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贺兰县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2023年第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关于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意见》(宁党办〔2022〕53号)及银川市《关于印发<银川市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2〕153号)工作要求,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积极探索促进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新途径,创造人民富裕新生活,现根据我县实际,就实施全县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要求和自治区《关于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意见》、银川市《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以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九大工程为载体,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深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管理规范,全面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法治观念、科学素质、文化涵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人民文明素养得到显著提升,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基本形成。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思想教育铸魂工程
1.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聚焦思想引领,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采取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交流研讨+观摩学习+恳谈会“五位一体”学习模式,强化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调研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聚焦“关键少数”,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辅导读本》等,健全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聚焦宣传宣讲,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村村享”大喇叭、“码上学习”等学习平台。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统筹协调各类宣讲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普及。通过领导带头宣讲、邀请专家专题宣讲、“银发老人”余热宣讲、劳模亲身经历宣讲、志愿服务队主动宣讲打造一支涉及领域广、结构全面的宣讲队伍。利用“板凳课堂”“凉亭课堂”“流动课堂”“指尖课堂”等宣讲形式,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通俗化宣讲,用乡音讲党音,打通理论宣讲“最后一公里”,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组)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推动理想信念、“四史”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五观”。开展好“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德育课程体系,普及开展“国旗下的讲话”“开学第一课”等实践活动,打造一批青少年实践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校报校刊、“校园电视台”等校园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体现到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建立完善“积分银行”“红黑榜”等激励约束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做好宣传引领,发挥好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文艺作品等传播主渠道作用。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节目、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适当位置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形成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3.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施党员干部培元固本、青少年学生夯基育苗、各族群众凝心聚魂、社科理论正本清源工程,打造一批“石榴籽”主题广场、“石榴籽”车间、“石榴籽”工作室,引导各族人民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历史、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增进“五个认同”。大力开展“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革命精神、激扬“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奋斗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实干精神学习践行活动,汇聚起全县人民凝心聚力谋发展的磅礴力量。广泛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奋斗依然是不变的时代主题,激发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创造幸福的思想观念和时代潮流。
牵头单位:统战部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教育体育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
(二)实施道德建设引领工程
4.深化公民道德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两个纲要”,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办“新时代公民道德大讲堂”,倡导孝老爱亲之风、劳动光荣之风、正义勇敢之风。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宁夏好人”“银川好人”、各级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寻找“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活动。实施“青少年夯基育苗”工程,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好“童心向党·我向党旗敬个礼”“童心向党·党的故事我来讲”等活动,帮助青少年学习党的历史,了解党旗含义,演唱红色歌曲,传承红色基因。加强“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引导青少年向上向善、见贤思齐。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5.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五育并举”,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格和身体素质。在青少年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养学生遵德守礼意识,争做“文明有礼好学生”。统筹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等资源,为强化实践育人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引领作用,办好“红领巾课堂”“四点半课堂”。扎实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容鲜活的道德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牵头单位:宣传部、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关工委、检察院、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三)实施文明行为规范工程
6.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在每年“3·5”学雷锋活动日、“12·2”交通安全日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常态化组织好交通志愿引导活动。持续开展交通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推动“文明驾驶”,做到机动车驾驶人不违法鸣号、不随意变道、不违法停放、合理使用远光、礼让行人等,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闯红灯、不挤占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着力推动“文明乘车”,加大对车窗抛物、不排队乘车、车厢饮食等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力度。着力推动“文明行路”,做到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跨越隔离栏。强化交通违法结果运用,抓好公务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管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实施共享单车“有序智停”项目,实现定向、定量有序停放。
牵头单位:交巡警大队
责任单位:宣传部、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7.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全县组织开展“公筷公勺·文明用餐”文明餐桌行动集中宣传活动,倡导节俭、安全、健康、卫生、文明的用餐方式,以“小餐桌”带动“大文明”,积极树立文明用餐理念。各餐饮饭店、学校、企业、机关食堂要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标语和公益海报,在餐桌上摆放“倡导公勺公筷”“适量点餐,不剩饭不剩菜”等文明用餐提示语,积极营造干净、舒适的用餐环境。向餐饮企业发出“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着力提升餐饮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节约意识。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餐饮企业工作人员发挥表率作用,从自己做起,积极动员家人朋友加入文明餐桌行动,让文明餐桌行动走进百姓家庭餐桌。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体育局、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8.开展文明旅游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启发文明旅游自觉。利用“五一”“十一”等旅游黄金日期通过彩页、宣传海报、LED大屏等各种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和文明劝导,普及文明旅游相关知识。加强行业建设,提升文明旅游形象。组织开展文明旅游评选创建活动。评选旅游行业文明单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文明旅游志愿者队伍作用,深入全县各景区景点,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提升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文明服务水平。加强景区文明环境建设,着力改善硬件环境,清理整治“脏乱差”,强力整治“牛皮癣”小广告,为游客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以良好的硬件环境塑造人的文明行为。加强行业监管,优化文明旅游环境。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督促旅游行业建立健全行业制度规范,将文明旅游相关内容纳入各文化旅游企业、景区景点管理考评机制,组建文明旅游志愿服务队,在旅游过程中采取适当方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旅游行业违规行为,打击黑车、黑导、黑店,加大对卧躺座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和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和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
9.开展文明上网行动。强化网络空间思想引领,创新开展系列网络宣传活动。强化网络空间行为规范,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网络伦理和行为规则,持续开展“中国好网民”工程。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强化网络空间生态治理,压实属地网络平台信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互联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舆论有效引导,持续开展对网上噱头、炫富、恶搞、色情、暴力、怪异等低俗、庸俗、媚俗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深化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牵头单位:网信办
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教育体育局
(四)实施文明实践拓展工程
10.深化拓展文明实践。贯彻落实《贺兰县拓展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挂点联系、观摩交流等工作机制。开展“六个一批”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十个有”标准和“七常”要求,立足实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形式多、内容实、接地气的特色亮点工作,实现“一镇(街)一品牌,一村(居)一特色”。推行“文明实践+”模式,加大结对共建力度,丰富“讲、帮、乐、树、行”文明实践形式。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县、乡、村三级阵地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拓展文明实践网格、基地、点等建设,用好用活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文创基地等优势资源,将景区景点、公园广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场所、各类教育基地等纳入文明实践建设体系,高标准打造一批可学可看可示范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加强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推动形成低成本运行模式,使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中心所(站)成为学习传播科学理论的大众平台、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阵地、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精神家园、开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广阔舞台。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团县委、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场)、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1.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强化体系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和政策经费保障,完善群众点单、中心制单、所(站)派单、志愿者接单闭环运行制度,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项目征集、孵化、扶持、品牌化发展的长效机制。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更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文明实践。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做好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和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十佳”、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以及全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工作,打造一批群众需要、务实管用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品牌。在全县开展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评选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25年底,全县志愿者人数达到8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五)实施学法守法筑底工程
12.普及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高标准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生态保护、国土规划、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在中小学设置《道德与法制》《思想政治》课程,将法治理念贯穿青少年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大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化全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到2025年底,培育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13.深化守法实践活动。加强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依法治理,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提高依法管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深化“塞上枫桥”品牌建设,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加强文明领域专项执法,推动公民自觉遵守控烟、养犬管理等各类法律法规。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类平台建设,强化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安宁、人民安心。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统战部(宗教局)、政法委、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14.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深化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信用评价,创新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信用融资产品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平台、多角度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理念。开展诚信之星、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实践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县政府机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清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完善跨部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持续打造诚信贺兰建设品牌。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法院、融媒体中心
(六)实施科学素质增智工程
15.普及科学知识理念。推动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制定《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推进全域科普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企业家、老年人、领导干部科学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做好科普工作统筹规划,引导优质科普资源向基层下沉,促进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在科普领域广泛应用,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加快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等教育阵地建设升级,因地制宜在村(社区)打造科普书屋、科普活动室、社区科普馆等科普阵地,到2025年底,争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2个,争取培育自治区科普基地5家。围绕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领域,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科普大篷车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围绕群众关心的领域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常态化开展科学辟谣和应急科普。加强科普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发挥“三长”(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人员专业优势,引领带动中小学自然科学类教师、农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到2025年底,全县科技志愿者达到5000人。
牵头单位:科协
责任单位:宣传部、科技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16.实施科学教育培训计划。推进青少年科学教育,完善科学课程教学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等活动。依托乡村“复兴少年宫”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百场千人”科普走基层活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围绕优质粮、蔬菜、奶牛、淡水鱼、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乡村科技人才、农村干部等重点人群的科技教育培训。加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订单、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推动老年人科学教育培训,建立老年科技大学,依托老年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培训,创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渠道和载体,将“科普中国”优质视频资源引入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举办农民技能大赛等,到2025年底,培训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3000人以上,培训农村技能人才6000人次,轮训“两委班子”3000人次。
牵头单位:科协
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党校、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工会、各乡镇(场)、街道办
17.培育弘扬科学精神。坚持以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通过各级媒体广泛宣传为我县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等重点科技科普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大力加强科学无神论宣传教育,促进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宇宙观。
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融媒体中心
(七)实施文化文艺浸润工程
18.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和黄河文化,着力打造好雷锋纪念馆、稻渔空间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推进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弘扬工作。持续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四送六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切入点,组织同升国旗、同唱国歌、经典诵读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等活动。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体育局、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19.提供良好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全覆盖、智慧化发展,实现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全达标,因地制宜定制化打造一批城市阅读岛、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空间,常态化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擦亮“书香贺兰”品牌。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大篷车”“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巡演机制,创新“群众点单、政府送戏、社会参与”的组织模式。推进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等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20.推动文化艺术普及。聚焦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传承彰显爱国主义、黄河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不断提升文艺作品质量,推出一批全面展现全县经济发展、产业发展、文旅融合等成效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强文化文艺创作奖励和成果保护。开展“文化进校园”“戏曲进乡村”“乡村文艺巡演”“送戏下乡”公益演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文艺社团开展艺术教育培训。健全群众性文化活动扶持机制,加强群众文化艺术培训,鼓励支持群众自办文化,扶持农民文化大院特色化、民间文艺团队多样化发展。依托现有文化资源,全面开展文化活动品牌创建工程,开展各类文化节会活动,提升贺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八)实施文明风尚培育工程
21.深化移风易俗行动。实施“移风易俗深化年”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常态化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进村入户”行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不办和文明祭祀、低碳祭扫。建好用好各地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治理,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划定礼金“红线”和待客标准“底线”,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规范办事。建立完善移风易俗测评体系,实施第三方测评和培训相结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成果。坚持新闻宣传、理论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五管齐下”,进一步提升移风易俗的到达率和知晓率。大力选树宣传移风易俗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开展“先进红白理事会”“移风易俗示范户”等榜样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乡贤等典型人物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文明理念、倡树时代新风。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
22.推进家风建设。深入开展“建设廉洁好家风、党员干部当先锋”活动,充分发挥家风家教的引领和浸润作用,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富有精神内涵或红色基因的廉洁、和谐、文明家风,广大党员干部家庭要亮身份、做表率,引领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通过诵读优秀家训、我的家风征文等方式,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选,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养成遵纪守规、孝老爱亲、诚信友善、勤俭自强的好家风。
牵头单位:妇联
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监委、各乡镇(场)、街道办
(九)实施文明创建提质扩面工程
23.推动五大文明创建高质量发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主动对标新标准、新办法、新体系,全面强弱项补短板,全力抓好“五个文明”创建工作。完善常态化督查测评机制,实施创城工作项目化管理。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加强分类指导,开展行业特色创建活动,发挥文明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文明优质服务行动,推动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打造一批有特色、可推广的贺兰文明单位创建亮点品牌。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三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校园文化建设,让校园文化成为学校独特的精神标识,组织先进模范进校园巡讲交流,培育优良校风学风,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综合管理。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倡导家家户户立家训,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深化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善治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妇联、各乡镇(场)、街道办
24.拓展创建渠道和有效覆盖面。创新原有渠道方式,吸引更多单位、行业参与并融入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增长点,稳步扩大文明村镇创建评选规模,开展行业单位特色创建活动,引导各级各类非公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深化各级各类“文明细胞”创建,开展争创文明车间、文明科室、文明班级、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为文明创建提供基础支撑。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督导,抓好工作落实。县委宣传部牵头抓总、统筹调度,文明办具体协调、督促落实。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划分统筹谋划,作出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全力配合工作开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任务落实。县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要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日常检查,确保任务见行见效。各责任部门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资金谋划争取,统筹安排经费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广泛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文明办对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落实,确保全县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各项部署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1.贺兰县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贺兰县文明素养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