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按照中央、区市县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经县委2020年第20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平安贺兰建设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涛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
副组长:康 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马 龙 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铁轮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樊利宁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朱建新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汪 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副书记、公务员局局长
徐彦宁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胡 洁 团县委书记
袁海斌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王 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马立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
马小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 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欣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唐 爽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 洁 县委编办副主任
马宏文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杨雪霞 县妇联副主席
马 丽 县残联副理事长
赵立新 县工商联合会秘书长
毋建宁 县法院副院长
白 洁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顾绍军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 庆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郑利民 县科技局副局长
宋永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喻花 县民政局副局长
哈 莉 县司法局副局长
桂韶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家伟 县人社局副局长
陆永海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孝平 县住建局副局长
任 吉 县交通局副局长
杨丽华 县水务局副局长
朱佳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霍文娟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马 洁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杨艳军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云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 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董英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吕 宁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旭升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韩玉峰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 洁 县扶贫办副主任
陈伏贵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副局长
王 磊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协调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同志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二、工作机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和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一名分管领导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平安贺兰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平安贺兰建设的领导责任制落实、督导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统筹协调平安贺兰建设相关指数统计工作;协调推动社会治理工作,抓好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创建和县域社会治理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经验总结和督促落实;对平安贺兰建设相关特别重大、复杂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协调开展平安贺兰建设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平安贺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推动完善法治保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平安贺兰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指导各乡镇(街道)、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平安贺兰建设。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