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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扶贫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2-00125 文 号 贺党办〔2022〕108号 发布日期 2022-10-13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扶贫志 实施方案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贺兰县扶贫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纂中国扶贫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全区扶贫志编纂工作指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扶贫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扶贫志组字〔2022〕1号)要求,规范、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和编纂中国扶贫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真实、系统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摆脱贫困、决战脱贫攻坚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为建设先行区和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新时代贺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发挥资政、存史、育人的独特作用。

二、主要任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客观求实、全面完整,确保全面反映历史全貌、体现贺兰特点特色,彰显发展成绩成就。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努力修出对历史能交代、对当代有价值、对后世能致用的好“志书”。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按照“能快则快、应快尽快”的原则,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纂出版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编制实施方案、篇目大纲阶段(2022年9月)。成立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区和全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推进会精神和扶贫志编纂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贺兰县扶贫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和篇目大纲。

(二)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0月)。召开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印发《贺兰县扶贫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扶贫志编纂工作。

(三)资料征集及初稿撰写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6月)。印发《贺兰县扶贫志》资料征集通知,成立《贺兰县扶贫志》编辑部,确定主编、副主编、总纂稿人、编辑人员,细化完善篇目细目,撰写初稿并进行资料、图表、数据的补充考订。

(四)初稿修改及总纂阶段(2023年7月)。编辑部组织人员统稿,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评议,根据统稿人员意见建议,各撰稿人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较为成熟的审定稿。

(五)评议审定、复审、终审阶段(2023年8月—9月)。编纂委员会评议审定志稿,提出修改意见,编辑部对志稿修改后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送银川市档案馆(地方志研究室)和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终审。

(六)出版印刷阶段(2023年10月—12月)。交付出版社“三审三校”定稿,出版印刷。

四、体例框架

(一)时间断限。上限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下限为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二)范围。全县扶贫志记述范围以贺兰县现辖区域为界限,重点记述县本级扶贫工作。

(三)体裁。综合运用述、记、志、传 、图、表、录七种体裁,以志为主。全志设图照、序言、凡例 、概述、专记、大事记、专志、附录、编修始末和索引等。

(四)结构。设章、节、目、子目四个层次,以时为序,直陈其事。

五、编纂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内容要求。按照“详近略远”的原则,在坚持全面系统的总体要求下,重点突出记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进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

(二)质量要求。严把政治关、资料关、体例关、史实关、保密关、审核关,按照志书编纂规范性要求,用好信息化手段, 做好资料征集、初稿撰写、组稿汇总、十审十校、付梓出版等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编纂工作高质量推进。组织力量,对扶贫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反复推敲、科学验证、逐一甄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确保扶贫工作每一段历史史实、每一个重大事件、每一个典型案例全面真实、准确无误、有据可查,科学总结全县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写出时代特征和贺兰特色,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坚持“县委领导,宣传部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协调, 专家修志,社会参与,众手成志”的工作机制,在全区扶贫志编纂工作指导小组和全市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志编纂工作。

(一)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 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 川   县委副书记、常信乡党委书记

副  组  长:王 芳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 靓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继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政府办公室、发改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卫健局、统计局、医保局、档案馆(史志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档案馆(史志办),县委宣传部张占林、县档案馆(史志办)彭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档案馆(史志办)吴学良、农业农村局马千、统计局叶安祥、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张鑫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扶贫志编纂工作指导小组、市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组织编纂全县扶贫志,协调推进编纂工作,解决编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审定有关政策和工作举措,落实编纂扶贫志的具体编纂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与自治区社科院、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研究室)沟通衔接,研究提出全县编纂扶贫志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工作启动、资料征集、志稿评审等各类会议,积极组织开展编纂业务培训;加强扶贫志编纂工作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通报编纂进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档案馆(史志办)负责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门的编纂队伍,开展扶贫志具体撰写工作。各成员单位指派、抽调专人搜集提供本领域资料,按照《贺兰县扶贫志》篇目大纲,配合做好志稿撰写工作。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工作的联系和对接,及时向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学良   8068629    13995304968

电子邮箱:hlxdaj@126.com

七、保障措施

(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扶贫志编纂工作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进度、质量要求,扎实推动扶贫志编纂出版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确保工作责任到位。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协同配合等工作。

(三)确保编纂队伍到位。 要根据工作要求,配齐扶贫志编纂人员,确保有一支稳定的专业编纂工作队伍。承担编纂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按照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做好扶贫志编纂工作。

(四)确保工作经费到位。要将扶贫志编纂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扶贫志编纂工作机构配备完善的办公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确保人员培训到位。全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修志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根据编纂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开展业务培训。

(六)确保出版工作到位。为提高出版审批时效,扶贫志出版工作统一由全区扶贫志编纂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与方志出版社对接,协调方志出版社提前介入扶贫志编纂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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