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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 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2-00106 文 号 贺党办〔2022〕83号 发布日期 2022-08-11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个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委、党工委、总支、支部):

现将《贺兰县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我县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深化残联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两大重点,健全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并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五个示范县”创建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我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有7705人,其中视力残疾883人、听力残疾634人、言语残疾68人、肢体残疾4103人、智力残疾748人、精神残疾792人、多重残疾477人。重度残疾人3493人,一级795人,二级2698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2765人,重度护理补贴3082人。0-14岁残疾儿童272人。

到2025年,残疾人生活水平与全县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品质明显改善,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助残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得到有效保障,无障碍环境全面优化,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残疾人事业更加均衡,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普遍实现,成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共享者。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三大行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1.政治引领行动。一是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区、市、县党委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全县各基层残疾人组织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始终不渝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2.组织引领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党建带群建,建立完善县、乡镇场(街道)、村(社区)组织网络体系。一是重点加强乡镇场(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和县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在依法依章程选举产生领导班子的基础上,职责分工明确、机制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二是公开选聘乡镇场(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10人,负责残疾人日常工作,工资标准4.5万元/年(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共计45万元;每个乡镇场(街道)年均经费不低于5万元,共计40万元。以上两项合计8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是将残疾人工作纳入乡镇场(街道)、村(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残疾人事业与乡村各项事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上门慰问访视、残疾人需求调查及上报、档案管理、为残疾人办实事等制度,到2022年底实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手段办事、有制度办事、有能力办事的目标。

责任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3.服务引领行动。一是在落实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制定特惠政策,给予特别关爱。二是各基层残疾人组织要扎实履行好“代表、管理、服务”职能,常态化巩固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三包三联三清三实”长效机制,提升“走转改”等专项活动成效。

责任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二)强化“两个建设”,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1.强化专门协会组织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县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依法登记工作,成立专门协会办公室,择优选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担任五大协会驻会总秘书长,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五大协会日常事务。通过公益性岗位、专职委员招聘、社会招聘等形式和渠道配齐配强专门协会工作人员,每个协会按照年均经费不低于3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共计15万元。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建立将残疾人相关服务项目或专项工作委托协会办理的机制,提高各专门协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到2022年底实现县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人员、场地、经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通过设立基层党组织、建立联合党组织和功能型党组织等方式,推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残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2.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一是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精神文化为重点,建设覆盖城乡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依托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及各乡镇场(街道)扶贫车间、日间照料中心、村(社区)老饭桌、卫生院或卫生服务站、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综合服务设施和阵地,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社区康复站、辅具循环借用回收服务站等服务机构,构建起为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机构康复、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便民化专业化服务网络。二是依托宁夏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魅力贺兰”APP,打造“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推行残疾人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构建高效便捷、功能齐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化服务网络。三是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构建多元互动、多元互补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指导、岗位安置、就业援助等政策服务,党政机关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残联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三)注重“六个提升”,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提升残疾人权益保障能力。一是推动《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有效实施,适时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人大检查、政协专题视察活动,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残疾人工作者中“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二是推进残疾人普法宣传教育。加大残疾人普法力度,引导残疾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强化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发挥好“12385”残疾人维权热线作用,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以残疾人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推进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扩面提质。扩大全县就业年龄段以外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范围,对女54岁以上、男59岁-80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现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努力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网。

责任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人大办、政协办、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2.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能力。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脱贫过渡期相关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监督指导乡镇场加强对易致贫返贫残疾人的跟踪监测,降低返贫率,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等扩面政策,逐步将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保障范围,建议民政部门逐步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延伸。二是推进残疾人居家(邻里)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提高寄宿托养、集中照护、居家托养、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标准,为有需求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和照护服务,实现应托尽托。三是建立残疾人生活帮扶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实施公租房保障,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建立重度、困难残疾人“包”“联”定期入户访视慰问、上门代办服务等制度,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助残举措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县残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医保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3.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残疾人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落实政府购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统筹规划建设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配套,发挥贺兰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主阵地作用,建立以保障残疾人康复托养需求为前提的集0-14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及康复训练、14岁以上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医疗康复、16岁以上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寄宿托养及日间照料、辅助器具适配、就业培训、职业康复、文体活动等为一体的医康结合、康教结合、医养结合、康养结合的康复托养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每年建立残疾人康复站1-2家,建设运营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成年残疾人康复率达90%。全面推进“爱心接力、循环使用”辅具借用服务、共享轮椅项目延伸入旅游景点、村(社区),使辅具免费借用进村(社区)入户,实现村(社区)借用站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残联、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4.提升残疾人教育就业质量。一是提升全纳教育发展水平。做好残疾儿童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衔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加强残疾儿童入学情况统计监测,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联合教育部门落实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各项扶残助学政策,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做到应免尽免、应助尽助。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三年促进残疾人推进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定期组织对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建立保障金收支年度报告等制度。依托托养中心积极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三是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大力实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培育发展1-2家辅助性就业基地,每年新培育1-2家盲人按摩机构,推动盲人按摩业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推广“托养+辅助性就业”模式,积极扶持托养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发展辅助性就业,带动在机构托养和日间照料的困难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县残联、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税务局、就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5.提升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一是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文旅康养产业提档升级行动、新兴数字产业提速崛起行动、项目建设攻坚行动、乡村振兴示范行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重点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争2025年全县公共服务区域实现无障碍环境全覆盖。二是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建设纳入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无障碍环境等城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的无障碍信息服务能力,实现重点民生部门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鼓励金融、保险等机构按照信息无障碍通用标准要求,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满足各类群体的无障碍需求,推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智能化信息无障碍服务。三是建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促进工作机制。开展无障碍环境达标验收工作,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依法依规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及参与程度,保障残疾人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力争将贺兰县打造成“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示范县”。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残联、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6.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一是构建较为完善的无障碍文化服务体系。做好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激发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热情,保障残疾人的文化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支持残疾人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利用好残疾人电子阅读平台,推动城乡残疾人无障碍共享“农家书屋”等公共资源。二是开展“残疾人文化周”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点,联合文旅部门广泛开展助残文化活动,支持残疾人优秀文创产品开发、交流与展示。县图书馆设置残疾人阅览区,为残疾人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创建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开展经常性文化交流,不断满足县内残疾人文化需求。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残联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财政局、文明办、文化广电旅游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四)实施“三大工程”,动员广大残疾人在贺兰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1.实施残疾人教育引导工程。一是持续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采取残疾人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民主法治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残疾人。二是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引导残疾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坚决抵制打着助残幌子在残疾人群体中进行各种形式的非法渗透活动。三是加强残疾人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机制。广泛组织先进典型评选,鼓励残疾人争当自强模范、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奋斗者等,深入宣传宣讲自强模范和先进典型事迹,充分激发残疾人内生动力,凝聚建设美丽新贺兰的思想共识。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残联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公安局、人社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2.实施残疾人建功立业工程。一是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积极争取区市资金支持,将闲置的洪广镇金沙小学校舍改造建设为集体育训练、职业康复、机构托养、培训就业为一体的自治区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基地,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体育赛事。二是发挥残疾人在共圆伟大中国梦和推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激励残疾人在建设“五个示范县”中建功立业。出台相关鼓励扶持政策,调动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的积极性,大力实施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定期举办残疾人创新创优大赛、岗位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选树固化提升隆源鹿场、欣荣村扶贫车间、自主创业电商行业模范典型,不断激发残疾人创新智慧、创优动力。三是开展残疾人产业助梦行动。围绕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和贺兰县8+1产业发展机遇,扶持引导残疾人家庭积极从事枸杞、葡萄酒、肉牛和滩羊等特色产业,培养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残疾人创业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不断激发残疾人创新智慧、创优动力,引领更多残疾人通过产业增收致富。四是开展助残公益项目推介活动。根据各类残疾人不同需求,研究制定精准帮扶项目服务包,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爱心认领”帮扶,让每一名残疾人都能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责任单位:县残联、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教体局、文旅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3.实施残疾人提能展能工程。一是以残疾人的才艺展演、成果展览、作品展销为重点开展残疾人展能活动,给残疾技能人才提供一个施展才能的舞台。通过演出、展览、展销等形式,如:书法、绘画、剪纸、手工制作、插花、烘焙、盲按等技能展示,全面展示残疾人精湛技艺与创新潜能,推广残疾人作品产品,实现作品变商品、商品有市场、才艺有收益,促进残疾人增收创收,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二是围绕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微商销售、网络就业等新业态,从政策、培训、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帮扶支持,打造适合残疾人就业特点的居家经济新模式。三是实施残疾人手工艺作品进景区、进商场、进摊点“三进”活动,拓宽销售渠道、增加残疾人劳动收益。

责任单位:县残联、财政局、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五)聚焦“三个强化”,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1.强化残联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二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坚持培训与自觉学习相结合,紧密联系残疾人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残联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的需要。二是加强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增设挂职副理事长和兼职副理事长各1名,挂职副理事长挂职期为1-2年,由县委统一选派;兼职副理事长由热衷残疾人事业的工作者担任,在需要议事决策和重大任务时参与工作,兼职期与本届理事会一致。三是强化乡镇残联组织建设,实现村(社区)残协全覆盖。乡镇(街道)残联执行理事会增设1名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强的挂职理事。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企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和残疾人亲友、退休干部中选拔挂职、兼职干部,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村(社区)残协建立残协组织,规范化建设村(社区)示范点,实现“五个有”“四上墙”基本规范化要求。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2.强化残联系统干部培养机制。重视残联系统干部培养,按照结构优化、选优配强、专职专干的原则,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选配道德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到残疾人工作岗位。加强残疾人干部的培养与选用,残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全员培训,教育引导残联系统干部始终恪守把爱心作为职业的灵魂、把为残疾人服务作为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奉献作为职业的最高境界、把实干作为职业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3.强化基层残疾人工作力量。乡镇(街道)和残疾人较多的村(社区)要按照地域面积、残疾人数量、人员结构等因素合理选配残疾人专职委员。实施乡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残疾人专职委员考取社会工作者、辅具适配、职业指导等职业等级证书,支持残疾人专职委员参加成人教育、进修培训等,提升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

责任单位:县残联、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需求制定特惠政策措施。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会议每年定期听取1次残联主席团工作汇报,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听取1次政府残工委工作汇报。每5年召开1次全县残疾人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组织开展选举及相关评选表彰活动。建立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制度,带头发挥党联系残疾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充分发挥残联主席团和政府残工委职能作用。完善残联主席团议事决策机制,主席团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政府残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协调推进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建立县委和县政府领导干部联系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制度。完善工作报告、年度述职、为残疾人办实事等制度,建立为困难残疾人全程代办服务制度,健全残疾人工作考核评价、定期检查、专项通报等工作机制。

(三)加大经费保障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局不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全额预算安排用于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培训、无障碍改造、信访维权、文化体育等民生实事。充分发挥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社会慈善组织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乡镇(街道)残联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联合各类社会组织、志愿团体,吸引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共同为残疾人谋福祉、解难题,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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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三包三联三清三实:“三包”即建立县残联科级干部包乡镇(街道)、一般干部、乡镇场(街道)残联理事长包村(社区)工作机制,深入基层残联和残疾人家庭进行调研,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研究问题与对策,撰写调研报告。“三联”即县残联科级干部联系1个乡镇、协会,联系5户困难残疾人家庭;一般干部联系一个残疾人协会、一名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系3户困难残疾人家庭。乡镇场(街道)残联理事长分别联系一个村,联系3户困难残疾人家庭。“三清”即残疾人底数清、残疾人精准需求清、对残疾人帮扶措施清。按照“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深入每一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把残疾人个性化需求精准摸清,准确掌握残疾人的所需、所盼,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案”“一户一策”原则,把精准帮扶措施定下来。“三实”即作风实、措施实、成效实。

2.走转改:是指“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专项活动,以改进和加强残联干部作风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残联改革。包括深入基层、进门入户开展蹲点调研;建立最基层联系点和联系户;参加居住地残疾人组织活动;重要工作听取基层意见;工作重心下移,主动服务基层;与各类残疾人融在一起;尊重和关爱残疾人;热情接待来访残疾人;在工作中充分体现残疾人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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