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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2-00066 文 号 贺党办〔2022〕57号 发布日期 2022-05-16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脱贫攻坚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贺兰县关于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关于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做好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精神,全面落实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22〕1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结合“四查四补”,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措施,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着力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薄弱环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二、问题不足和整改措施

(一)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增收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发现3个问题:①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贺兰县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9.6%,低于全区平均水平。②部分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偏慢。③有的县区部分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要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关于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两个高于”的要求,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一是紧盯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两个高于”的目标任务,将“两个高于”及时纳入全县效能目标考核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硬性指标,加大赋分权重,对未完成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相关部门和乡镇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不得评先评优。二是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收入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农民收入监测预警平台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统筹农村居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监测,对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收入不增反降的农户及时进行建档管理,符合政策的及时落实产业、就业等方面帮扶措施,提高农户收入。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网格化、信息化报送机制,配齐建强村级网格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完善月报送、季考核制度,压实网格员信息报送职责。各乡镇场组织系统管理人员真实录入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农户家庭实际收支与系统数据账实相符,织密常态化、动态化收入监测预警网。建立月度分析、季度通报制度、常态化约谈机制,针对收入增速同比不增反降的乡镇场,约谈主要负责同志,且每月向县委和政府专项报告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支持联农带农益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增收。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尚未实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移民村全部纳入2022年项目。四是贯彻执行《贺兰县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适用时限为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采取订单收购、土地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灵活形式,逐步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脱贫户自主种植养殖或参与企业订单式务工,促进二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努力实现“双赢”。五是充分发挥9个劳务工作站、83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51名乡村振兴网格员监测作用,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加大“点对点、一站式”劳务输出力度,落实《贺兰县关于培育扶持劳务经纪人 劳务中介机构的实施办法》等就业奖补政策,积极推动以工代赈、帮扶车间等就近就地就业,确保就业规模、就业收入平稳增长。六是着力稳定转移性收入和公益性岗位收入,各乡镇场认真梳理各类补贴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未落实到位的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强化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保持规模相对稳定,适当安排衔接资金支持护林员、护路员等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有效解决弱劳动力增收问题,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增收。七是及时化解因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和农产品滞销等情况,就业部门和各乡镇场及时排查受疫情影响务工就业农户情况,研判务工就业稳定性,了解务工收入变化、后续务工意愿等,加强部门务工信息共享,引导就近务工就业。商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场针对因疫情导致农产品滞销问题,积极联系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销售网点,畅通销售渠道,同时鼓励机关食堂、干部职工购买帮扶。八是对劳务移民收入增速缓慢、就业帮扶力度弱的金贵镇银光村开展挂牌督办,金贵镇及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每月定期分析脱贫人口收入情况,采取就业推介、实用技术培训、公益岗位带动务工等针对性措施强化帮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牵头领导:王  川 王继斌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考评中心、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和自治区后评估发现5个问题:①有的地方政策宣传不深入,排查工作不细致,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不及时。有的地方搞“体外循环”,存在“应纳未纳”问题。②有的县区部门之间沟通不畅,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不及时。③存在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倾向。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为4560元,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6000元,国家考核评估发现,一些脱贫户出现问题或风险后未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而是纳入低保。在与基层干部的访谈中了解到,部分干部和农户认为低保手续便捷快速、政策含金量高等,而监测户纳入相对复杂、周期长,更倾向于用低保解决问题。国家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宁夏脱贫户中新增整户低保3283户7779人,其中未纳入监测的3081户7154人,占比92%。④有的地方风险消除简单化,监测对象还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认定风险消除。⑤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仍需完善。评估调查研判部分县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但未纳入监测帮扶。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精准施策”的重要指示要求,完善和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产业就业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一是切实抓好目标、政策、力量、工作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责任、考核四项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压缩监测对象识别流程时间,即申即定,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于“急难特困”监测对象可先帮扶后纳入,防止“体外循环”现象发生。二是扎实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大排查工作,依托自治区防返贫监测“一键预警”APP平台和12317申报系统,用活用好系统功能,切实将困难人群识别纳入到帮扶范围中来。三是适时召开“两不愁三保障”及重点人群防止返贫监测预警联席会议,强化镇村、重点行业部门之间横向及纵向数据分析反馈、共享比对机制,及时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问题突出的乡镇场进行通报提醒,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监测帮扶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加强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每月15日前及时向乡村振兴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压紧压实县级行业部门、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的责任,针对防返贫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和农户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一户一策”,有针对性的落实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兜底等帮扶措施,并持续跟踪帮扶成效,确保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严把风险消除标准和程序,严格对照政策标准,逐户研判核查,做到风险消除全面稳定后再履行风险消除程序,确保监测对象风险真正稳定消除。五是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大对通过低保“一兜了之”问题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大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在促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深度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功夫,加强联户结对帮扶,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措施,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帮扶工作,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六是按照《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查四补”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常态化“四查四补”日常问题查补,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每月定期组织干部、网格员入户开展摸排,加强与农村低收入人口衔接,重点核实新增低保、大病救助和新改造危房的农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七是各乡镇场、相关单位至少安排1名系统管理人员,及时录入、更新、完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收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项目库、扶贫资产、衔接资金支付、务工就业等业务模块数据,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八是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媒体宣传和发放宣传图册、口袋书、明白卡等方式,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知晓度。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残联、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卫健局、教体局、医保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和自治区后评估发现6个问题:①有的地方主要关注农户收入支出情况,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关注不够,存在危房排查不到位、饮水保障后期管护跟不上等问题。②部分乡村饮水工程稳定性需要持续提升,个别县自来水设施虽基本实现入户,受寒冷气候影响,部分农户存在水管冻管现象。③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县区调查户存在供水设施冬季冻管、管道受损、水源不稳定、水中有杂质等问题。④义务教育还有辍学风险,有的县区寄宿学生因父母离异,厌学学生较多存在辍学隐患。⑤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还不够到位,有农户表示住院看病后家里基本生活存在问题。⑥住房安全还存在一些隐患,部分县区调查户现住房屋存在墙体裂缝、地基沉陷等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动工作重心转移,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三个转向”的重要指示要求,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不出偏差的基础上,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针对安全饮水有保障。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宁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压实各监管部门责任,完善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制度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增强各乡镇场对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深化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连通建设,大力实施金贵水厂、金山水厂、洪广欣荣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暖泉农场水厂建设,有效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三是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城乡供水规划》,加大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加快完成习岗镇红旗村、金贵镇通昌村等供水管网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结合各乡镇场实际,逐年对达到使用年限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四是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开发护水员等公益岗位,加强农村供水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水质监测、管网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五是及时科学制定农村供水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农村供水应急抢修工作,结合“四查四补”,开展常态化安全饮水保障排查整治,对季节性冻管、临时性供水不稳定等问题随时发现、随时解决。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及时处理解决有关投诉和舆情问题,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疾控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中铁水务集团贺兰供水公司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义务教育有保障。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建设,抓实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五大工程”,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健全完善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加强希望工程、雨露计划、燕宝基金等教育资助政策扶持,落实好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二是教育、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和各乡镇场加强对离异家庭、有离异风险的家庭、留守儿童以及在校厌学学生排查,在每学期开学后重点对上述情况学生进行大走访,对易出现厌学倾向的学生建立台账、重点监测,及时开展心理干预。三是对发现的厌学倾向学生、留守儿童要及时组织师生开展“一对一”帮扶,落实关心关爱活动,排除辍学风险点。对县域内残疾学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送教上门,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巩固提升。

牵头领导:杜  钧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妇联、民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基本医疗有保障。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全面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同时,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缴费达到“应保尽保”,积极化解因政策调整出现基本医疗脱保情况。二是对因“户籍”等特殊情况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乡镇场及时建立未参保群众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协调解决因“户籍”等特殊情况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减轻看病负担。三是加强医保报销政策宣传,采取印制宣传手册、口袋书等方式,提高乡村干部和群众对医疗报销政策知晓度。四是全面排查慢性病签约、门诊报销等情况,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慢性病签约全覆盖,对符合报销政策的及时落实报销。五是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加速推进南梁台子卫生院乡村振兴提升能力建设项目、习岗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洪广镇欣荣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持续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建设,力争2022年底一批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六是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提供至少100种、3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服务,分别配备至少200种、50种基本药物。加大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持续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成果,加强健康帮扶政策宣传培训,完善服务流程,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七是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职称“凡晋必下”制度和“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推进县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今年全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轮训覆盖率达到40%。

牵头领导:杜  钧

牵头单位:卫健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住房安全有保障。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针对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通过农户主动发现申报、基层干部日常巡查报告、房屋信息定期比对筛查核检、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为主的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住建部门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危房排查、改造等情况的报告。二是对确定为危房和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低收入群体的唯一住房,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抗震宜居房改造支持范围,并根据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原址翻建或易地迁建等方式进行改造。三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结合实际,推动农村地区非低收入群体、自主迁徙居民和暖泉农场等地危房整治化解,消除住房不安全因素,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四是对已经开工改造的危房,各乡镇场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五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宣传,指导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按规定、按标准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各乡镇场动员群众拆除多余危旧土坯房,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牵头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民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原种场、宁夏农垦集团暖泉农场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产业帮扶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自治区后评估和自治区领导调研发现7个问题:①脱贫地区产业还处在发展阶段,产业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地方对发展产业的比较优势认识不清,缺乏系统谋划,简单给政策、给帮扶资金,产业造血功能和带动增收能力不强;有的地方产业奖补碎片化,对规模化经营的引导效应不强。②产业发展投入不足,有的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比例不高。③产业链延伸不足,联农带农机制不完善。有的县脱贫攻坚期由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中,2021年没有继续带动的占比高。④电商帮扶力度下降,国家考核评估发现,仅8.1%的抽查脱贫户表示农产品通过合作社、企业订单、电商或消费帮扶等新销售方式出售。有的县部分村级电商帮扶点改为农家书屋,抽查户反映农产品出现销售困难问题,未得到消费帮扶。⑤产业帮扶成效有待提升,除盐池县外,其他县(区)43123户监测户存在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帮助不大或没有享受产业项目的问题。⑥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动力还不足。⑦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立足特色资源,坚持科技兴农,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重要指示要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通过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1.针对产业小、散、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8+1”重点特色产业布局,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核心,聚焦奶产业、葡萄酒、绿色食品、食用菌、设施蔬菜等重点优势产业,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促进移民地区产业园区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着力打造农业公园、蔬菜公园、渔业公园和稻渔小镇等六大特色小镇,加快建设设施花卉高效习岗、康养商贸休闲金贵、稻蟹果蔬生态立岗、稻渔文旅节水常信、枸杞葡萄特色洪广、肉牛蔬菜致富南梁6个产业强镇。二是围绕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示范县目标,洪广镇充分利用移民群众劳动力资源,重点实施欣荣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广荣村日光温室二期等建设项目,形成以广荣村枸杞芽菜种植、采摘、加工为一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欣荣村食用菌、红树莓种植、加工为首的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品牌,逐步完善联农富农机制;南梁台子聚焦特色种养,重点实施梅花鹿养殖、优质蔬菜种植等项目,打造优质蔬菜种植园区,挖掘农业观光、生态体验、文旅民宿潜能,逐步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金贵镇放大蔬菜种植和地理区位优势,大力实施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项目、江南村乡村振兴车间项目等农副产品初深加工项目,打破产业发展瓶颈,延长增强产业链条;立岗镇依托特色果蔬种植基础,全力推进兰星村二代日光温棚建设、先进村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金星村农产品分拣建设等项目,推动牛羊肉深加工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培育更多新业态。三是落实《贺兰县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等方案,用活用好《贺兰县“8+1”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贺兰县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等扶持政策和“8+1”特色产业发展基金,持续完善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培育“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着力发展食用菌、设施果蔬等特色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行动,立足贺兰农业优势,强化种业源头科技创新,加快西夏种业、科丰种业、巨丰种业等育种中心建立,建设小麦、水稻、玉米三大原粮优质种源基地1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贺兰种业品牌。加大与宁夏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实施南梁台子隆源村新兴源高效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常信乡寇家湖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等一批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着力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快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积极培育欣荣食用菌等“三品一标”农业特色品牌。大力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生产模式,设计贺兰县域全品类公用品牌LOGO,切实加强品牌保护管理与营销展销,助力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提升,努力打造“品牌贺兰”,全面提升我县品牌知晓度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产业发展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财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对标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紧盯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要达到55%以上且高于2021年度用于产业资金占比的要求,资金重点支持产业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各乡镇场、部门严格按照村申报、乡镇、部门审核、县审定、逐级公示公告的程序完成项目入库。依托县域特色和实际,每年11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实施项目入库工作。增后劲、管长远、有潜力、易实施的项目优先入库,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衔接资金支持。三是加大产业项目扶持力度。通过技术到户、积分奖励、奖补倾斜等方式逐步引导企业、合作社、农户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严格执行《贺兰县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三级公开、三级报备”制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关键、用在实处。做好规划布局,加快完善产业项目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督查检查。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价纳入资金项目管理全过程,聘请第三方对年度实施项目、资金支付等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实时对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财政部门每季度对衔接资金支付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通报,确保资金支付、项目实施有序推进。

牵头领导:李普光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产业链延伸不足,联农带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推行“党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模式,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地+农户”联动模式和“流转+务工”“入股+分红”“入股+务工+分红”“订单+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群众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按照《贺兰县“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给予认定与扶持,在项目安排、示范评定、融资贷款、保险保费、用地用电等方面根据带动效果给予倾斜支持。三是加大对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根据带动能力强弱,梯度安排对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与农户积极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双方共赢。四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移民重点提升村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新机制,多种途径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稳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商联,各乡镇场,中国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贺兰县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电商帮扶力度下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及时对接区厅研究制定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强化农村电商项目资金统筹力度,加大对重点移民村(社区)农村电商支持。二是完善乡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退出调整机制,加快对公共服务中心的升级提质工作,健全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增强站点末端服务功能,持续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三是强化项目运营方对电商绩效管理,鼓励引导对农村电商进行督导,加强绩效结果奖惩应用,营造奖优罚劣的目标导向。全面排查电商帮扶点运营情况,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四是深入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充分发挥机关食堂消费帮扶区带动作用,鼓励干部职工购买移民地区农副产品,形成稳定的供应销售链。定期组织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等与农户精准对接,促进移民村(社区)农产品出村进城,畅通销售渠道,让更多农产品卖出去、卖上好价钱。

牵头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产业帮扶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从脱贫户、监测对象实际出发,谋划一批产业帮扶项目,探索创新帮扶模式,保持帮扶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建立完善稳定的联农带农益农长效机制,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带动农户参与特色产业发展,吸纳农户就近就业。二是紧紧围绕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示范县的目标,大力扶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扶持壮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带动农户以务工、合作经营、投资参股等方式不断巩固提升帮扶成效。三是强化技术服务,开展“特色产业+实用技术”等定向、定岗培训,积极对接宁夏大学、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加强对农户种植养殖技术指导培训,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提升农户生产技能。四是落实《贺兰县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等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奖补政策,落实到村到户项目。及时审批发放贴息贷款,鼓励农户发展产业。支持致富能人返乡创办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三产融合的优势特色产业,树立示范作用。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科技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对标文件要求,完善我县联席协调机制,深入实施“三大三强”和“两个带头人”工程,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除空壳村。二是立足各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组织各村实施特色种养、产业引领、资产盘活、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扩大资源优势,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提升带动能力。三是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三变”改革,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模式,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收益分配、审批、监管六项制度。积极探索开展用水权、山林权、排污权交易改革,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资源要素保障。四是严格执行《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发挥项目资金引领示范作用,防止资金“趴窝蹲账”。五是积极对接区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政策意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六是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积极参加培训学习,针对性出台农业人才培训相关文件。通过分层分类高素质培育,培养一批热爱村级集体经济、懂村级集体经济、愿意服务村级集体经济的高素质社员队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牵头领导:王  川王继斌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民政局、审计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中国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紧紧围绕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示范县的目标,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聚焦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项目,重点实施金贵镇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建设等项目,着力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扶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实施绿色食品企业评星定级和加工强县项目,着力支持企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产品研发、品牌打造等薄弱环节,推进食用菌、设施蔬菜、牛羊肉、水产品等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档升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2022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1%以上。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各乡镇场产业优势,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精准开展合作开发,拓展产业新优势。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就业帮扶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审计监督检查发现5个问题:①有的地方对组织群众外出务工办法不多,脱贫劳动力稳岗增收压力加大。②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零工占比较高,收入也不够稳定,我区就业时间6个月以上的人数同比下降。③就业帮扶力度有所下降,公岗减少,帮扶车间闲置。国家考核评估发现,个别县2021年公益岗位安排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务工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人数、公益岗位数量较2020年下降。此外,自治区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较2020年降低55.16%,部分就业帮扶车间可持续性和经济效益较差,出现一定程度的闲置和资源浪费。④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个别县2021年开展4期面点师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200人培训后均未从事相关工作。⑤劳务奖补资金兑付不及时。个别县2020年劳务奖补资金未兑付。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的重要指示要求,将稳就业、保就业、促创业作为头号民生工程,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提供优质高效就业服务,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

1.针对稳定就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加强就业帮扶、技能提升、就业协作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种养业,以培育壮大产业创造就业岗位,通过劳务输出、以工代赈、就业帮扶载体吸纳、公岗安置、自主创业等方式,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稳定就业。2022年高质量完成脱贫人口3905人外出务工就业总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招聘力度,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搭建线上线下招聘平台,依托快手、抖音等平台,创新开展“直播带岗”活动,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2022年在移民村安置区举办专场招聘会至少15场次。三是精准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劳务工作站、稳岗就业服务专班领导作用,针对9个搬迁移民安置区,通过培训机构列单、移民群众选单、政府买单的方式,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工、电焊、油香制作等职业技能培训。四是用足用好直接补贴、贷款担保、劳务奖补等惠农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积极外出务工就业。主动加强与东部的工作对接,通过发放务工补贴、交通补贴,确保区外务工劳动力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东部,确保就业时间6个月以上的人数比去年只增不减。五是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加大公益性岗位管理力度,完善劳务协议,切实解决不到岗、轮流坐庄的问题。

牵头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就业帮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人社部门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发与农村发展相适应的公益性岗位,原则上过渡期内只增不减,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等就业困难人员,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益性岗位有政策调整,县人社部门跟进落实,加大就业援助力度。二是完善就业帮扶车间“村建、企用、乡监管”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金贵镇江南村乡村振兴车间、洪广镇欣荣村筋的亨食品加工、洪广镇广荣村就业帮扶车间等劳动密集型帮扶车间作用,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不得少于200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致富带头人对已建成的就业帮扶车间进行租赁经营,进一步壮大移民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鼓励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支持致富能人返乡创办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三产融合的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支持星光村发展民宿,树立示范作用,对吸纳带动农户就业多的致富带头人,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四是乡村振兴工程项目要优先雇用移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促进帮扶对象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牵头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水务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技能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场做好农户培训需求调查,建立培训台账,实施动态管理。针对农户培训意愿,全面梳理分析,结合各村产业布局、资源禀赋、转移就业技能需求及农户文化、年龄、现有技能等基础信息,根据培训意愿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年度内累计在移民安置区开展培训不得少于400人次。二是整合移民培训资源,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特色产业+实用技术”“企业订单+岗位技能”“外出务工+提升技能”等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实现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精准对接,创新开展就业推介会,使学员离开课堂就能走上工作岗位,真正实现培训和就业“无缝对接”,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移民搬迁家庭至少1人务工就业。

牵头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残联、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劳务奖补资金兑付。

整改措施:一是依托9个移民劳务工作站和多名劳务经纪人,各乡镇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外出务工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对务工人员就业情况,特别是6个月以上就业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公示栏、新媒体等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奖补政策、资金兑付流程等,及时开设资金兑付窗口,加快资金兑付进度。三是财政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奖补资金兑付慢、不及时的乡镇场进行约谈通报,督促加快兑付进度,切实保障务工群众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牵头领导:蒋恒斌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国家考核、大督查自治区后评估发现4个问题:①一些搬迁规模大、集中安置人口多的安置点,产业、就业、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后扶任务尤为繁重。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还需要加大力度。③安置区配套服务还不完善。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仍有薄弱环节,有的县(区)移民集中安置区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自主迁徙居民居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弱项多,贺兰县部分县外劳务移民因户籍迁转问题涉诉涉访,稳定性不强。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三件事”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精准落实就业帮扶,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防止返贫。

一是持续壮大产业培育。坚持规划引领,围绕“8+1”特色产业布局,由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各行业部门,依托各移民村(社区)资源禀赋和条件,开展实地调研论证,协助10个移民重点村(社区)制定产业发展方案,明确年度产业发展目标,确保每个移民村(社区)培育1-2个主导产业,6月底所有移民村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一村一方案”五年方案编制。规范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库管理,保持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不低于55%。立足“一村一品”,做强各移民村(社区)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洪广镇欣荣村食用菌分拣中心、金贵镇银河村优质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南梁台子隆源村蔬菜大棚二期建设等产业项目实施,推广“产业+基地+农户”等模式,巩固深化利益联结机制,将搬迁群众嵌入产业链。对扩大养殖规模意愿的农户逐步引导“出户入园”,开展标准化养殖,深化拓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探索发展乡村文旅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欣荣村、隆源村等10个重点村(社区)产业发展,每个移民村(社区)培育和引进1-2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二是接续推进移民群众务工就业3年推进计划,紧盯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11%以上的目标任务,全面摸清移民村(社区)家庭劳动力人数、技能、就业经历、就业意愿、培训意向等基本底数,组织各乡镇场细化完善移民安置区就业信息台账,充分运用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切实提高就业帮扶精准度。发挥就业服务专班实效,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作用,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强化移民就业跟踪服务,积极促进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移民家庭1人就业。实施“移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围绕安置区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培训等扶持力度,及时落实移民创业贷款、劳务奖补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搬迁群众务工就业,用好网格员、公益性岗位,加强托底安置,2022年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40人。三是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快补齐移民安置点水、电、路、网、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实施吉荣苑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江南中心村环境整治及内部道路提升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逐步完善移民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配套。配齐综合超市、便利菜店、药店、电商网店、公交站点等服务网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四是逐步推进解决政策性移民遗留问题,紧盯土地确权,按照自治区出台的政策或解决措施,积极化解移民地区农村承包地矛盾纠纷、“十二五”劳务移民人户分离问题,落实教育、医保、低保、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障接续政策,加快迁入移民群众住房产权证办理进度,积极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劳务移民因户籍迁转涉诉涉访问题。五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和搬迁群众数量多、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移民村(社区),在安排衔接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支持做好产业培育、就业帮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工作,全面提升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质量。六是对部分长期闲置移民房屋,积极引进市场主体,引导移民通过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提高资产使用率,提高移民收入。七是持续提升移民村(社区)教育质量、全民健康水平,推进乡村“互联网+公共服务”,推动移民村(社区)就业、教育、社会保险、救助、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点全覆盖。继续实施农村小学集中供餐和校车接送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力度,促进教育资源均等化。做好移民地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扩大签约服务人群范围,提供预防、治疗、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综合服务。村(社区)卫生室每季度至少对脱贫户、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健康监测,积极开展上门诊疗服务。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县委网信办、卫健局、文旅局、医保局、信访局,各乡镇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贺兰县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驻村帮扶工作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自治区后评估发现3个问题:①有的地方驻村帮扶减弱,新一轮驻村干部慢热,驻村干部走读式驻村。②全区新轮换驻村干部3171名,占全区驻村干部的74%,换届后有的乡村基层干部进入角色较慢,不熟悉帮扶政策,工作以守成为主,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个别驻村干部对自身工作认识存在一定偏差。③驻村帮扶落实还不够到位。个别县选派驻村干部没有区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重,市、县两级派驻普遍是每村2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乡镇干部占比66%,其中工勤人员6名、试用期人员1名。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进行完善”的重要指示要求,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干部队伍,从严从实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他们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精神,坚持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行政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夯实乡村振兴人员力量。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银川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加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抓好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员日常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每月对驻村干部实行排名制,对履职不力、遵守不严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及时召回调整。三是做好全方位监督,建立第一书记工作台账,实绩台账、驻村工作日志机制,坚持“月汇报季座谈”制度,乡镇党委每月听取1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汇报,县委组织部联合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部门采取督导检查和暗访等形式每月常态化开展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座谈会议,压实驻村工作责任制。实行派出单位、驻村所在村责任捆绑制,把选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派出单位进行通报。四是实施“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围绕基层党建、防返贫监测、产业就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重点内容,9月底前完成对乡村振兴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等基层干部轮训。

牵头领导:张  靓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农办、党校、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金融帮扶方面。大督查发现全国多数省份存在的1个普遍性问题:有的地方脱贫户获贷率持续偏低,新增贷款总量较去年大幅下降。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步伐,通过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特惠金融政策,增加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指示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导向作用,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发创新金融产品,有效缓解脱贫户资金缺、贷款难问题。

一是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71号)文件精神,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继续保持农村地区尤其是脱贫村所在乡镇网点基本稳定。二是加强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整村授信”融资模式,促进金融资源流向信用良好的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加强金融政策落实。严格规范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提高小额信贷政策宣传频率和宣传实效,认真甄别审核贷款农户资格,确保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应贷尽贷。2022年完成27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任务。四是金融、乡村振兴部门紧盯“评、贷、用、还”等关键环节,定期与银行机构更新比对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信息,及时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进行分析、调度,巩固小额信贷逾期率清零成果,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五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加大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大力支持重点移民村(社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对移民群众开展宣传。六是提高普惠保险保障水平。在重点移民村(社区)积极推动中央、自治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落实,落实“乡村振兴健康保”政策,增强保险综合保障功能。七是加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及时提供信贷、产业项目等相关信息,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合作,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领域聚集,促进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牵头领导:李普光

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中国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各金融机构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乡村建设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自治区后评估、自治区领导调研发现4个问题: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存在重建轻管,搞突击式、运动式监管;非贫困县非贫困村乡村建设滞后,基础设施欠账多、任务重。②部分地区厕所改造设施实际使用率较低,个别县村民认为“水冲式”成本太高,改厕后不愿使用;个别村民家中未建户厕,存在如厕难。③厕所革命和人居环境整治还有待提升。各县(区)调查户中284户家中无卫生厕所,617户卫生厕所使用率不高。735户生产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或焚烧,5235户生活污水直接泼洒或排到田里、水沟。46户对本村(或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满意度还不高。④部分农村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不高,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完成重点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建管并重,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运维体制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用好用足“红黑榜”评比、“积分制”管理等活动,积极引导移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二是继续开展厕所革命提升工程,根据村庄规划布局,大力推进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建设,加快整村整乡推进步伐,2022年完成户厕改造235座,新建公厕5座,移民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7%以上。对已建成农村厕所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严把改厕质量关,推广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及运维监督,切实解决“用不了、不好用”的问题,稳步提高卫生厕所使用率。三是统筹推进农村垃圾杂物、生活污水、村容村貌治理“一改三治”,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配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移民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采取分区分类推行农村垃圾“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分类治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管护体系,移民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5%以上。逐步推进实施肉牛肉羊“出户入场(园)”工程,严格落实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管控畜禽养殖污染,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达95%以上。四是统筹推进非移民村(社区)乡村建设。安排一定比例的衔接资金用于支持非移民村发展,结合“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加快完善非移民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进暖泉农场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建设滞后、基础设施欠账问题。五是加强公共服务均等化配置。分级分层解决服务供给不足问题,优化调整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优质师资向农村倾斜。突出疾病预防、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夯实基层基础3个重点,加强家庭医生签约线上线下协同管理,加强全社会参与健康教育,全面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水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教体局、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贺兰县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自治区后评估发现3个问题:①农村精神文化缺乏,宗教问题认识模糊,地方扶志不够,脱贫户存在等靠要思想,低收入人口因为人情钱、高利贷等负债严重。②宗教氛围较浓,需要关注爱党爱国教育与宗教信仰自由的平衡。③个别地区存在高价彩礼现象。个别县的村民结婚需要彩礼30多万,家庭负担较重。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农村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正气,划清传统礼俗和陈规陋习的界限,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不良风气、树立乡村文明新风。

一是将乡风文明纳入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作用,健全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评估制度,推行“文明实践+”项目建设工作模式,广泛开展理论宣讲、技能培训、文艺演出、志愿服务等,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着力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二是培育文明乡风。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发挥党员、退休干部等重点人群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一约四会”,规范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事办理流程,完善“婚丧嫁娶”村规民约,开展高利贷、高价彩礼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积极评选“移风易俗模范户”等,加强正向激励,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营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文明村镇、美丽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等创评活动,大力开展“最美庭院”“最美家庭”“好媳妇”等选树活动,组建文明实践志愿宣讲队伍,用好“村村享”大喇叭平台,宣传党的创新理论、移风易俗等。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用好“百姓讲堂”“初心讲堂”“道德讲堂”,通过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总结宣传,对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努力、创业致富进行开化引导,激发低收入人群内生动力。加强农家书屋、儿童之家、乡村大舞台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四送六进”工程,举办“美丽乡村·文化大集”、送戏下乡、广场文化演出等不少于25场。四是以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为载体,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制定印发“口袋书”“简读本”,深入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在宗教界持续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五进”宗教场所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实现以乡村振兴促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助乡村振兴的良好发展态势。

牵头领导:王  芳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宗教局)、县委农办、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文旅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一)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审计监督检查发现8个问题:①有的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开工进度滞后。②有的地方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流失、管护责任不明、资金保障不到位、闲置废弃等问题。③个别县协作资金使用不及时,有的县级滞留闽宁协作资金3个月以上,项目不能及时发挥效益。④个别项目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取。⑤个别项目在实施中调整资金具体用途。⑥个别项目实施进展缓慢。⑦个别项目绩效管理及公告公示工作不到位。⑧个别县仓库建成后闲置。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资金阳光化管理,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是县财政局、各乡镇场对照资金计划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融入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对未能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拨付资金,所安排资金将调整使用。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严格审核,对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可操作性和真实性负责,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对使用各级衔接资金的建设类项目争取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实施效率。加强日常监测分析,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对各乡镇场使用衔接资金支出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资金支出进度明显滞后的及时调度督促,必要时调减衔接资金金额,确保支出进度6月达到50%、9月达到75%以上、力争年底衔接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二是结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提高项目谋划和储备质量,积极引导各乡镇场围绕“8+1”重点特色产业及重大战略、发展定位,重点谋划产业链长、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项目,抓好项目筛选论证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项目谋划、实施、管理、监督中来。严格审核入库计划实施的项目,确保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优质项目。6月份开始谋划下一年度乡村振兴项目,11月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12月底全部录入项目库维护阶段,次年3月底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审批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资产台账,明确县级、行业部门、乡镇三个层面的监管和管护责任。对前期已摸底清查的2013年-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依据“谁实施项目,谁确权移交”的原则,按照“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移交管护、登记颁证”程序要开展确权移交工作。认真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回头看”,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5月底前完成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运行、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四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营运。对能量化到村集体合作社的尽快量化,对能折股的按规定进行折股,对可以租赁承包的通过市场化方式,提高利用效率。加强对经营性扶贫资产的运营管护,探索建立多层级管护模式,指定专人管理,同时鼓励村民协助管理。科学合理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要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晓度,满意度。全面排查空置、闲置及联农带农效果不佳的扶贫资产,引进有需求、有实力带动农户就业增收的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合作经营,及时盘活闲置项目资产,提高资产收益,实现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五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规范衔接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安全资金运行机制,保证使用衔接资金的项目预算、申报、实施等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严格执行衔接资金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安排科学合理、审批严格规范、使用公开透明、运行安全快捷。落实衔接资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加大资金、项目督查力度,坚决查处闲置浪费、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衔接资金等行为,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规范高效。

牵头领导:李普光

牵头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审计局,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激发内生动力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发现1个问题:部分地区帮扶措施仍停留在脱贫攻坚期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思路上,市场化工具运用有待加强。一些村干部表示,当地监测户主要由县政府通过低保、补贴等方式“一兜了之”,补贴后收入达到6000元即消除风险点,而对于天灾人祸等突发意外,运用保险等市场化手段不多,对提高农户生产增收内生动力调动不足,缺乏保持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个别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项目仍处于“无偿给予、单方扶持”的状态,市场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健全,项目的规模效应尚未显现。

整改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从脱贫转向发展,从抓脱贫攻坚到户转向抓区域经济发展,从依靠政府帮扶转向与市场制相结合”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推动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快夯实发展的根基,切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持续强化县、乡、村各级干部、广大移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三农”工作的历史性转移,通过发展生产、外出务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方式,政策支持、资金奖励、平台搭建等措施,调动移民的务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有效防止政策养懒人,创造性地拓宽发展增收渠道。二是切实加大农业生产主体的培育力度,严格按照《贺兰县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文件要求,通过技术到户、积分奖励、奖补倾斜等方式逐步引导企业、合作社、农户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鼓励移民从单一务工向参与种植、掌握技术转变,不断提升产业带动效果,全面实现联农富农。积极引进经营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市场经营主体,逐步淘汰带动效果不佳的企业或经营主体。通过扶持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三是认真落实《贺兰县关于培育扶持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机构的实施办法》,通过政策支持、资金奖励、平台搭建等措施,充分调动农村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组织等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把农民经纪人队伍作为引领群众发展的骨干,通过能力指导、政策引导,动员更多有知识、有能力的“能人”带动群众进入和拓展市场。四是认真落实《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贺兰县2022年-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健全农业大灾大疫风险分散机制,推进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增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健康保”“铁杆庄稼保”等政策性保险,巩固政策实施效果,做到“应保尽保”。健全农村商业保险服务体系,引导农户通过购买医疗保险、财产保险等,建立防返贫的市场化、可持续长效机制。五是对接移民村(社区)自治区帮扶单位和帮扶企业,积极拓展协作渠道,创新帮扶方式,加强招商引资、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推进帮扶项目落地,健全市场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帮扶工作成效。

牵头领导:王继斌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商联,各乡镇场,中国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保险公司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三)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大督查、自治区后评估发现5个问题:①有的地方工作中存在一刀切、层层加码、急功近利的现象,工作不深不细,作风不严不实。有的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盲目乐观。②县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实。③部分行业部门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个别县区行业部门对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既未制定整改方案,也没有整改报告,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对防返贫监测帮扶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掌握不清,推动力度不大。④乡村干部还存在歇脚松劲现象。个别村在评估前突击发放帮扶手册或填写不规范。⑤部分县(区)乡村振兴机构力量十分薄弱,机构编制和巩固脱贫成果任务不匹配。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的重要指示要求,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问题。

1.针对县和乡镇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一是从严落实三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书记“一线总指挥”的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二是落实领导包抓机制,市县领导包抓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包抓重点低收入农户。县委、县政府领导定期深入重点帮扶村督导调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开展督查,现场协调解决移民村(社区)存在的疑难杂症。三是健全日常调度机制,定期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移民致富提升等工作,及时调度项目开工、资金支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等进展情况。四是紧盯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综合运用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纠正责任落实有温差、政策执行有偏差、工作成效有落差的问题。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紧盯行动迟缓、进度明显迟滞、工作应付漂浮、面貌没有改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时限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五是将乡镇场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情况及成效纳入全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中,加大赋分权重。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六是加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乡镇场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领导干部培训,不断储备理论政策知识,拓宽眼界。结合“大学习大轮训”活动,实现县、乡、村轮训全覆盖,提升各级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丁  炜刘炳炳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考评中心、县委组织部、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行业部门责任。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制度,压实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责任,将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情况纳入综合考评,加大赋分权重,对工作力度大、推进快、效果好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二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补位、密切配合,积极对接区市各厅局寻求指导,切实强化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要素的供给和全力保障。各行业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培训,全面掌握本行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底数,并加强对各乡镇场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三是各行业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衔接政策,全面掌握本部门工作底数,抓好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清零见底。

牵头领导:王  川王继斌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基层干部。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健全基层干部、帮扶干部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结对帮扶机制,帮扶责任人要每月入户开展帮扶工作,落实好帮扶措施,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发展生产、务工就业等,切实解决帮扶户实际困难,及时核实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发展情况,开展精准帮扶。二是保持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做好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帮助基层干部厘清工作思路,掌握政策要求,加大督查考评,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牵头领导:张  靓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编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各帮扶单位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乡村振兴机构。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即将出台的乡村振兴机构“三定”方案,提早谋划制定县级机构“三定”方案,并指导各乡镇场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稳定、力量配强、工作不断。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机构升格,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水平。二是突出人才引育、强化智力支撑,每年从各乡镇场、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从事乡村振兴工作,从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任职科技特派员、特聘专家,从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派乡村锻炼,通过继续给予待遇职称等方面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人才服务乡村振兴。

牵头领导:张  靓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四)工作机制方面。国家考核评估、大督查发现2个问题:①有的地方乡村振兴部门与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存在目标任务、责任边界不清晰等问题。②有的地方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未设立巩固脱贫成果专班。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工作分工和运转机制,理顺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三个部门职责范围,县委农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农业农村局负责研究制定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牵头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巩固脱贫工作成果专班,由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推动巩固脱贫成果重大任务、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牵头领导:张  靓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编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乡镇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做好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胡春华副总理在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较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各项任务。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要与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和审计监督检查、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自治区领导调研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落实,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认领,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分析研究。对矛盾不遮掩,对问题不回避,多从主观上找差距,明确责任到人,举一反三,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持“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问题督查督导,确保审计反馈问题按照时限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县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进度安排和督促落实,成立由贺兰县委书记丁炜、县人民政府县长刘炳炳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王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继斌等10名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办、网信办、农办、政府办公室、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健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团县委、妇联、残联、总工会、工商联、各乡镇场、中国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等为成员单位的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牵头负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积极对接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厅局,主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县、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现问题整改亲自抓、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具体、抓到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三)确保整改到位。各部门、各乡镇场要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标对表县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实化本地本单位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条对账、限期销号。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真改实改,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需要完善制度、建立常态化机制的,坚持边整改边建机制,确保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屡改屡犯。对行动迟缓、进度明显迟滞、工作应付漂浮、面貌没有改观的由县纪委严肃问责,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相关部门、乡镇场要根据本方案,5月17日前制定完成本单位整改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县纪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计划,紧盯整改任务、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实行月度约谈通报制度,对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乡镇,县纪委将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严督严考、真督真考促整改、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附件:1.贺兰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台账

2.贺兰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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