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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4-00017 文 号 贺党办〔2024〕18号 发布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档案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现将《2024年全县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全县档案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档案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全区档案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大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和现代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固本强基、提质增效,为加快“五个示范县”建设提供更好档案服务。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1.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牢记“档案工作姓党”政治属性,在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推动工作中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强化政治把关,注意防范和化解档案工作领域的政治风险。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档案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加大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县委办公室要认真履职,抓好档案工作落实,推动将档案部门纳入安委会、防灾减灾委等协调机制,提高档案应急服务能力。

2.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县档案局(馆)要聚焦贺兰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党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及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事件,加强与发改、水利、交通、商务等项目牵头单位、活动主办单位、事件应对单位沟通对接,建立重点档案任务归集清单,健全档案服务工作台账,切实留存好、整理好、归集好重点领域档案资料。聚焦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督促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农村基层治理。按照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档发〔2024〕2号),跟进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档案服务,明确涉改单位档案归属流向,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妥善处置、齐全完整,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县档案馆要跟进做好主题教育档案服务,督促主题教育办公室按时完成各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进馆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3.深入挖掘彰显档案价值。全县各立档单位要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迎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县委第十五届七次全会等,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详实的档案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各类档案资源,打造党史学习教育、四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重要基地,更好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县档案局(馆)要着力强化档案资政服务,聚焦领导关注、群众关切,通过编辑专题摘编、档案参阅等方式及时提供档案资讯和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区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专题资料征集工作,主动做好贺兰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的对外推介。按照《银川市档案工作实践创新培育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实施“贺兰县京宁村北京移民档案征集及(文化)记忆展示”项目,组织档案人员参观自治区档案馆举办的“江河奔腾·红色追寻”—长江黄河流域红色珍档线上联展。

二、凝心聚力推动档案业务提质发展

4.全面夯实档案资源基础。深入推进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2024年内完成全县68个立档单位的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编制情况的指导和审查,对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融合规范,着力提升机关档案基础业务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巩固拓展大事记、全宗介绍及电子档案归集成果,年底移交率达90%以上。从源头加强档案资源管控,突出抓好专业、音像、业务数据、实物等门类档案收集、管理,做到应归尽归、应管尽管。持续开展农村社区档案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加强农村和社区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年内驻点帮助2个社区完成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村居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程,确保村居档案实体信息安全。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档案资源建设新要求新路径,丰富收集对象,拓展归档范围,更好积累基础档案资源,既要保持量的增长更要实现质的提升。按照自治区及银川市档案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全区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工作。县档案馆加强对民生、实物、声像等档案的接收力度,年内进馆比重不低于接收数量的10%。

5.依法做好档案开放鉴定。县档案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继续完善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尚未移交进馆档案开放审核衔接机制,探索建立跨馆档案开放工作体系。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修订后,结合实际制定我县档案开放审核标准。县档案馆要立足自身馆藏,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按照《贺兰县档案馆档案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档案开放工作细则,按照档案开放时限和合法、及时、平等、便于利用的原则,对馆藏档案进行有序开放,实现档案信息开放共享,最大限度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6.着力提升档案服务水平。县档案馆要合理简化档案利用手续,积极拓展利用服务渠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档案利用提供便利。建立健全行业、区域档案利用合作机制,加大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可提前开放档案利用工作力度,与有关部门合作推进婚姻、残疾人等民生档案一体化管理利用。充分利用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及自治区馆际共享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升查档利用覆盖率、办结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7.开展移交接收专项整治。全县各立档单位要严格落实档案移交责任,全面梳理下属单位档案资源情况,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将符合要求的二级下属单位列入档案移交机构名录,做到应交尽交。县档案馆要修订完善收集档案范围细则,提高档案移交机构和档案门类覆盖率,做到应接尽接。县档案局要对档案移交接收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清理解决档案移交接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未依法开展移交接收工作、擅自调整移交接收范围或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移交接收责任等档案违法违纪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国家档案资源安全。

三、紧跟大局推进档案工作数字转型

8.大力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县档案局、档案馆要加强与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沟通对接,按照自治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导意见、测评办法及测评标准,主动借鉴学习银川市、灵武市、中宁县等档案馆经验做法,积极参与创建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努力融入全区信创环境下数字档案馆(室)集群。

9.加强电子档案规范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依托政务服务办理系统归档功能和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开展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电子证照和其他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管理工作。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

10.积极探索档案科技研究。县档案局、档案馆要积极争取国家档案局档案科技项目,按照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和选题要求,围绕档案安全保障、档案馆库建设和档案抢救修复、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档案事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档案科技研究。

四、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工作进程

11.主动完善档案配套制度。《宁夏档案条例》修订后,全县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梳理与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和新修订的宁夏档案条例要求不一致的现行有效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确保相关规定与上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精神相互衔接协调。

12.不断强化档案执法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业务建设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档案治理效能。县档案局2424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国家档案局2022年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档案安全、机关档案移交接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和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

13.认真做好档案普法宣传。县档案局、档案馆和全县各立档单位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宣贯工作,结合“5·18”地方志宣传日、“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系列普法宣传,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档案工作,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五、持之以恒筑牢档案安全工作防线

14.常态抓好档案安全工作。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建立完善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综合安全体系,在抓好档案安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突演练、档案安全抽查检查、档案管理培训指导等,织密扎牢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护网。县档案局要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开展暗访检查。

15.严格档案服务外包管理。档案主管部门要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建立档案服务外包企业清单,探索建立档案服务外包监管有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从严把握档案服务外包范围,核心业务不得外包,涉密档案控制外包,敏感档案谨慎外包,坚决杜绝超范围开展外包服务,加强资格审查和现场核查,确保外包服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实施场所、系统、设备和人员全方位监管,确保档案实体、信息载体和档案信息绝对安全。

16.有效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密码应用安全评估等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规范使用云服务,做好云平台安全评估,科学规划、准确划分使用云平台的档案数据和业务范围,确保上云档案数据安全。做好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安全防护工作,应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算法设计、模型生成和优化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防算法攻击、数据污染、后门嵌入等安全问题。以最严措施加强档案数据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档案数据。

六、着力锻造素质过硬档案干部队伍

17.加大档案队伍建设力度。按照全区档案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自治区档案局举办的档案执法能力建设、建设项目档案、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等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档案业务人员专业素养。采取业务讲坛、以老带新、示范引导、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大岗位历练、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者队伍档案业务水平。

18.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档案专家、业务骨干选拔评选活动,积极参与我区获评的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国家档案局“三支人才队伍”,以及自治区档案专家等先进模范的宣传活动,邀请“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获得者宣讲档案工作事迹,宣传、推广身边为档案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档案工作者,引导档案工作者增强神圣感、责任感、敬畏心,全身心投入新时代新征程档案事业,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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