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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3-00065 文 号 贺党办〔2023〕72号 发布日期 2023-06-14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 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为全面推进银川市生态环境专项违法行动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抓好全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排查,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按照区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精准摸清全县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底数,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办力度,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好中向优,为加快建设“五个示范县”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在线数据造假专项检查。紧盯银川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专项检查,查是否存在使用合格水样代替实际排水样的造假行为,是否存在稀释造假行为,是否存在后台编写程序等破坏计算机信息造假行为,是否存在废气取样管路设置U型弯等调整硬件设施造假行为,是否存在通标气不合格造假行为,是否存在篡改设备量程、参数等造假行为,是否存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未采样出具虚假监测报告造假行为。调阅企业流量及排放量等数据,与其生产状况和污染物产生量等进行核对,查是否存在排污量异常,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二)对涉水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开展检查。对石化、化工、医药、污水处理厂等涉水重点行业企业,查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查环保设施、在线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查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超标排污、在线数据造假违法行为。

(三)对涉气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开展检查。对火电、石化、化工、医药等重点涉气企业,蓝天办成员单位结合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查加大对机动车、工地扬尘、喷漆行业等领域大气治理,突发应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查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RTO焚烧炉、在线监控设施等环保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查非法排污、在线数据造假违法行为。

(四)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开展检查。查环评编制、评估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比对监测是否规范,有无比对监测、检测报告造假违法行为,查重点排污单位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是否注册第三方环保机构开展排查,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

(五)对涉固危废行业企业开展检查。查辖区内涉固危废企业是否规范申报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是否存在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是否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是否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是否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六)对违法倾倒开展检查。对全县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排放废水、倾倒固危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七)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各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责任落实情况、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推进整改各项工作,“两办”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等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场)主要负责同志,工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按职能职责抓好相关整改任务落实,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  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

刘炳炳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蒋恒斌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涛  县委副书记(挂职)、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段建宏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李宗杯  县政府副县长

苏万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王继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世赟  县委办公室主任

周  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亚东  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局长

胡继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静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德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哈霜莹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樊利宁  县交通局局长

丁书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  晖  县水务局局长

辛利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  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锋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保家  习岗镇党委书记

谢庆福  立岗镇党委书记

强玉梅  金贵镇党委书记

岳建平  洪广镇党委书记

宋  瑞  常信乡乡长

白文贤  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  虎  京星农牧场党支部书记、场长

哈晓康  富兴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潘建熙  县委督查室主任  

李效臣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贺兰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蒋恒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亚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统筹协调银川市生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查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和提醒函,及时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收集各类整改资料上报销号。

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其职责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联络员: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梁晓燕 13519210585)。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检查阶段(6月10日至20日)。各有关单位要以银川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立即开展自查,深入查找辖区(行业)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二)整改攻坚阶段(6月10日至3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自查问题清单和专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深入研判分析,建立整改台账,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环境问题,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可操作、可量化的措施;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要及时报请贺兰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县“四防”常态化督查领导小组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三)总结销号阶段(7月1日至30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为验收主体单位,负责对已完成整改并达到要求的问题进行验收,验收时需严格规范、严谨高效,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到位,整改工作取得成效,严禁杜绝验收销号不严影响整改成效的,销号任务完成后出现反弹,整改不力的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查清查实查全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突出工作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区市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要逐一核查到位、确保不留死角,敢督严查、善督会查、真督实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整改责任有人扛、整改落实有成效。

(三)严格执法监管,扎实推进整改。各行业主管、属地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能责任,把严格执法监管贯穿排查整治工作全过程,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制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全面迅速整改,高质量完成销号。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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