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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3-00022 文 号 贺党办〔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02-20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各乡镇场、相关单位:

现将《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文件印发后,《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贺农居发[2022]7号)废止,执行新文件要求。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域向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自治区《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宁党办〔2022〕41号),银川市《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银党办〔2022〕1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实施城乡面貌提升行动为抓手,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建设“五个示范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顺应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综合考虑乡村差异、经济水平、民俗文化和群众期盼,科学确定目标任务,汇聚力量集中整治,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整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村庄规划设计,优化镇村功能布局,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协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产业、生态保护、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

——坚持立足乡村,突出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贺兰山下、黄河岸边等乡村特色,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传承历史文脉,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基层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村集体、农民等多方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坚持建管并重,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质量优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服务向城乡一体化迈进。创新投融资和建设管护机制,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模式,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体系。

三、行动目标

坚持以农村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为目标,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到2025年,全县完成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2000亩(村庄绿化面积新增10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8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力争每年度创建银川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样板村2个以上,争创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乡、示范村;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大力推广“互联网+公共服务”,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改善。

四、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提标提质

1.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落实《“十四五”宁夏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卫生厕所应改尽改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改厕目标,加快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积极推动户厕入室,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大力推广钢筋混凝土三格化粪池和节水防冻型改厕技术。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卫生厕所,重点推进乡镇政府、村部、乡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中小学、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流动较大的场所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支持对现有公共旱厕进行提升改造。确保到2025年,我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2.强化农村改厕质量管控。落实农村改厕“4+4+4”全过程管控体系,严格把控改厕选型、建设施工、产品质量、竣工验收“四个关口”,严格落实改厕产品备案、随机抽检、黑名单、第三方监理“四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乡镇初验、县级自验、市级核验、区级抽验“四级验收”程序,保证农村改厕质量。定期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回头看”,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到2025年,全面完成户厕问题分类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农民不满意不放过。(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3.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强化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突出抓好改厕后长效运行管护、粪污处理,通过市场化运维的模式,因地制宜配备必要管护设备,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信息化管护平台建设,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分类有序治理、次推进,“十四五”期间在全县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8个。有条件的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单户分散的分户处理。加强对已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和定期检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城镇近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牵头,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落实)

2.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常态化开展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建立治理台账,识别污染成因,结合农村河塘沟渠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农村水系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持续做好河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农村示范河湖和清洁小流域治理试点。到2025年,整治完成已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三)持续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1.优化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我县实际,统筹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城郊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体系;乡镇政府驻地及中心村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处置。根据服务半径、人口密度,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等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100%,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2.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基础上,落实“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治理模式,规范垃圾处理,统一技术要求。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利用村内商店、闲置农房等开展可再生资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有机垃圾等分类治理。建立垃圾分类激励引导制度,使垃圾分类成为村民自觉行动。加快建立以村回收站点为基础,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50%以上,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5个。(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四)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治理路径,建立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快现有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配套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发展种养结合模式。2025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2.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探索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贺兰模式,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2025年全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3.推进农业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农业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模式,培育回收处理市场主体,重点扶持以旧换新、网点建设、技术推广、机械化回收作业、积分制、资源化利用等环节,加大回收利用力度。按照谁使用谁收集、谁销售谁回收、谁生产谁处置的原则,逐步完善农业包装废弃物(农药、鱼药、兽药)、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处理机制。2025年全县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和处置率分别达到85%、100%。(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五)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整治水平

1.持续抓好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和《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依照村庄功能布局、建筑特色和人口实际,扎实做好村庄调查和分类,把握好村庄布局、产业和风貌定位、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中心村、一般村的规模和经济发展条件,对不同类型村庄制定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标准,制定通俗易懂的标准图解。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我县保留的53个行政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2.改善村庄公共环境。统筹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积极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线路违规搭挂。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配齐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积极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广播电视局、通信管理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场落实)

3.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引导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巷道植绿、道路护绿、房前屋后插绿,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环村林网、农田林网和沿路沿河林带建设,利用闲置土地规划建绿、见缝插绿、闲地补绿,不断提升乡村绿化率。全面开展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启动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创建活动,支持发展庭院经果林。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种植果蔬、栽植花木,巩固深化“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成果。全县完成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2000亩(村庄绿化面积新增10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80%。(自然资源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场落实)

4.接续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紧紧围绕“季战役”主题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五改四化四美”为目标,巩固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成果,重点对农村生活垃圾、沟渠杂物、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开展清理整治,持续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结合爱国卫生运动、重要节日、主题活动、风俗习惯等,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卫生,明确村民主体责任,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村庄和庭院干净整洁,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场落实)

(六)持续提升长效管护水平

1.建立运维管护制度。各乡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建立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绿化保洁等建设、运营、管护、使用制度。编制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服务、考核标准,公开服务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合理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对象和标准,建立公示制度,保障管护经费,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场落实)

2.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鼓励将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整体打包一体化建设;支持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保洁、绿化等农村人居环境委托专业化运维服务;推广互联网+智慧运维、农村户厕信息平台等信息化管理。探索农村厕所粪污清掏、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拿一点、集体出一点、群众掏一点、社会担一点”的付费机制。(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持续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1.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动农民群众,加强村规民约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完善积分制、巷长制、义务工制、志愿者服务制等农民广泛参与制度,落实门前“三包”,通过一事一议、事后奖补等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积极参与后续运维管护。将村庄环境卫生保洁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和星级文明户评选、卫生红黑榜评比、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场落实)

2.普及文明健康理念。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提倡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深入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农户活动,引导群众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普及卫生健康、疾病防控等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健康细胞创建工程,合理布局乡村健身设施,完善乡村健康公约和居民健康守则,加强城乡居民健康监测评估,创建一批示范健康乡村。(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场落实)

3.多元参与齐抓共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切实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以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一村一年一事”、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吸纳农民工匠、乡贤能人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鼓励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教体局、财政局、团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场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方案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运维机制,主要领导一线谋划,分管领导一线指挥,乡镇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由农业农村局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总体抓好农村改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住建部门抓好私搭乱建、农房建设等村庄公共空间环境提升;自然资源部门抓好村庄规划、村庄造林绿化提升;卫健部门抓好健康教育进村宣传;水务部门抓好农村人饮安全;交通部门抓好农村道路进村入巷;文明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抓好村规民约、志愿服务、文明村镇和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银川市级奖补资金,对完成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示范村给予奖补。二是大力推进项目资金整合支持,明确项目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责任,精准把握资金投向、投序、投位,确保投效。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模式,筹措更多的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四是积极发动引导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管理、运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结合起来,建立完善自治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县财政兜底、社会投资、农户适当缴费的建设和运营维护资金筹集机制。

(三)强化示范引领。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对标自治区、银川市示范县、示范村创建标准,打造一批示范乡村,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可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公众号、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积极上报各类宣传信息至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月度考核。

(四)强化考核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效能管理考核范围,作为县、乡、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和开展专项检查,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对整治内容不达标,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群众不满意的乡镇及村庄予以批评,并在全县通报,追究有关责任,要求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在一线检视问题,组织开展半年、全年农村人居环境分组督查,将结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重要内容应用到年终考核指标中,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乡镇、村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排名靠后乡镇、村进行通报约谈。

(五)强化宣传引导。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深入开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乡村环境改善我们在行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题,在爱国卫生月、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文化演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开展重点新闻报道,创新利用学习强国、网络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农村改厕“明白人”培训、垃圾分类入户宣讲、卫生健康知识进乡村等宣传教育培训,形成人人参与、户户联动、齐抓共管的环境整治新格局。

附件:贺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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