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贺兰县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2021年第23次常委会会议、县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48号)精神,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健康贺兰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居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突出“四个转变”: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注重“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依靠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整体联动转变,努力从宣传倡导向全民参与、个人行动的转变。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健康贺兰建设,全面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5年,全县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防治,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3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5‰和14/1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9%,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全县主要健康水平居于全区中上水平。
三、实施“十大工程”
(一)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加快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传播媒介,加强卫生保健和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在贺兰县融媒体中心、魅力贺兰设立健康专栏,普及健康知识,在重要节日、卫生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或易发生期间,向广大居民发送健康提示及卫生科普知识短信息,增强人们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大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通过利用电子显示屏、电视栏目以及主要街道的灯箱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牌,定期滚动播出健康知识;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讲、组织健康知识竞赛等健康促进、农村妇女病预防及治疗知识讲座、农村妇女病普查和常见病义诊等活动,普及健康素养、疾病防控、心理健康等知识,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深入推进减盐、减油、减糖和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三减三健”活动,在学校、托幼机构和进餐人数超过1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科学配餐指导,改善膳食结构不合理、营养不均衡的现状。在家庭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健康腰围尺“小件”,制作“居民合理膳食自我管理包”,配备到每户居民,引导居民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逐步下降到健康水平,居民膳食提供脂肪量占总能量比重控制在30%以内,居民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到2025年,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建设20%的膳食营养科。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网信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教体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文旅局、交通局、民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2.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加大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居民小区、公园、休闲广场健身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园区型、商区型、户外型都市运动中心,推动全县休闲健身步道达到100公里以上,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四镇一乡两个农牧场7块农民健身工程,实现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加大全民体育项目建设,建设贺兰县射击、摔跤、综合力量训练馆,如意湖休闲步道、唐徕渠沿岸马拉松跑道、社区健身中心、智能健身房、双改体育馆、体育俱乐部;改造贺兰县体育中心田径场,改造贺兰县体育馆,维修贺兰县体育中心室外场地。建设智慧体育,开展“互联网+体育”建设,推广社区体育“健身指导、体质测定、科学锻炼”一体化的全民健身网络化服务模式。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快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职工班前操和工间操活动,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机关、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学校等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总工会、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3.构建全民健康心理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发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提高抑郁、焦虑、认知障碍、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支持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劳务价值。建立县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打造心理健康示范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 80%以上,配备基础设施及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依托职工之家通过购买服务预约心理咨询师线上线下服务形式达到全覆盖。力争到2022年,全县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全县建成不少于11个示范心理咨询室。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总工会、编办、教体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4.提升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相关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加强宣传引导,了解长期接触粉尘、化学危害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长时间伏案低头工作或长期前倾坐姿等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鼓励各用人单位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评选“职业健康达人”。加强健康企业建设和职业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能力和执法水平。到2022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劳动者年新发尘肺病报告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县域内至少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总工会、编办、妇联、教体局、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医保局、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5.创建“健康贺兰”文化品牌。加强健康文化的宣传力度,创新载体,拓宽渠道,扩大健康文化普及领域。在县级传统媒体、新媒体开设“健康贺兰”专题栏目,在网上推送优质图文、海报、长图等健康贺兰相关媒体产品,通过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建设健康科普基地、健康文化宣传阵地,打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文化广场,创作健康题材文艺作品等形式,创建一批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健康贺兰”文化品牌,弘扬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文化。力争到2025年,全县健康主题栏目不少于2个,健康主题公园不少于2个,健康科普基地不少于1个。
牵头单位:卫健局、文旅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教体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
(二)实施健康细胞创建工程
6.争创全国健康促进县。深入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打造健康环境,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形成健康人群和健康社会整体发展态势,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重点人群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领域和工作重点,制订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围绕“健康中国行”各年度主题,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启动健康中国行活动。到2021年底,建成自治区健康促进县,争创全国健康促进县。完成预期目标,成人吸烟率较2019年显著下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以下。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牵头单位:卫健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教体局、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建设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各成员单位
7.创建健康社区(乡村)。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合理布局社区(乡村)健身设施,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社区(乡村)康复活动,融入社区(乡村)生活。开展居民健康评估、健康管理和扶老、爱幼、助残、心理咨询等服务。完善社区(乡村)健康公约和居民健康守则,加强居民健康监测评估,创建一批示范健康社区(乡村)。
牵头单位:富兴街道办、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民政局
责任单位:残联、妇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卫健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8.创建健康企业。建立完善与职工健康相关的各项规范,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加大废水、废气及固废垃圾处理力度,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落实工作场所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防振动等健康防护措施。支持节能环保低碳项目建设,做好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监测,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和指导,降低职业病及肥胖、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患病风险,将县人民医院确定为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
牵头单位:发改局、总工会
责任单位: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
9.创建健康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和无烟单位创建,做好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完善机关体育锻炼场所及设施建设,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定期组织机关开展职工对抗赛、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集体赛事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积极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康知识讲座、健身和竞赛活动。加强机关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打造健康食堂,倡导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指导职工保持身心健康。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卫健局、教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健康贺兰各成员单位
10.创建健康学校。将健康教育纳入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每周至少开设1次健康教育课,符合要求的中小学生体育和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无烟学校创建,做好学校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学生近视、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加强医校协同联动,按要求设置学校医务室或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或心理咨询师。认真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保证学生每天校园1小时体育锻炼。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编办、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11.创建健康家庭。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鼓励个人、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活动,对影响家庭健康的因素进行干预。加大家庭基本应急救护技能普及和培训,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实施“千家示范、万家推动”工程,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最美家庭寻找活动,创建一批示范健康家庭,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牵头单位:妇联、卫健局
责任单位:健康贺兰各成员单位
(三)实施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程
12.推进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能力。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岗位吸引力。设置的孕妇休息室、母婴室等进一步配齐设施设备。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为妇女儿童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住院分娩等系统、规范的服务。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妇联、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残联
13.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设备。加强中小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入学体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减少学校流行性感冒、结核病等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组建县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9、8个小时。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编办、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
14.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将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教育活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内容,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类养老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力度。优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推动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加强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展卫生应急技能“培训日”。启动老年期常见疾病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包”和预防跌倒干预措施行动。力争到2025年,依托县中医院建成一所老年病医院。
牵头单位:卫健局、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老龄办各成员单位
15.加强重大疾病筛查救治。对心血管病、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等9种重大慢性病开展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干预,实施上消化道肿瘤精准防治项目,提高早诊早治能力。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两癌”妇女患者进行救助;加大产前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检查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免费耳聋基因筛查,筛查率达到90%以上,有效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政法委、妇联、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16.加大意外死亡综合防治。加强学生和家长安全教育,落实溺水、交通事故、中毒、坠落、踩踏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易发多发等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健康相关危险因素。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防护技能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力争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教体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公安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卫健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17.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立贺兰县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健全营养工作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制定膳食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策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消费、流通领域的监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和会商,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合格率,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每年食品抽检监测量不少于5批次/千人。加强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督,确保居民食用“放心食品”。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加大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水平,维护公众健康。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生产评价标准体系。构建严密高效的药品管理责任机制,完善“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强化药品流通监管。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卫健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18.加强医疗急救与卫生应急。加强医务人员和急救车司机培训。完善全县120急救网络,农村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全覆盖,并逐步向村级延伸,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急救服务的目标。 建立健全灾害卫生应急体系,加快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治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畅通应急指挥救援信息系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灾害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充分发挥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服务作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在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医疗自救互救、灾难自救、中毒自救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演练,大力普及医疗急救知识,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
牵头单位:卫健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红十字会、公安局、教体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19.强化无烟环境建设。大力提倡无烟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开展世界无烟日、世界心脏日、国际肺癌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控烟宣传,开展无烟单位、无烟校园、无烟家庭、无烟社区(村)等创建活动。倡导成立控烟志愿者服务团队,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控烟活动。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加大影视作品吸烟镜头监管,除革命历史题材外,按标准限制有吸烟镜头影视作品在县级融媒体投放。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全面禁烟,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实行门诊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配备戒烟医生、CO呼出气监测设备和戒烟药物,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卫健局、宣传部
责任单位:团县委、红十字会、公安局、教体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四)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工程
20.促进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加快县级医疗机构提质升级,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在2021年、2022年和2025年通过“二级甲等”验收。加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设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功能检查科等建设,打造一批县域医疗分中心。强化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持续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建设,其中80%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至少有1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21.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实施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改扩建实验室,配备检测仪器设备,提升监测检验技术能力。2021年底疾控中心PCR实验室建设并投入使用,提升重大突发疫情监测和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22.规范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孕产妇救治制度,提高孕产妇的危重症救治能力,巩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成果,推进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全面提升产科、儿科医疗救治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按照妇幼保健绩效评价设置四部制,提升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项目,开设妇幼特色专科门诊、盆底康复中心、中医小儿推拿理疗、更年期保健门诊等科室,加强妇产科、儿科能力建设,增加微创手术设备投入,提高孕产妇和儿童救治能力。力争2025年年底创建儿童早期教育及康复中心。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五)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3.加强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加强重点专科及薄弱专科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心内科、妇产科、内分泌科、新生儿科等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建设,加快县中医医院儿科、康复科、治未病等重点专科的建设。鼓励乡镇卫生院发展优势特色科室,重点专科或薄弱专科年平均门诊量、出院患者人数逐年提升,年平均住院日逐年下降,年平均床位使用率≥80%。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中心建设,到2022年底完成县人民医院标准化的重症监护、胸痛、卒中、危重新生儿病房的创建验收;到2025年,完成县人民医院标准化创伤、肿瘤救治中心的创建验收。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24.推进健康帮扶行动。整合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远程服务等方面,采取精准有效的健康帮扶措施。持续加强“四查四补”工作机制,夯实工作体系;持续落实农村已脱贫人口“三个一批”综合保障措施;持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持续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建设。坚持健康帮扶常态化管理,不断完善健康帮扶政策体系,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稳妥衔接,保持好健康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保障人民群众不因病致贫返贫。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医保局、发改局
25.加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和管理,强化院感防控流程再造,2022年实现全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热哨点诊室全覆盖,在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热门诊,基层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救治能力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6.推进中医药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和预防中的特殊作用,努力使中医药融入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强化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县级中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治未病”中心,围绕中医“治未病”服务需求,建设中医健康体检区、健康咨询指导区、健康干预调养区、健康宣教区等。为群众提供特色突出的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水平、个性化、快捷方便的健康状态辨识服务,制订健康调养方案,提供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膏药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措施,开展效果追踪服务。健全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培养优秀中医人才,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及诊疗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与市级中医医疗中心及三级中医医院专科联盟建设。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作用。加强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人社局
27.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推动县中医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完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重点支持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等专科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县中医医院呼吸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科室基础条件建设。提升中医药疫情防控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七)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28.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教育,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学历结构,提升专业人员学历层次。积极开展卫生行业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积极申报各类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继续教育培训要注重中医类或面向基层的培训项目,加强全科医生或村医的培训。县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创建名医工作室、重点专科或申报科研项目;在职数范围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中高级职称申报;鼓励在职人员通过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每年引进(含柔性引进)中高级职称人才不少于5名。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29.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县级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职称“凡晋必下”制度和“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推进县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选派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到县级医疗机构跟班培训,县级医疗机构选派人员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全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轮训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30.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晋升政策和“两个允许”要求,提高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探索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长及中层以上干部年薪制,对中高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落实职称津贴。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卫健局
(八)实施智慧医疗健康升级工程
31.加快信息一体化建设。按照区市卫健委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要求,加大政府投入,争取2021年底“互联网+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落地,实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数据互联互通,完成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超融合构架;争取2022年统一建设县级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并对接“互联网+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实现县乡医疗信息一体化和互联互通。到2025年,建立健全我县“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平台,提供药事服务、远程诊疗、远程诊断、健康管理等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半径,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和区域医疗便捷化、标准化和同质化。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32.加大服务智能化建设。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电子病历应用二级综合医院达到4级,预约诊疗率达到80%,提高预约诊疗、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查取药等服务的精确度,预约诊疗时间精准在30分钟以内。全面推行县级综合医院日间手术、预住院、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民惠民服务。加快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远程影像、心电、病理、超声和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网信办、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
(九)实施重点领城改革创新工程
33.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健全疾控机构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紧密协同,在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规划建设独立的公共卫生医学中心(科),提升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控能力,促进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平战结合。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强化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运行,健全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城乡社区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础。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共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医学影像、全员人口信息等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分析研判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编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
34.深化县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出台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组建贺兰县医疗健康总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科学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类管理和运行。在医疗健康总院建成初期,建成前三年每年投入不低于500万的医疗健康总院发展专项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占公立医院总支出的比重不低于25%。县域内群众就诊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卫健局
责任单位: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方式改革措施。推进医院医疗收入结构逐步优化,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的劳务价值逐步体现。依托医保政策杠杆,鼓励基层卫生院发展中医适宜技术,群众就近就诊同时就医负担总体减轻。
牵头单位:医保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卫健局
36.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行业综合监管,探索建立“多元化、立体式”的“互联网+监管”模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卫健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十)实施健康产业培育工程
37.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培育行动。加快体育健身休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创新健康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水上、极限、马术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加快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设施,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培育一批健身休闲特征明显的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健全健身休闲业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服务内容创新。加大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供给,培育潜在体育消费市场。
牵头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文旅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
38.加快医养康养产业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创新合作模式,重点支持老年疾病预防、诊治、康复和护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医养一体、两院融合、三中心合一”医养模式,实现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养老院、幸福院融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日间照料中心、康复中心、养老机构合一的一体化服务,增强长期照护服务能力,为有意愿或不具备家庭照护条件的失能贫困老年人提供集中长期照护服务。支持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和医疗设施等其他适宜设施转型改扩建一批普惠性老年护理机构。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解决医疗卫生领域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积极争取县中医院中医康养结合建设项目落地,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临终关怀工作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卫健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39.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培育绿色食品产业供给结构,推进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县、示范农场的建设,鼓励县域内食品生产厂家开发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引导居民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消费健康食品。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以稻渔空间、百瑞源、金河乳业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休闲及健康企业为主线,着力创建一批绿色食品水稻、小麦、油料、茶叶等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启动绿色食品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到2025年,打造1个融“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体验、休闲”为一体的绿色食品试点区(村镇),拓展绿色食品发展的多种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科技局、住建局、文旅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40.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加强规范中药材种植,全面推进道地中药材保护开发,以百瑞源枸杞、隆源村茸源养殖示范基地等一批枸杞、鹿茸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示范基地为依托,优化中药材种植养殖布局。加快中医养生保健与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围绕宁夏特色中药资源,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的集成创新与应用。实施中医药养生保健行动,加快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卫健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文旅局、各乡镇场、富兴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6月—2021年7月)。由县委、县政府总抓,县卫健局制定《贺兰县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安排部署工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调研,分析研究领域内的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5年9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好经验做法,抓示范、树典型,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组织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的成果进行年度评估考核;重点工作明显推进,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健康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健康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群众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各项健康指标逐年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成效显著。
(三)评估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对照方案目标和职责分工,查漏补缺,逐项抓好落实,做好建设工作终期评估,迎接区市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努力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同志包抓全民健康水平体质行动机制,贺兰县健康贺兰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协调,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部门共商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相关措施,加强规范化管理,围绕总体目标全面跟踪和长期跟进,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逐步建立工作管理长效机制。县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清单、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涉及多个部门的多项业务、社会工作的多个领域,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监督、汇总情况的职责;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制度,组织配合单位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任务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推进行动进度,不断总结经验,打造健康贺兰新模式。
(三)加强投入保障。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经费逐年递增,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健康需求。各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对照“十大工程”和40项重点措施,牵头单位要组织责任单位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每个月至少听取一次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可量化、可考核、能落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开展各种培训和讲座,增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与业务素质,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全民健康工程顺利实施。
(四)强化宣传督导。贺兰县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纳入县级绩效考核和健康贺兰建设绩效专项考核内容,建立考核约束奖惩机制。积极发挥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的职能作用,将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工作纳入全县督导范围,会同有关督查部门对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督导检查,并予以通报。建立每季度报工作进度、定期调查督导、开展现场观摩、年底进行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挖掘特色亮点,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每年11月将各部门(单位)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考核评价情况及时报县党委和政府。
附件:贺兰县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