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促进形成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贺兰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 冯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樊利宁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朱建新 县司法局局长
马立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毋建宁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白 洁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 县委政法委、宣传部、编办、人大法工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政协社会治理委员会、县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规定;协调、研究、解决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朱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后,原贺兰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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