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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 通 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3-00066 文 号 贺党办〔2023〕74号 发布日期 2023-07-10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贺兰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深入开展,全面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按照中央宣传部及区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贺兰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宣传普及安全知识,通过网上网下、大屏小屏、传统手段和现代技术相结合的全方位、高频次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学安全、懂安全、讲安全、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理念和“时时放心不下”重要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睁眼睡觉”的警觉性防风险、保安全。

(二)全面宣传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行动部署。深入宣传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进展成效,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三)广泛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针对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重点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形势任务、工作举措,集中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广泛宣传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切实将安全规定、从业规范、操作规程落实到社会末梢、最小单元。

(四)不断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广泛宣传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辨识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汛期、大风降温等极端灾害天气风险提示,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三、任务措施

安全宣传教育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广泛宣传地震、自然灾害等应急避险自救常识,普及消防、防空、电梯、急救等安全知识,在聚集性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识和安全提示,切实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一)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

目标任务:聚焦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设工程、冶金工贸、城镇燃气经营、非煤矿山、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突出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安全隐患和爆炸、火灾、毒气泄漏等安全事故,加强用火用电用水、危险化学品运输、科学安全操作等宣传教育。

主要措施:

1.加强电气安全、燃气安全、有限空间、高空、动火、特种设备等危险作业以及“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操作培训。

2.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煤化工、城镇燃气经营、非煤矿山、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等安全教育制度。

3.加强爆破器材等危险品管理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使用。

4.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5.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岗位安全标识,悬挂播放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商促局、总工会、工商联,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

目标任务:聚焦农村安全使用燃气、水电、农用机械、农药、沼气池和交通出行、自建房等,突出防范凌汛、大风、冰雹、暴雨(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加强预警预防、生产自救等安全宣传教育。

主要措施:

1.普及正确使用燃气、水电、农用机械、农药、沼气池等知识。

2.加强自然灾害应对培训,开展大风、冰雹、暴雨(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避险逃生自救应急演练。

3.强化农用三轮车、电动车等农村常用交通工具安全驾驶和出行教育。

4.开展溺水自救、农药中毒、煤气(沼气)中毒等自救知识普及。

5.加大对村两委班子、网格员、村民、农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教体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三)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

目标任务:围绕安全用气用电用水、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高空抛物等生活安全问题,针对燃气、火灾、交通、宠物伤人等安全事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

主要措施:

1.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

2.在户外电子屏、社区微信群、楼宇电梯屏、安全宣传栏等广泛投放传播安全知识海报、挂图、横幅。

3.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应急通道安全检查,入户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发放《社区安全知识手册》。

4.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安全教育功能,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元素融入社区、广场、公园。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富兴街街道办、洪广镇

(四)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

目标任务:聚焦校园安全、学生出行、心理健康等重点,突出学生溺水、校园欺凌、食物中毒、疾病传染等安全事件,宣传普及消防安全、防溺水等知识。

主要措施:

1.开展防溺水、防拥挤踩踏等知识、技能进校园活动。

2.制定完善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等安全措施。

3.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应对校园欺凌、心理健康辅导等宣传教育。

4.常态化开展消防、防震等应急演练,普及自救急救知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地震局)、团县委,消防救援大队

(五)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

目标任务:以电器使用和人身安全为重点,突出抓好燃气、防火、电梯、食品安全等知识宣传普及。

主要措施:

1.开展燃气、电器安全使用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2.普及家庭安全常识,加强火灾预防、诈骗、盗抢等安全事件提示预警。

3.普及人身安全、电梯避险、电动车安全停放与充电、地震逃生等技能常识。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妇联,富兴街街道办、洪广镇

(六)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

目标任务:聚焦消防安全、防盗、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重点,突出防范火灾、人身安全等安全事件,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主要措施: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融入党建工作。

2.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悬挂刊播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宣传标语、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

3.经常性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技能竞赛、应急演练等。

4.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校,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七)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交通运输领域

目标任务:围绕城乡道路、水运交通,突出超员超载、违法载人、危货运输等重点安全事件,普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

主要措施:

1.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大型客车、城市公共交通、校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

2.在客运站、公交站点(招呼站)、码头等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

3.在大型客车、城市公共交通、校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载电视、显示屏定期播放安全教育标语、交通安全宣传片等。

4.持续开展治理超载宣传活动,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公安局、教体局、商投局,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餐饮场所

目标任务:聚焦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用火用电用水、消防安全等,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

主要措施:

1.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餐饮标准化管理。

2.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燃气、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3.建立健全安全用气用水用电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4.开展安全宣传入户活动,向餐饮经营单位发放《安全生产倡议书》。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九)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建筑工地

目标任务: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排水防涝、自建房等,突出塔吊操作、高空坠物、房屋装修等易发生事故,加强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避险等普及宣传。

主要措施:

1.在自建房、在建工地、“城中村”、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区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宣传教育。

2.加强城镇燃气规范安全使用宣传教育。

3.深入建筑工地现场讲解塔吊、大型机械等安全操作知识,使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入脑入心入手。

4.定期组织开展起重机械设备检修、在建工地、自建房、市政设施维修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十)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商贸流通领域

目标任务:以大型商业综合体、星级宾馆、“九小场所”等为重点,突出防范燃气泄漏、火灾、踩踏等事故,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宣传教育。

主要措施:

1.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家政服务、星级宾馆、“九小场所”等充分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2.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仓储物流等场所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生产宣传专栏。

3.定期组织开展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县商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公安局、文旅局、综合执法局、商投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一)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医疗康养机构

目标任务:聚焦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养老院、老饭桌等重点,突出医疗事故、医疗废弃物、核磁辐射、实验室生物、特种设备(供氧站、高压氧仓)、传染性疾病预防等,推动安全知识进医院、进药店诊所、进养老福利机构。

主要措施:

1.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培训宣传。

2.做好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宣传。

3.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消防演练。

4.集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5.定期在养老、福利机构开展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检查,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十二)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旅游景区

目标任务:以A级以上旅游景区交通、体验项目为重点,突出防范汛期临水、临崖场所、涉水旅游项目、客运索道、缆车、旅游用车等安全事故,加强旅游风险预警提示。

主要措施:

1.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加强旅游安全提示。

2.定期开展医疗救护、紧急疏散、消防、溺水自救互救等应急演练。

3.加强缆车、客运索道、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运泊车辆安全宣传教育。

4.在临水、临崖和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危险场所、地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牌。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三)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文体娱乐场所

目标任务:聚焦文体场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突出重大演艺、体育赛事、节会等事故防范,加强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将社会宣传教育与自身安全隐患防范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主要措施:

1.在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刊播安全提示、宣传教育片。

2.在重大演艺、体育赛事、展览展示、节会活动场地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悬挂播放安全提示。

3.在密室逃脱、私人影院、网吧、酒吧等场所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水、防拥挤踩踏、自救逃生知识宣传普及。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教体局、科协,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四)扎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宗教活动场所

目标任务:以寺庙、教堂、清真寺等场所为重点,突出防范火灾、聚集踩踏等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培训演练。

主要措施:

1.选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定期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

2.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安全设施和标识。

3.在组织重大节日聚会活动时,及时播放安全提示,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下旬起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宣传教育,其中6月下旬至7月中旬重点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宣传教育结束后,常态化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细化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有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安全宣传教育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预防灾害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安全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让安全红线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管安全必须管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宣传教育责任追溯制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四防”常态化督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推动宣传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不遗漏、无盲区。

(三)统筹平台载体。县融媒体中心要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设“安全生产知识大讲堂”“天天讲安全”等专题专栏,策划推出短视频、动漫、海报等易于传播的新媒体产品。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户外电子屏、短信平台、楼宇电视等载体,广泛传播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和警示教育片。要组织社区网格员、宣传员进村入户,深入园区企业,发放各类安全资料,强化群众安全意识,提高应急自救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巩固集中安全宣传教育成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制度,确保安全宣传教育有人抓经常抓持久抓。要把集中宣传教育与常态化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集中宣传、普及宣传、培训演练贯通起来,推动安全知识技能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围绕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宣传部门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统筹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急管理及各行业各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做好选题策划和专业知识把关,为媒体平台提供准确详实生动的宣传素材。对各行业各领域未尽安全隐患风险点,请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梳理排查,穷尽问题隐患,制定宣传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中的典型做法、阶段性成效请于每月20日前报县委宣传部(hlxcb@163.com),报送情况列入每季度宣传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安全教育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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