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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武装部 关于抓好全县2024年民兵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4-00022 文 号 贺党发〔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04-09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民兵工作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各基层人民武装部,各编兵企业、事业单位:

《关于抓好全县2024年民兵工作的通知》已经县委、县政府、人武部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贺兰县人民政府         

贺兰县人民武装部       

                                     2024年4月3日       

    

关于抓好全县2024年民兵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银川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抓好全市2024年民兵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民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指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锚定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心任务,坚持斗争、备战、建设有机统一,以支援保障我军如期形成三大战略能力为牵引,以打赢新时代人民战争为指向,坚持以战领建,强化战建统筹,按照军委国防动员部《2024年民兵建设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民兵建设发展计划》《银川市“十四五”时期民兵建设发展计划》部署安排,持续推进民兵建设换挡加速、提质增效。

二、工作任务

(一)民兵政治工作落实方面

1.规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实施意见》,督导落实双重领导、党委议军、第一书记述职等制度,军地联合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确保党对民兵工作的绝对领导。

2.强化民兵党组织建设。落实县域范围基干民兵党员比例30%以上的指标要求。人武部党委会同同级地方党委加强对基干民兵预建党组织建设的领导。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在基干民兵连和独立编建的基干民兵排预建党支部,连所属排预建党小组。从严抓好组织整顿、训练备勤和执行任务期间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断强化民兵党组织功能。

3.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学习强军思想、做新时代好民兵”专题教育,结合军区开展的“双百活动”(百场国防形势报告、强军思想进百连),抓好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等时机的集中宣讲辅导,组织全体民兵关注“守望贺兰”新媒体平台,持续探索红蓝融合教育模式,着力提升教育实效、打牢民兵思想根基。加强民兵战斗精神培育,突出民兵先进典型挖掘宣扬,激发民兵练兵备战动力活力。

(二)民兵力量体系构建方面

4.持续抓好普通民兵编组。学习贯彻军委国防动员部普通民兵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推进普通民兵编组与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紧密结合,向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全面拓展。原则上行政村、社区建立普通民兵连(每连80人),乡镇、街道建立民兵营。党组织健全有力、适编人员(18-45周岁男性公民)达到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编建普通民兵连,编入属地普通民兵营;适编人员达到1000人以上的编建普通民兵营,设2至4个普通民兵连(每连80人),由人武部领导管理。

5.优化基干民兵结构布局。基干民兵按照应急、支援两类建设。全县编基干民兵1310人,其中应急力量390人,支援力量920人。应急力量采取县建连、乡镇建排方式分级编建,应急连在落实基本编制基础上,还具备支援保障部队作战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能力。支援力量按照聚焦实战、队伍专业、重点准备、精确动员的要求,编组对口支援军兵种部队、末端防空、防化救援、工程抢修抢建、运输投送、保交护路、侦察侦测、伪装干扰、通信保障、卫生防疫勤务保障、装备维修、网络空间支援保障、特殊领域支援13类。突出市级重点建设民兵分队建设,扎实做好依托贺兰县逆行者救援促进中心编建的特种救援排民兵分队论证和编组工作。在全面抓好民兵情报侦搜分队建设的基础上,按照隐蔽编组、单线联络、常态运行的模式,择优发展秘密情报信息员,一并编入基干民兵,构建“众筹型”报情体系。紧跟辖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持续深挖新兴领域人才、技术、装备资源,拓展编组生物安防、智能无人、大数据、新材料等前沿新质民兵分队,提升新域新质民兵编建质量,确保全县新域新质力量所占比例达到30%以上,各分队专业岗位人员对口率达到80%以上

6.规范抓好组织整顿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军委国防动员部《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自治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民兵基层建设细则(试行)》。贯穿全年组织民兵潜力调查核实,一季度,县人武部对接县国动办跟进掌握调查情况,收集汇总调查数据,11月中旬前组织潜力数据会审,为翌年民兵调整编建提供支撑。优化调整民兵结构布局,县人武部对接县应急管理部门论证民兵应急力量建设需求,结合上年度民兵建设运用实际调整优化民兵支援力量调整计划,3月上旬前集中会审民兵分队编建计划。精准抓好人员编配,民兵主要从18至45周岁符合编入民兵组织的男性公民中选定,除专业技术岗位特别需要外,严控女性和55岁以上人员。4月底前,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标准组织新入队基干民兵和年度参训对象完成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作出调整;严把人岗匹配关口,对照分队编制表中专业技术岗位编组要求优选确定人员,县人武部会同县人社局或专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采取编兵单位推荐、查阅相关证件或者实装操作等方式组织专业技能考核。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抓好民兵中的党员和退役军人身份核查认证,确保民兵编组精实对口。

7.严密组织集合点验。县人武部根据工作进度统一安排部署民兵集合点验工作,统筹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办和民兵分队集合点验时间,参加和指导所有基干民兵分队集合点验,严格规范组织实施,认真清查人员,基干民兵到点率不低于80%,未到人员必须逐个核验,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官兵相识。4月30日前,完成民兵整组检查验收并上报工作总结和民兵组织实力数据,5月上旬开始迎接市、自治区组织的检查考评。

8.聚焦能力提升建用效益。持续抓好民兵工作信息系统部署运用,参加军区组织的系统操作培训,使用系统录入、管理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装备保障、后勤保障、政治工作、兵力动用数据,提升民兵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民兵军事训练转型升级方面

9.加强统筹计划管理。2024年全县基干民兵基本训练任务224人,应急民兵48人、支援民兵176人。初步计划,6月份组织伤病员后送连与联勤保障部队942医院开展挂钩联训,组织县民兵应急二排、应急三排和情报信息侦搜排开展基地化集中训练;7月份组织民兵气象水文观测排、无人机侦察排、网络安全防护排开展基地化集中训练;8月份组织民兵供气设施抢修排开展基地化集中训练。县人武部将认真对接编兵单位和挂钩训练单位,科学区分训练任务、合理划定训练具体时间、制定训练计划。各民兵分队编建单位,负责协调本单位参训民兵按计划全程参训,落实年度训练任务要求。

10.严格组织按纲施训。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军基础训练现场会精神,严格对照《省军区系统军事训练规定(试行)》、《民兵军事训练大纲》、《民兵军事训练指导法》和相关配套教材规范抓好训练落实。二是持续深化民兵军事训练教学法示范月暨全区组训法集训活动成效,用好军区、警备区组训教学“教练员库”和“教学资源库”,提升民兵事训练质效。三是严格落实成建制、实战化、基地化训练要求,协调对接民兵与现役部队挂钩训练,严密组织成建制训练(分队参训人数不低于编制人数的80%),依托训练基地组训人天数不低于年度训练任务总数的80%。四是规范落实教学组训程序和训练计划、统计、报告等制度,训练阶段结束严格组织考核,建立个人训练档案和登记统计,逐月核实上报训练任务进展情况。五是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重大演训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武器弹药动用审批、军事训练安全保密等重点环节,严防编训脱节、弄虚作假和参勤补助迟发、不发、虚报冒领等问题,确保10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训练任务。

11.持续强化实战实训。一是扎实抓好民兵战法训法创新,以西部方向作战能力需求为牵引,强化纳入联合作战方案任务分队训练,结合年度民兵军事训练,探索民兵分队合成训练内容标准和方法路子。二是扎实做好检验考评准备工作,结合“动员精兵-2024”基干民兵大练兵暨重点任务分队检验性演练活动,以单兵技能和分队能力为主要内容,抓好民兵训练落实,依令做好接受军区整建制拉动、实战化演练、全要素评估实战化军事训练考评;组织重点分队强化训练,全面做好迎接军委国防动员部实战化考核准备。三是扎实抓好联训联演,认真筹备战备拉动演练提升民兵分队备战水平,根据任务安排做好参加全国基干民兵大练兵暨重点任务分队检验性演练活动准备,积极组织民兵参加“应急先锋”“铸盾宁防”等军地联合实兵演练,实战实训提升应战应急能力。

(四)基层建设基础方面

12.推进基层人民武装阵地建设。按照宁夏军区新修订《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实施细则》,全面推进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武装部相关软硬件建设,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迎接军区对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情况的综合量化考评,促进基层武装机构全面建设持续向上向好,达到建设预期。

13.抓好专武干部队伍建设。4、5月份,组织新(拟)任职基层专武干部参加军区任职集训和资格认证。抓好新(拟)任职基层武装干事任职培训、资格认证,以及专武干部履职考评、任职资格审核。

(五)完善保障措施方面

14.推进民兵训练基地体系建设。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体系化建设、坚持规范化管理,对照军委国防动员部明确的建设标准,加快完善贺兰县民兵训练基地配套建设,规范民兵训练基地运行模式。

15.加强民兵装备配备使用力度。常态抓好“学装、知装、管装、用装”工作,紧跟民兵装备配发进度抓好请领调配和训练使用,规范抓好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采取专项补充、共建共用的方式,将民兵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装备纳入同级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统筹保障,8月中旬前完成市级重点建设民兵分队任务型装备配套,为民兵分队遂行任务提供支撑。

16.规范民兵经费使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规范和加强民兵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军动〔2021〕593号),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和开支范围使用经费,确保年度民兵经费预算执行率达到85%以上。参勤补助要在民兵训练或任务完成后30天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17.健全落实权益保障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宁夏军区民兵和专武干部21式作训服管理使用规定(试行)》,按照“总量掌握、逐年配发、有序衔接”的原则,持续推进基干民兵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21式作训服采购配发,完成民兵防护背心制作,从严加强民兵和专武干部服装使用管理。加强与编建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协调对接,保障好民兵参训和执行任务期间的福利待遇。

三、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全县民兵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人武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委丁炜书记、县政府刘炳炳县长任组长,县人武部司俊杰部长、赵元学政治委员、县政府苏万君副县长为副组长,军地相关部门参加,按分工履行抓建职能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民兵工作,由贺兰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完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人武部军事科。负责民兵工作的总体筹划、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以及组织开展潜力调查、落实民兵组织整顿、战备建设、军事训练、动员指挥、基层建设、民兵管理以及军民通用装备预征预储等工作。

(二)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负责协调党管武装制度落实,抓好民兵党建、政治教育、双争活动,专武干部选配任免、资格认证、兼职清理、履职考评,民兵干部选配任免,民兵权益保障等工作。

(三)县人武部保障科。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的计划、申请、分配调拨、报废审批和安全、技术管理以及训练补助核算发放等工作。

(四)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抓好园区各企业民兵相关协调和组织工作,按照《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的方法程序,抓好园区企业民兵工作落实,完善各类资料,上报组织实力。

(五)县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县委各部门民兵的相关工作。

(六)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县政府各部门民兵的相关工作。

(七)县委组织部。负责专武干部选配任免,协同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指导抓好民兵预建党组织和民兵干部选配任免、民兵党员身份核查、专武干部履职考评工作。

(八)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地方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防知识和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动员适龄公民依法参加民兵组织,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建立民兵组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指导网信办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九)发改局。负责做好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的数据填报,负责装备维修系统的编建工作。

(十)公安局。协助做好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负责协调辖区各派出所完成对所在辖区民兵政治考核工作,协调网络安全分队组织编建。

(十一)财政局。负责民兵经费和遂行任务专项经费核拨、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二)交通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交通运输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十三)统计局。负责配合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国防动员潜力数据调查和分析工作。

(十四)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将地方应急专业队伍纳入基干民兵队伍,统筹协调地方应急装备器材和基干民兵应急装备使用与管理,形成应急力量的共建、共管、共用,构建军地应急力量建设、组织指挥、情报共享等对接沟通机制。

(十五)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潜力数据信息填报与核查,落实民兵训练及遂行急难险重任务中立功授奖、牺牲伤亡民兵的优抚工作。

(十六)教体局。负责配合教育系统潜力数据填报和民兵组织的编建工作。

(十七)人社局。协助做好民兵实力核查、专业技能鉴定考核及专武干部履职考评工作。

(十八)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负责指导林业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将天然林保护工程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纳入县民兵组织编建。

(十九)水务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全县水利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二十)气象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全县气象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二十一)卫健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卫生系统民兵组织编建工作,配合完成基干民兵体格检查。

(二十二)住建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填报,全县建筑行业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二十三)科工局。负责做好民兵组织整顿潜力数据填报和通信系统民兵组织的编建工作。

(二十四)民政局。负责做好人员及社会组织等潜力数据填报和核查工作,配合完成社团、民间组织等系统民兵编建工作。

(二十五)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人员、社会组织等潜力数据的填报和核查工作,配合做好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二十六)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综合执法行业领域人员、应急装备及预征预储装备等潜力数据的填报和核查,及民兵组织编建工作。

(二十七)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潜力数据的填报和核查,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民兵组织的编建工作。

(二十八)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负责抓好本辖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落实。按照《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的方法程序,抓好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查的数据填报、各民兵分队编组和训练工作落实,完善各类资料,上报组织实力。

四、落实措施

(一)军地合力抓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民兵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军地各部门要站在支援我军如期形成三大战略能力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军地“一盘棋”思想,把民兵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体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建设标准。军事机关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军事部的职能作用,合力解决矛盾问题,创新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协作配合,深挖潜力资源,全力支援民兵工作,形成推进落实的整体合力。

(二)科学统筹协调。民兵建设工作要把战斗力标准贯穿始终,突出备战打仗牵引,统筹应战与应急,既要聚焦打仗急需编实建强支援保障军兵种民兵分队,也要围绕援战保战任务构建完善基干民兵力量体系。要统筹重点分队和一般分队建设,既要集中县级力量打造重点建设分队,也要按照民兵编训管用要求推动提升整体民兵分队编建质量。要统筹预备役与民兵编组,在满足预备役编组的基础上,深挖整合行业系统潜力资源,为民兵编建留足余量,确保达到各项编组指标。

(三)狠抓工作落实。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牵头抓建职能,主动对接、积极参与,细化分解任务,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民兵编建,努力形成互促共建、融合增效的民兵建设发展模式。按照军委国防动员部《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民兵建设考评标准》明确的工作内容、标准要求,抓好末端落实,确保贺兰县“十四五”时期民兵建设发展计划部署的主体任务基本完成。

附件:1.贺兰县2024年普通民兵任务区分表;

      2.贺兰县2024年基干民兵编组任务区分表;

      3.贺兰县2024年基干民兵训练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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