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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武装部 关于抓好2023年民兵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3-00039 文 号 贺党发〔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04-04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民兵工作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为贯彻银川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抓好2023年民兵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民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适应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形势特点,以深化民兵战建备一体推进为重心,以银川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抓好2023年全市民兵工作的通知》和《贺兰县“十四五”时期民兵建设发展计划》为依据,坚持以战领建,强化战建统筹,着力建设打仗型民兵。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民兵组织优化调整,全县基干民兵保持现有规模,结构功能与战区战略任务、军兵种保障任务和辖区内应急需求衔接更加紧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新域新质力量比重分别占30%以上。2023年底前,民兵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有力,实战实训和训练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民兵综合保障重点项目稳步推进,装备管理保障更加科学规范,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提高,权益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民兵管理使用严格正规,如期完成“十四五”时期民兵建设发展计划明确的本年度既定任务,参战援战保战能力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加强民兵政治工作

1.规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督导落实双重领导、党委议军、第一书记述职等制度,军地联合组织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确保党对民兵工作的绝对领导。

2.强化民兵党组织建设。坚决落实基干民兵中党员编组指标,严格按照营有党委、连有支部、排有小组、班有党员的要求,规范设置基干民兵预建党组织,从严抓好组织整顿和训练备勤期间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将基干民兵预建党组织建设纳入地方党建工作一体筹划、纳入军地各级职责共同抓建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民兵党组织功能。

3.创新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强军思想武装民兵,结合军区开展的“双百活动”(百场国防形势报告、强军思想进百连),搞好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等时机的集中宣讲辅导,建好用好“守望贺兰”新媒体平台,跟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结合全民国防教育常态化进行教育引导,着力打牢民兵思想根基。

(二)持续抓好民兵组织整顿

4.持续深化潜力调查。聚焦应战应急任务实际需要,深入挖掘用好去年潜力调查成果,同时结合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和兵役征集等工作,贯穿全年持续深化、动态抓好人员、企业、社会组织、工业园区、科研机构、军民通用装备器材等领域潜力调查核实工作,9月底前上报汇总审核后的潜力数据。

5.调整优化力量结构。基干民兵按照应急、支援两类建设。全县编基干民兵1310人,其中应急力量390人,支援力量920人。应急力量采取县建连、乡镇建排方式分级编建,应急连在落实基本编制基础上,还具备支援保障部队作战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能力。支援力量按照聚焦实战、队伍专业、重点准备、精确动员的要求,编组末端防空、防化救援、工程抢修抢建、运输投送、保交护路、侦察侦测、伪装干扰、卫生防疫勤务保障、装备维修、网络空间支援保障、特殊领域支援11类分队,其中伪装遮障连、化学污染洗消排、陆上重装运输连、车辆(工程机械)维修排、生物安全领域支援保障排、供水设施抢修排由贺兰工业园区武装部负责编建。扩大行业系统、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园区编组规模,进一步挖掘地方专业人才、技术、装备资源,提升新域新质民兵编建质量,全县新域新质力量所占比例达到30%以上,专业岗位人员对口率达到80%以上。突出3个重点抓好调整优化:一是突出支援保障军兵种民兵分队,县人武部在整组全程中将加强与军兵种部队的对接协调,结合军委国防动员部最新下发的编制表,进一步找准需求、细化指标、精准落实。二是突出应急救援分队,县人武部会同县应急管理局,以辖区优质潜力资源和现有基干民兵分队为基础,编建综合性救援、防汛抗洪、森林(草原)灭火、震灾救援等队伍。三是突出新域新质分队,主动跟进辖区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趋势,推动民兵编组向“民有军缺、民强军弱”新领域拓展,提升科技赋能民兵建设的贡献率。普通民兵编组坚持与基层政权紧密结合,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编组1个普通民兵连,每连80人。乡镇、街道建立普通民兵营,设营长、教导员,按行政管理关系管辖所属普通民兵连。在此基础上,根据辖区潜力情况,采取集中编建和分散抽组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普通民兵连。

6.规范抓好人员编配。严把民兵选定关口,主要从18至45周岁符合编入民兵组织的男性公民中选定,除专业技术岗位特别需要外,严控女性和55岁以上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组织基干民兵体格检查,提供2022年6月1日以后体检报告的可不再参加;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会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基干民兵政治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作出调整。严把人岗匹配关口,对照分队编制表中专业技术岗位编组要求优选确定人员,采取证书认证与培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业技能考核;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抓好民兵中的党员和退役军人身份核查认证,确保民兵编组精实对口。严把数据核查关口,落实“两审”:3月中旬,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开始前对拟编组人员信息进行逐级预审,先期解决重复编组、违规编组等问题;4月份,依托民兵工作信息系统对人员信息进行终审,做好汇总上报准备。

7.严密组织集合点验。县人武部根据工作进度统一安排部署民兵集合点验工作,统筹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办和民兵分队集合点验时间,参加和指导所有基干民兵分队集合点验,严格规范组织实施,认真清查人员,基干民兵到点率不低于80%,未到人员必须逐个核验,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官兵相识。4月30日前,完成民兵整组检查验收并上报工作总结和民兵组织实力数据,5月上旬开始迎接市、自治区组织的检查考评。

(三)扎实落实民兵训练任务

8.认真抓好训练筹划。今年我县基干民兵训练任务共208人,其中应急民兵144人,支援民兵64人。由县人武部认真对接编兵单位和挂钩训练单位,科学区分训练任务、划定训练时间、制定训练计划。各民兵分队编建单位,负责协调本单位参训民兵按计划全程参训,落实年度训练任务要求。

9.严格组织按纲施训。认真对照《民兵军事训练大纲》《民兵军事训练指导法》和相关配套教材规范抓好训练落实,推进依法治训、科学组训,确保人员训够、时间训足、内容训全、质量训好。规范落实教学组训程序和训练计划、统计、报告等制度,训练阶段结束严格组织考核,建立个人训练档案和登记统计,逐月核实上报训练任务进展情况,8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训练任务。

10.扎实开展演训活动。注重在年度练兵备战活动中练兵用兵强兵。一是扎实抓好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结合基地化训练常态组织单个人员、专业岗位群众性练兵比武和建制分队考评竞赛,结合民兵教练员集训组织“四会”赛考,牵引训练质量提升。二是扎实抓好民兵战法创新,聚焦新域新质力量运用研究战法创新,带动训法创新。三是扎实抓好联训联演,认真筹备战备拉动演练提升民兵分队备战水平,结合 “国动·宁夏—2023”国防动员演练检验我县民兵支援保障综合能力,积极参加“应急先锋”“铸盾宁防”等军地联演强化联合行动能力。

11.积极改进训练作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及时纠治偏训、漏训、粗训和简化组训程序、降低考核标准等问题。狠抓重大演训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武器弹药动用申领、军事训练安全保密等重点环节,杜绝编训脱节、弄虚作假、参勤补助迟发、不发和虚报冒领等敏感问题。

(四)坚持提升民兵保障效能

12.推进民兵训练基地体系建设。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体系化建设、坚持规范化管理,科学认证、系统筹划、整体设计、一体推进,对照军委国防动员部明确的建设标准,加快完善贺兰县民兵训练基地相关配套、强化支撑功能。借鉴银川警备区经验做法,依托政府购买服务,部队使用的方式,为贺兰县民兵训练基地建立一支8至10人的专职民兵教练员队伍,负责贺兰县专武干部、民兵的教育、训练和培训工作,提升民兵训练水平,推动民兵军事训练转型。

13.加强民兵装备配备使用力度。常态抓好“学装、知装、管装、用装”工作,紧跟民兵装备配发进度,突出重点任务分队,优先抓好轻武器、防化等部队专用装备请领调配和训练使用,规范抓好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对照“四个秩序”建设规范和应战应急任务所需,加大实战型、实用型、专业型的装备器材补充力度,推进民兵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统筹保障,尽快实现民兵装备器材的箱组化、模块化、任务化,为组织专业课目训练和遂行应战应急任务提供支撑。

14.规范民兵经费使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规范和加强民兵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军动〔2021〕59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兵事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发〔2019〕37号),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和开支范围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开支。参勤补助在民兵训练或任务完成后30天内,通过银行转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15.健全落实权益保障措施。周密组织基干民兵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21式作训服采购配发和使用管理。加强与编建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协调对接,保障好民兵参训和执行任务期间的福利待遇。

(五)聚力筑牢民兵工作基础

16.推进基层武装阵地建设。按照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标准,全面加强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武装部软、硬件建设,迎接银川市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星级达标考评,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全面提升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水平。

17.抓好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上半年,组织新(拟)任职基层武装部长参加军区、警备区集训赛考的相关准备,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下半年,组织新(拟)任职基层武装干事参加警备区任职培训、资格认证和专武干部履职考评。

(六)严密组织考核评估

18.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民兵建设“十四五”规划》,严格按照《贺兰县“十四五”时期民兵建设发展计划》抓好工作落实。上半年将分三个步骤对我县民兵建设发展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一是4月中旬,结合民兵组织整顿点验及验收,检查各民兵分队编建情况;二是二季度结合实兵拉动演练考评民兵应战应急能力建设情况;三是6月底前,全面做好军委国防动员部评估准备。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全县民兵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人武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委丁炜书记、县政府刘炳炳县长任组长,县人武部黄和平部长、赵元学政委、县政府苏万君副县长为副组长,军地相关部门参加,按分工履行抓建职能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民兵工作,由贺兰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人武部军事科。负责民兵工作的总体筹划、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以及组织开展潜力调查、落实民兵组织整顿、战备建设、军事训练、动员指挥、基层建设、民兵管理以及民兵分队预征预储军民通用装备等工作。

(二)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负责协调党管武装制度落实,抓好民兵党建、政治教育、双争活动,专武干部选配任免、资格认证、兼职清理、履职考评,民兵干部选配任免,民兵权益保障等工作。

(三)县人武部保障科。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的计划、申请、分配调拨、报废审批和安全、技术管理以及训练补助核算发放等工作。

(四)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抓好园区各企业民兵相关协调和组织工作,按照《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的方法程序,抓好园区企业民兵工作落实,完善各类资料,上报组织实施。

(五)县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县委各部门民兵的相关工作。

(六)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民兵的相关工作。

(七)县委组织部。负责专武干部选配任免,协同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指导抓好民兵党建和民兵干部选配任免,专武干部履职考评工作。

(八)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地方新闻媒体加强对民兵工作的宣传报道,选树民兵工作先进典型和民兵国防教育。

(九)发改局。负责做好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的数据填报,负责装备维修系统、通信系统民兵组织的编建工作。

(十)公安局。协助做好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负责协调辖区各派出所完成对所在辖区民兵政治考核工作,协调网络安全分队组织编建。

(十一)财政局。负责民兵经费和遂行任务专项经费核拨、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二)交通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交通运输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十三)统计局。负责配合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国防动员潜力数据调查和分析工作。

(十四)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将地方应急专业队伍纳入基干民兵队伍,统筹协调地方应急装备器材和基干民兵应急装备使用与管理,形成应急力量的共建、共管、共用,构建军地应急力量建设、组织指挥、情报共享等对接沟通机制。

(十五)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潜力数据信息填报与核查,落实民兵训练及遂行急难险重任务中立功受奖、牺牲伤亡民兵的优抚工作。

(十六)教体局。负责配合教育系统潜力数据填报和民兵组织的编建工作。

(十七)人社局。协助做好民兵实力核查、专业技能鉴定考核及专武干部履职考评工作。

(十八)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负责指导林业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将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纳入县民兵组织编建。

(十九)水务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全县水利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二十)气象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全县气象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二十一)卫健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卫生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配合完成基干民兵体格检查。

(二十二)住建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全县建筑行业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二十三)贺兰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全县国有企业民兵编建工作。

(二十四)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和各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负责抓好本辖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落实。按照《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的方法程序,抓好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的数据填报、各民兵分队编组和训练工作落实,完善各类资料,上报组织实力。

四、措施要求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民兵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建设标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牵头抓建职能,主动对接、积极参与,细化分解任务,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民兵编建,努力形成互促共建、融合增效的民兵建设发展模式。按照军委国防动员部《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民兵建设考评标准》明确的工作内容、标准要求,抓好末端落实,确保贺兰县“十四五”时期民兵建设全面推进。

附件:1.贺兰县普通民兵任务区分表;

      2.贺兰县基干民兵编组任务区分表;

      3.贺兰县2023年基干民兵训练计划表。

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贺兰县人民政府      

贺兰县人民武装部    

2023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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