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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2-00116 文 号 贺党办〔2022〕89号 发布日期 2022-08-26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生态环境;安全生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党办〔2022〕12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开展生态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按照“全覆盖、零遗留、抓整治、重实效”的原则,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摸排,对历次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组      长:丁  炜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兰县委书记

            刘炳炳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蒋恒斌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川  县委副书记、常信乡党委书记

           王  涛  县委副书记、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安为民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  芳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立成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  靓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白景晶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赵元学  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政委

           刘  宁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保旭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  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岩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常雪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杜  钧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宗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继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叶  宏  县政协副主席

          钱  瑞  县政协副主席

          蔡  霞  县政协副主席、教体局局长

成      员:杨世忠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陆  军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杨晓庆  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崔悦慧  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世赟  县委办公室主任

            周  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妍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黄菊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哈霜莹  县发改局局长

            张新林  县民政局局长

            宋永明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桂韶华  县财政局局长

            吴静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德彬  县住建局局长

            樊利宁  县交通局局长

            许  晖  县水务局局长

            高学东  县文旅局局长

            王旭升  县卫健局局长

            丁书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翠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  锋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国兵  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建新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李海升  县审计局局长

            乔  军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保家  习岗镇党委书记

            强玉梅  金贵镇党委书记

            谢庆福  立岗镇党委书记

            岳建平  洪广镇党委书记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管委会主任

            王  虎  京星农牧场场长

            马晓东  富兴街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和政府办,李世赟、周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建熙、马军同志为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生态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开展风险问题的收集、汇总、分析和督办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实行席位制。

联络员:潘建熙(13639565152)

马  军(18795171588)

三、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县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党办〔2022〕124号)要求,结合全县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开展环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环保问题“防反弹”专项行动、县级领导包干企业督导“三大行动”,分别对全县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进行滚动式摸排整治;对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及反馈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加快推进未销号问题整改;对全县718家企业生态环境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和责任部门包抓制,对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问题抓早、抓小,遏制在萌芽状态,对于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实行闭环式销号整改。

(一)开展环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重点领域滚动排查。围绕工业企业环保安全领域、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农业面源污染领域、固体废弃物处置领域、城市内涝和贺兰山沿线防洪领域成立“五大工作专班”,分别由县四套班子县级领导牵头,带领相关责任部门,深入工作一线,深入问题现场,实地开展风险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2.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压实属地责任,通过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压实监管责任,通过督查问效,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和安全的部门职责。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反馈督办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彻底整改销号问题。同时,系统做好企业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评估工作,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健全机制,切实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3.形成问题闭环管理。由各专班县级领导牵头、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将排查出的重大环保安全风险问题,按照附件1表格要求填写在案,每日由各专班联络员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反馈问题后,要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研判分析,及时归纳整理,建立工作台账,并下发督办通知责成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各责任单位迅速组织责任企业、个人开展问题整改销号,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各专班联络员,由联络员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跟踪督办和整改销号制。

4.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1)工业企业环保安全专班。以工业企业为重点,全面检查涉水企业、重点监管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情况;企业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条件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整治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及演练等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救援队伍及人员管理情况。

县级领导:王  芳  王岩弘  李宗怀  钱  瑞      

牵头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成员单位:法院、检察院、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审批服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

联络员:陈伏贵(16609519085)

(2)工业园区环保安全专班。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园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以及环境应急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园区周边敏感目标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园区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装备、物资、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县级领导:王  涛   朱  敏  冯  俊   叶  宏    

牵头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成员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审批服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

联络员:冯海永(15809619652)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班。以畜禽养殖企业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兼顾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摸清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环境风险防范状况,提高农业面源环境污染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县级领导:王  川   常雪峰   王继斌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供销社、审批服务局、交通局、各乡镇(场)、原种场、暖泉农场、消防救援大队。

联络员:张树军(13995094708)

(4)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专班。以粉煤灰、煤矸石、煤泥、煤炭生产处置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排查整治,严查固体废弃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不规范,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等行为,严厉打击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贮存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因暴雨等极端天气导致的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县级领导:张  靓   蒋恒斌   保旭锋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成员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富兴街街道办、各乡镇(场)。

联络员:吕  宁(15809680360)

(5)城市内涝和贺兰山沿线防洪专班。以城市内涝和贺兰山沿线防洪为重点,围绕病险水库、重要堤防、易发山洪沟道、城镇内涝、在建工程设施等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有针对性地完善防范应对极端暴雨的各项举措,并细化落实措施;有效杜绝非法填埋、堵塞行洪沟道、涵洞等现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石、影响堤防安全的行为。

县级领导:周立成   赵元学   蒋恒斌   王继斌

牵头单位:水务局  综合执法局

成员单位:人民武装部、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公安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富兴街街道办、各乡镇(场)。

联络员:朱佳利(13519209568)  吕  宁(15809680360)

(二)开展环保问题“防反弹”专项行动

1.对照清单抓落实找问题。针对2016年以来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和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见附件2),各分管县级领导要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对包抓的问题整改情况逐个分析研判,梳理出未完成整改问题和出现反弹问题,坚决做到不漏任何一家企业、不留任何一个死角。

2.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梳理出未完成整改问题和出现反弹的问题,各包抓县级领导要责成责任单位切实扛起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组织各牵头部门逐项拉出清单、倒排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个销号。

3.实地核查推进问题整改。各分管县级领导要针对梳理出未彻底整改问题和出现反弹的问题,带领相关领域专家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分时间开展实地督查,特别是选择下班后、休息日、夜晚间开展暗访督查,进一步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倒逼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4.挂账问题集中开展攻坚。经过综合分析研判,短时间内无法整改落实的未办结问题,责任部门要认真填写《贺兰县环保工作问题清单》(见附件1),经分管县级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的方式,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推进问题销号清零。

(三)开展县级领导包干企业督导行动

1.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各包抓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全县党员干部进千企”和“三必谈”任务分工(附件3),深入企业签订环保安全责任书、排查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风险问题、督促企业问题整改。

2.督导检查企业环保工作。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在各县级包抓领导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领下,于8月底前对包抓企业开展一轮督导检查,主动发现风险问题,组织实地整改。

3.落实风险问题闭环管理机制。针对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各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附件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开展环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程序形成问题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县级包抓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三大行动”工作与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街巷长制”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合理排查整治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风险问题。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改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司法局要结合推进“八五”普法,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有关企业严密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县级包抓领导、各牵头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对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建立完善污染防治专家库,积极服务包抓企业督导生态环保工作的县级领导和牵头部门定期和经常性深入企业,对企业环境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开展指导帮扶,做好整改销号,推动企业环保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紧盯问题,狠抓整治。各县级包抓领导和各责任单位要对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梳理分类,各工作专班要填写排查整治台账,每日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要动态更新内容,及时下发督办,抓好工作落实。各问题整改责任部门要对涉及整改问题,全部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指定整改责任人,切实从根源解决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情节较轻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对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投放及在线监控设施弄虚作假等以通过逃避监管方式偷排放污染物的,依法采取限产、停产或强制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深入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确保整改任务量化管控、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有人管、管的住、不反弹。

(四)严格督查,压实责任。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对各单位问题整治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缓慢、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在年底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成绩。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力和进度缓慢的责任部门,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约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三大行动”从发文之日起实施,8月31日前全面滚动开展一轮排查整治和问题销号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专班和县级领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情况通报。8月31日后进入巩固提升阶段,由各县级领导和牵头部门常态化发现问题、汇总问题、整改问题。

附件:1.贺兰县环保安全工作自主摸排发现问题清单

      2.中央环保第八督察组督办单办理台账

      3.2018年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转办贺兰整改事项台账    

      4.2020年自治区党委第一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办理情况台账

      5.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清单

      6.2021年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移交群众信访转办件

      7.县级领导包抓企业环保和安全任务分配表

      8.县科级领导包抓企业环保和安全任务分配表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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