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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贺兰县民族团结进步月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2-00117 文 号 贺党办〔2022〕93号 发布日期 2022-09-02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民族团结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2022年贺兰县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工作方案》己经十五届县委2022年第40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子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贺兰县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工作方案

2022年9月是自治区第39个“民族团结进步月”、银川市第24个“民族团结进步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的通知》(宁党办〔2022〕57号)及《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2〕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现就“民族团结进步月”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日-30日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宁夏  同心跟党走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贺兰县“民族团结进步月”启动仪式暨“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宁夏 同心跟党走”银川市贺兰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法美术摄影暨民间艺术展。在体育中心举办2022年贺兰县“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启动仪式,拉开各项活动的序幕。同时,充分发挥“文化润心”作用,举办“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宁夏 同心跟党走”银川市贺兰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法美术摄影暨民间艺术展,面向全社会公开展出书画、剪纸、非遗、摄影等反映各领域各行业维护民族团结、深入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的文艺作品,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参观学习,充分领会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县文联

责任单位:县体育中心、融媒体中心、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学习活动。在党校挂牌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中心,举行“四个共同”主题图片展,成立“红石榴”宣讲团,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领导带头学,邀请专家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辅导报告。专家辅导学,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统战干部、“红石榴”宣讲团成员进行培训。单位集中学,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以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为主题“同上一堂课”,并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做民族团结的“排头兵”。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

(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宣讲活动。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微宣讲比赛,依托村、社区网格员成立红马甲宣传队,依托青年宣讲团成员成立蒲公英青年宣传队,依托贺兰县电商物流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小蜜蜂宣传队,深入村、社区、学校等领域针对不同群体宣传民族团结政策、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与北方民族大学合作组织“石榴籽”宣讲员,到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微宣讲进校园活动5场次以上,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开展宣讲。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专题文艺巡演活动。举办“石榴花开·籽籽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汇演,组织排练一批汇聚爱国之情、民族团结之情、军民鱼水之情和热爱家乡之情,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时代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在社区、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专场巡演,抒发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恩之情,讴歌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幸福之情,营造民族大团结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文化馆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五)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群众性活动。积极响应中央和国家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号召,组织开展各族群众跨区域、全方位、多样化的交流联谊活动,引导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举办“我们的节日——中秋节”“庆中秋 话情谊 促团结”“祝福祖国 喜迎国庆”“庆丰收 迎盛会”等“我们的节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邻里运动会、文艺演出等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景区、进社区、进楼栋、进家庭,营造守望相助、和谐奋进的活动气氛,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提升文化自信,凝聚民心民力,促进民族团结。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文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各社区、行政村

(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参加环如意湖主题公园健步行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打卡竞赛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民族团结杯”系列体育嘉年华活动,组织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深入群众的体育赛事,大力展现和弘扬各民族团结、进步、文明、拼搏的精神风貌。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总工会,融媒体中心、体育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七)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立足机关、社区(村)、乡镇(街道)、学校、家庭、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军营、宗教活动场所等主阵地自身特色,与城市民族工作、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基层治理等紧密融合,培育打造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示范典型,发挥品牌优势和带动效应。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和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八)开展“增色红石榴 共绘同心圆”专项服务活动。以少数民族及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兰光村、南梁台子铁西村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身特点和优势,组织统战成员开展送法律、送医、送技术等社会服务活动;开展“推广普通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宣讲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推广普通话,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浓厚氛围;组织专场文艺巡演、拍摄各民族群众方言寄语贺兰、祝福贺兰微视频,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落细。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立岗镇、南梁台子农牧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九)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在“贺兰石榴云”上开辟“民族团结进步月”专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不断扩大“贺兰石榴云”宣传教育覆盖面,对各单位、各领域学习宣传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组织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知识竞赛活动、开展“贺兰石榴红 和合一家亲”等系列微视频创作、民族团结进步文艺创作宣传推广等特色活动,多渠道宽领域推广贺兰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IP宣传形象“和和”,展现各族群众真情相守、互融互促、团结和睦的新风尚,促进各民族在网络空间价值相通、认同相合、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十)开展“小小石榴籽 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围绕主题开展精品思政课评比活动,结合“教师节”开展先进表彰、文艺演出等活动。组织校园电视台小记者讲好民族团结的故事。各学校积极组织举办主题书画比赛、经典诵读、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墙报、板报等形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团委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十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标语宣传活动。根据《关于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工作的通知》(贺统组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对照责任清单,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在辖区内的道路车站、城镇农村、街道社区、医院学校、旅游景点、广场花园等领域,通过宣传画、宣传栏、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等,在公交车辆、出租车、沿街门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切实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推动“五个示范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区市县党委安排部署,立足行业领域特点,细化任务分工,精心谋划、推动实施一批互动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充分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热度高涨、精彩纷呈。

(二)统筹谋划,增强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本部门实际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要统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族团结”,运用“贺兰石榴云”传播教育中心、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手段,进一步拓展宣传活动渠道,增强宣传活动效果。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营造热烈氛围。全县要广泛宣传造势,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跟踪报道“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动态,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好经验、好做法和好事迹,提高各族群众对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维护民族团结、个个争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单位)于9月27日前将“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县委统战部邮箱(hlxwtzb8061364@163.com),纸质材料经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贺兰县政务中心B座101室)。文字标语、动漫短视频等活动宣传资料,请各部门自行登录网盘进行下载使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Vcux5YeLz5S4E26bkqqDA?pwd=71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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