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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3-00024 文 号 贺党办〔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02-20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贺兰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22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2242号)、《银川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37号精神,结合贺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以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为目标,以实施城乡面貌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突出规划引领,整合资源要素,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打造塞上乡村乐园。

(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走在全区前列,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绘就塞上“富春山居图”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在乡村振兴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乡镇(场)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全面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开展吸引一批大学生、发现一批致富带头人、挖掘一批外出能人“三个一批”进班子计划,推动“两个带头人”工程提质增效。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确保到村到岗发挥作用。强化县级党委统筹,乡镇、村党组织引领作用,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每年按照村党组织数量的4%开展整顿。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高标准创建一批示范村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善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到2025年,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20万元,百万元以上占比达70%。(牵头单位:县委农办、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妇联,乡镇<场>)

实施乡村规划提升工程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基础,开展村庄现状调查摸底,优化布局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五类村庄。在规划保留村、中心村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对搬迁撤并类和“空心化”程度较高的村庄,原则上不再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搬迁撤并类村庄认定标准(试行)》,严格界定搬迁撤并类村庄标准和范围,从严掌控搬迁撤并类村庄规模。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的大拆大建。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框架下,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快编制综合性规划。城郊融合类村庄统筹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注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享,与城区融合发展。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村庄设计、强化风貌引导和管控整治改善类村庄规划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确需编制的应注重生态修复,严格限制新建、扩建项目。强化村庄规划激励约作用,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合规不建设。确保村庄建设符合农村实际、体现农民意愿。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持续开展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结合全县经济发展现状,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公路网通达深度和覆盖广度不断扩大,层次结构显著优化、技术等级稳步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日益提高。围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冷凉蔬菜、文化旅游等产业,建设一批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推动“交通+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县乡道路技术等级,实现县级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重要乡道达到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一般乡村道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建制村实施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推进“城市公交下乡”,实现城市公交线路深入农村,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放射性公交线网结构,实现乡镇直达、建制村一次换乘可达的出行目标。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提高安全水平和抗灾能力。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完善优化“网格化、信息化、常态化、最优化”的“路长制”养护体制,逐步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形成“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打造良好的路域环境。到2025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所有乡镇通三级以上等级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巷道全部硬化,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大于85%。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场>

(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改造提升老旧供水管网,实现县域内农村与城市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实施农村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和水质提标工程,完善水质监测监控设施、保护区围栏和警示标志,提高水源地和农村偏远、薄弱地区饮水常态化监测和预警能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100%,城乡供水工程保证率达到95%,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到99%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卫健局,各乡镇<场>)

(五)实施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黄河堤防安全标准区建设,加强沟渠疏浚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大典农河、第二排水沟、四二干沟、红旗沟等中小河流和泄洪沟道综合治理,实施全域山洪灾害防治,持续推进病险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完成金山拦洪库提升改造工程。加快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范终端用水管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25年,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24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7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六)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行动,增强供电可靠性和电压稳定性。鼓励利用农房、水塘、农村闲置低效用地等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多能互补的低碳综合能源网络。积极争取国家“千乡万村驭风沐光”政策,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在具备条件的村加快推进天然气进村入户,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推进各乡镇(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建设,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暖气房计划,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清洁能源技术。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25年县城及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贺兰分公司,各乡镇<场>)

)实施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围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冷凉蔬菜等产业,加大高标准产地预冷保鲜、低温分捡集配、冷链加工仓储配送、冷链物流集散等设施建设。加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的支持力度。支持冷链物流企业提升农产品外销干线运输能力和末端配送能力推动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引导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区集散发展,完善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农村商业体系,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争取每年改造提升一批县城商贸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乡镇超市和乡镇集贸市场。整合交通、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资源,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多站合一”的乡村客货邮商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点。鼓励快递公司在网点设置、设备配置、投递费用结算、时效考核等方面适当向农村倾斜,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到2025年,乡镇场寄递物流站全面运行,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基本构建,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与全国统一大市场联结更为紧密通畅。牵头单位:县商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供销社、邮政分公司,各乡镇<场>)

)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及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对不安全住房、暂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指导督促产权人(使用)通过原址翻建、异地迁建、加固改造、房屋置换、周转安置、公共租赁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将“六类低收入群体”唯一住房是危房的纳入农村危房或抗震宜居农房改造,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新建农房统一按抗震设防和质量安全要求施工,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发展,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制度,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配套、资源活化利用等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实施数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持续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推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能、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产业、乡村治理深度合,加强对农业生产墒情、苗情、灾情和气象预测预报,现专家在线指导和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快乡村管理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雪亮工程”视频点位向乡镇、村延伸,逐步覆盖农村道路沿线及人员聚集场所。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点31个,实现千兆光纤网络重点村全覆盖,行政村通5G覆盖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科技商投局、公安、农业农村、供销社、气象,各乡镇<场>)

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整合利用现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室、卫生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进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利用和发展。统筹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本公共服务等阵地建设经费,在人口居住密度大的村建设村级治理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面。全面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和线上服务。完善农村文体广场设施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综合文体广场,打造一批乡村大舞台。实施体育“康乐角”建设工程。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推进“乡村大喇叭”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宣传部,县民政、住建、文旅局、应急管理局体局、残联乡镇<场>

十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合理确定年度改厕任务,因地制宜进行改造,选择农民用得好、后续管得好的技术模式,常态化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合理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粪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立足区域实际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线路违规搭挂。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铁路沿线、城市入口节点等重点区域和部位清脏治乱专项行动,提升地域形象。建设一批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打造一批“美丽庭院”。到2025年,农村厕所普及率达到93%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率分别达74%和95%以上,创建一批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发改、住建、水务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妇联、供电局网信办、政法委、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乡镇<场>)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走教支持计划,采取委托托管、线上结对、联动教研等方式,推动城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巩固和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科室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保障所有村卫生室用房面积不低于80㎡。力争建设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达1-2个,打造县级医疗分中心1-2个。加大互联网便民服务体系、远程门诊体系、远程诊断体系、健康管理体系等建设力度,发挥医共(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鼓励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逐步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动乡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到2025年底实现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残联,责任单位:乡镇<场>)

(十三)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实践、大讨论”活动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加快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准推进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四送六进·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民文化大院、乡村舞台,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节”“科普进乡村”等群众性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推广文化大篷车、科普大篷车等宣传展演,每年完成送戏下乡、广场文艺演出各200场(次),举办“美丽乡村·文化大集”20场(次)。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加大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常态治理,推广乡风文明“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民政局、文旅局、教体局、科协,乡镇<场>)

三、创新完善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一)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活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严格履行村民代表会议“55124”决策流程,引导农民群众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利益联结机制。在项目谋划环节,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积分制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对适宜市场化运作的设施设备,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自治组织和受益农户认领管护。在乡村建设中不断激发群众用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心决心。(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发改局、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镇<场>)

(二)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清单制。建立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分工负责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和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要求,由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确定年度建设任务。方案要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政策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清单管理、完成销号。各部门要充分考虑县域实际和群众意愿,强化政策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镇)

(三)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先纳入一批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基建、产业、民生等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县财政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优先支持项目库中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制定“负面清单”,严把入库项目质量,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乡镇<场>)

(四)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各乡镇要建立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清单等,建立公示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积极推进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构建乡村管护服务体系,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向乡村卫生保洁、绿化美化、设施维护等农村生活类服务领域拓展,实行有偿服务,到2025年实现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邮政公司、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贺兰分公司,乡镇<场>)

四、加大乡村建设政策要素保障

()加强财政投入。将乡村建设作为支出的重点领域,积极予以支持。落实自治区赋予县级充分的自主权,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按规定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资金用于乡村建设。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在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服务振兴中心,各乡镇<场>)

(二)完善用地政策。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重点工程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支持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调动社会力量。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优化县(区)结对关系,推动闽宁协助双向互动、全面合作转变,吸引更多闽籍企业来贺投资兴业。充分挖掘经营性建设项目商业价值,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乡村建设。鼓励区内外国有企业和有条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承接乡村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商投局、供销社,工商联、各乡镇<场>)

(四)加强人才技术标准支撑。鼓励乡村规划、建筑、设计人才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六大人才”培育工程,培育壮大乡村建设专业人才队伍。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科技局、人社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五)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协同宁夏银保监局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金融资本无序扩张。(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人行贺兰营管部、各乡镇<场>)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定期调度专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细化具体措施,确保乡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镇<场>

(二)注重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作为各单位、乡镇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考评,强化乡村建设跟踪问效,及时纠偏和补齐短板,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充分运用“两榜四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工作力度大、推进快、效果好的单位(部门)、乡镇场给予奖励,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推动不力、迟迟打不开局面、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单位(部门)、乡镇(场)通报批评,主要领导约谈提醒,列入干部黄榜。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评中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介平台,广泛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坚持学习借鉴其他县(区)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与总结推广我县典型相结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排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提升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镇<场>

附件:1.2023年贺兰县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

      2.2023年贺兰县乡村建设行动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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