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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贺兰县“廉洁从政警示 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3-00028 文 号 贺党办〔2023〕22号 发布日期 2023-03-02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廉洁从政;警示教育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2023年贺兰县“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第8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贺兰县“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决策、新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崇尚廉洁的社会环境,按照区市党委关于“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部署和区市县纪委全会工作安排,根据银川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警示入脑 廉洁润心”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银党办〔2023〕2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县“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重在预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鲜明立场,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管好生活圈、交往圈,严守规矩、不逾底线,自觉扎紧纪律规矩的“紧箍咒”,筑牢勤政廉政的“防火墙”,为加快建设“五个示范县”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县四套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及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区市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

1.参加全区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视频会议)

时    间:3月下旬

地    点:贺兰县分会场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

2.参加市委组织的警示教育(通知另发)

时    间:3月下旬

地    点:待定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

3.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洁从政主题学习

时    间:3月份

参加人员: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具体安排:

(1)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邀请区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廉洁从政作辅导报告,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梁言顺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赵旭辉同志在银川市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廉洁从政开展研讨交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洁从政主题学习。

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党组织

(二)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系列活动

在落实好全区和全市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基础上,充分发挥好我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宣讲团2个品牌优势,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1.开展廉政教育巡讲。在组织参加全市反腐倡廉巡回宣讲活动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抽调政治素质高、表达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廉政宣讲团队伍中,深化“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分批分类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宣讲,重点讲述党中央部署要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危害、特点和根源,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县各级党组织

2.组织开展新提拔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针对全县近期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警示教育,通过集体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把好任前“廉洁关”,系好履新任职“第一粒扣子”。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3.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忏悔警示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永远吹冲锋号》、自治区纪委监委制作的《为官之箴》和银川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贪欲下的沉沦》等系列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忏悔警示录,使党员干部思想受到一次深刻洗礼,灵魂深处受到一次强烈荡涤,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党纪国法这条底线,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全县各级党组织

4.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阵地作用,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到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县各类廉政警示教育场所实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推荐廉政警示教育场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党组织

5.开展“颂党章,忆初心”廉洁从政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以“廉”为主线,组织开展“颂党章,忆初心”廉政主题党日,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全县各级党组织

6.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按照《贺兰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实施细则》要求,全县各单位“一把手”要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各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谈话主要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廉洁从政底线。

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党组织

7.参观廉洁文化主题优秀书法作品展、观看廉政文化作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县纪委监委、文联、文旅局举办的廉洁文化主题优秀书法作品展和贺兰文创基地,观看弘扬好家风等文艺节目和廉政文化作品,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涵养党员干部的政治气节和政治风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文联、文旅局、文化馆、图书馆、全县各级党组织

8.开展年轻干部廉政教育。由团县委牵头,针对全县35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通过组织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集中观看年轻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开展廉政宣讲,举办“守纪作表率、青春勇担当”等主题交流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以案释纪释法,引导年轻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价值观。

责任单位:团县委、全县各级党组织

9.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活动。

(1)充分发挥家庭的教育教化功能,引导树立“廉洁齐家、勤政为民、进取有为、敢于担当”的机关家风理念,结合三八妇女节,开展系列活动,选树宣传一批清廉家风典型,征集一批清廉家风文化作品,举办一场清廉家风故事分享会,开展一场廉政家风宣讲活动,开展一场“万条家训进万家”活动,开展一系列廉政典型示范家庭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县妇联、全县各级党组织

(2)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激励、凝聚、导向和约束作用,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加大廉洁文化传播力度,统筹融媒体中心各类平台资源,积极传播廉政价值理念,在全党全社会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全县各级党组织

(3)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将党章党规党纪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学员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性宗旨、严守党规党纪,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全县各级党组织

10.举办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通过干部集中培训、专题报告会、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同时,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内容。县纪委监委在“清风贺兰”微信公众号开辟知识测试专栏,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增强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全县各级党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活动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活动安排,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深抓细抓实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紧扣活动安排,盯紧时间节点,稳步推动工作落实。

(二)丰富内容形式,提升教育效果。要把活动开展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起来,持续强化党性初心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突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要结合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丰富活动载体,促进廉政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防止活动娱乐化、庸俗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阵地,以及政务外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注重总结活动开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工作总结。

请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单位)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照片和活动信息,于4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报贺兰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061477,邮箱:hlxjjw2012@163.com)

附件:1.贺兰县“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安排表

      2.推荐全县各级党组织参观学习的警示教育相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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