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及《贺兰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贺兰县“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农业农村、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这个大局,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全面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安全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突出各类灾害风险防御,攻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安全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一)农业农村领域
1.农村建设项目及工程方面。进一步强化农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农村房屋建设改造、农业大棚搭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改水改厕工程等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高度警惕压缩工期、挤占安全投入等突出安全风险,严禁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加强工地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维修和用火用电规范管理,抓好防坠落、防滑、防火等防范措施。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各乡镇场
2.农业机械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上路情况的监管,严防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的农用车辆上路行驶,防范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田间路头的排查力度,坚决消灭“黑车非驾”、纠正违章载人和私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现象,重点加强对农村农用车载运学生、民工等违法行为治理。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各乡镇场
3.农贸集镇(市场)方面。开展农村集镇(市场)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门店隔层住人、飞线充电、安全通道堵塞、电线排插零乱老化、灭火器过期、消防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安全制度不健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摆放不合理、自动灭火设施不完好不可用等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4.农村务工人员方面。加强对农村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即将赴城市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基本安全技能;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农村沼气使用等方面安全知识,在村民经常性停留或活动的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语。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5.农业园区及蔬菜养殖基地方面。加大对设施农业园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排查整治温棚周边乱堆乱放、随意生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留宿住人、温室卷帘机、人工拉放苫等高处作业及用电方面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培训。指导种植户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认真做好大风、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防灾减灾工作。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6.农村学校方面。加强校园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装备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形成消防安全闭环式管理工作模式,及时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校园门口路面的管控与疏导,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标识、标线、减速带、停车泊位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着力构筑“路面防线”。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急处置等水平和技能。
牵头领导:陈 娜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7.农村道路方面。加强客车、货车、校车安全管理,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对电动车违规上路、违规载人、逆行、超速等不良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8.农村企业方面。开展县域内加工企业、休闲农庄、合作社、酒庄的加工厂区、生产车间、加工流水线等重要安全生产设备、应急救援情况、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企业设施设备安全状况以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聚焦群众出行、旅游,加强休闲农业领域(休闲农庄、采摘园、观光园、酒庄等)安全风险管控,提前分析研判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9.渔业方面。加强水产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产养殖主体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预防水产养殖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科学合理地修订完善水产业、水产站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常性开展渔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李普光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各乡镇场
(二)建筑施工领域
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外包作业的安全监管。
1.重点整治各类高空作业、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及时清理火源、电源,清除违规搭建和可燃杂物,清退违规留宿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落实专人24小时现场巡查值守,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2.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重点关注即将复工的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人社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3.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市场监管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4.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工整顿坚决停工整顿,该停用的设备坚决停用。同时,加强检查、检修城市水厂、供水管道、电力设施设备、热力管道、燃气管道和液化气厂站,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重点查处和取缔非法液化气供应站,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牵头领导:马 刚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人社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5.强化建筑施工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明确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健康检查和培训制度,规范食堂环境、食品采购、食品的留样、贮存及加工等管理。开展对重点品种的快检、检验,切实保障建筑工地工人饮食安全。
牵头领导:马刚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三)道路运输领域
1.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客车、货车、校车安全管理,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乡村三轮车、电瓶车、畜力车等违规超载拉客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开展道路设施设备(防护设施、信号灯、标识标线)、道路运输企业及“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督检查,督促每一个运营企业、每一辆营运车辆、每一名驾驶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路面秩序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员、违法占道、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各乡镇场
2.道路运输方面。强化对运输车辆驾驶员,特别是客运、危货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车辆的检验及维护保养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行驶;坚决制止农用车、货车等车辆的非法载客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牵头领导:冯 俊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四)消防安全领域
1.加强九小场所检查整治。开展九小场所、商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医院、养老院、殡仪场所、学校(学校周边小饭桌)、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大型聚集活动的举办,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马刚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宗教局、教体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2.加强电气火灾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电气火灾防范主体责任,规范电气线路维护保养、电器使用、电气检测、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实现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开展商场、市场、娱乐、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并予以挂牌督办。
牵头领导:刘炳炳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和投资局、文旅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2021年5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以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抓手,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以及“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印发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专项检查表。要明确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责任单位要于5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专项整治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县安委办办公室(政务中心A座507室),联系人:金晨晨,联系方式:8081047。
(二)集中排查整治(6月至7月10日)。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对照行业排查整治方案,认真查找风险,严格自查自改,落实治理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各安全监管和灾害防御职责部门要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认真督查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督促消除隐患。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各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对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问题隐患,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8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办(政务中心A座507室),联系人:金晨晨,联系方式:8081047。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自治区、银川市安委办印发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强化落实能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安全生产治理强大合力,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扎实做好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一把手”的引领效应,认真组织、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扭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与“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整治。对重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排查形成的两个清单基础上,釆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整治效果,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严肃考核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各有关部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考核、警示、约谈等手段,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地。对存在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不彻底、监督管理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的部门要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1.贺兰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系表
2.贺兰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周进度工作表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贺兰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系表
填报单位 |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 安全专干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附件2:
贺兰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周工作进度表
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领域 | 安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整改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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