。

(二)切实履行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谋划、亲自抓督促、亲自抓落实,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中形成一贯到底的动力主轴。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工作严重滞后、毫无起色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四优四提”中涉及经费事项较多,县财政局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社区党组织阵地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人员招录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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