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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落实银川市“四水四定”试点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4-00024 文 号 贺党办〔2024〕29号 发布日期 2024-05-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四水四定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贺兰县落实银川市“四水四定”试点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2024年第15次常委会、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落实银川市“四水四定”试点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细化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宁党发〔2023〕15号)《银川市建设“四水四定”试点市实施方案》(银党办发〔2024〕21号)要求,助力银川市“四水四定”示范市建设,推进贺兰县“四水四定”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4年,全县取水总量控制在5.433亿m3以内,耗水总量控制在2.66亿m3以内,黄河取水量控制在4.763亿m3,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0.62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8.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2,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城市(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坚持以水定城定人,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1.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城市建设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2024年底,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28倍。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2.深度实施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快农村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广农村节水器具普及,进一步在农户中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技术、培养节水意识。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3.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落实供水企业水资源税征收改革要求,在取水环节统一征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税。加快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供水管网数字化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智能探测管控体系,2024年,城镇管网漏失率控制到10%以下。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税务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富兴街街道办事处、银川中铁水务集团贺兰供水有限公司

4.开展城市公共领域节水。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计划管理,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水达标建设,县级及以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95%以上,节水型医院建成率达到80%。从严控制用水指标和用水定额管理;以节水设施改造、普及节水器具,全面推进公共领域节水。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水务局 、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教体局、卫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局

5.提高城乡生活用水水质。加快实施贺兰县城市/农村安全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人饮水质提升改造项目、金贵镇农村供水工程、金贵镇江南新村、立岗镇立岗水厂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项目建设,提高供水水质标准。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改局、财政局、金贵镇、立岗镇

6.科学规划城镇绿地布局。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推广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节水耐旱型的地被植物,减少种植高耗水草坪,公共绿地全面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优化城镇土地开发利用规模,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6.31%。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审批服务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7.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严禁建设违反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原则的项目,坚决杜绝“挖湖造景”。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涉“水”领域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查处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超范围取水、超计划用水等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坚决整治各类反馈问题,确保2024年底违反“四水四定”违规取用水等问题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审批服务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二)强化以水定产,构建节水型产业体系。

8.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现有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和布局,以贺兰工业园区为重点推动“六新”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底,节水型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7%以上。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工科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服务局、财政局、水务局

9.深度实施农业节水增效。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坚持适水种植、适地种植,科学压减灌溉定额超过600立方米高耗水农业种植规模,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面积。实施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工程,推广先进的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农牧业,应用“三池两坝”“稻渔综合种养”“设施化循环利用”等水质净化模式。2024年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水产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和达标率达到70%以上,农业用水量占比控制在80.3%。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10.深度实施工业节水减排。建立高耗水企业名录,严格限制布局高耗水项目,全面落实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产业政策。将节水改造纳入工业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应用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开展重点企业超定额用水核查行动,建立超定额用水单位清单,督促限期整改。2024年底,全县工业配置取水量控制在0.13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8.8%。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工科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水务局、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

11.探索服务业节水新模式。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进洗浴、洗车、宾馆安装有水效标识的节水器具和设备,推动旅游景区、饭店、民宿客栈、文化场馆等旅游服务业节水。建立高耗水服务业企业名录,推进用水户用水在线监测和管控系统建设,开展节水诊断和达标行动。加强物流仓储行业用水管理,规范物流仓储行业用水行为,促进节约用水。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商投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工科局、文旅局、交通局

(三)落实以水定地,促进水土资源协调

12.控制农业灌溉面积。严格管控土地用途,控制农业灌溉面积,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特色优势产业用水需求,严控高耗水农业种植规模,适度发展水稻、供外蔬菜,在重度、中度盐渍化区域种植水稻5万亩。全县2024年农业灌溉面积控制在76.19万亩,农业取水量控制在4.92亿立方米以内,粮食产量达到16.35万吨以上实现自给。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13.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实施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占比。2024年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2.71万亩,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覆盖率达到43%,全县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2。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14.加大生态林及水土保持林建设。大力加强贺兰山东麓银川段生态廊道建设,有针对性的采取植灌种草、水土保持、生态防护林建设等人工治理措施,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2024年底,生态林灌溉面积达到4.7万亩,水土保持率达到88.79%。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15.推动河湖保护和修复。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保障生态用水,湖泊湿地补水水面面积维持1.33万亩。持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全部划定并复核国家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整改黄河岸线利用和河湖“四乱”问题。2024年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Ⅱ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四)优化配置格局,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16.完善现代水网体系建设。落实《银川市水网规划》,全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持续优化农村供水格局,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落地。全面提升防汛抗洪水平,加快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实施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贺兰治理区)建设。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17.严格落实地下水管控。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严控供外蔬菜、设施农业地下水开采强度。加强南梁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优化供水结构,防止水源地关停造成部分区域地下水位回升导致盐碱化。到2024年,全县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在0.62亿m³以内,其中生活取水量376万m³,农业4924万m³,工业900万m³。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18.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善再生水输配设施,加快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统一配置,实行再生水非常规水配额制,逐年提高利用比例,纳入考核体系。2024年,全县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19.加大雨水洪水资源利用。新增建成区、居民小区、街道、企事业单位、旧城改造区等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实施雨污分流,充分提高城市雨水利用率。加强贺兰山东麓雨、洪水资源利用,提升金山拦洪库调蓄能力,逐步实现从“滞洪为安”向“蓄洪利用”转变,用于河湖生态、城镇绿化等补水。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富兴街道办事处

(五)推动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20.建设用水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加快农业灌溉、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地下水计量设施建设。建设水资源监管平台、数字节水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重点取用水企业与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城镇供水单位、万亩以上灌区取(用)水台账,年取用水量10万m³以上的服务业单位、50万m³以上的工业企业、100万m³以上的公共供水企业全部实现在线监测计量。到2024年,城镇和农村生活用水计量率达到98%以上。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工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网信办、各乡镇(场)、暖泉农场、原种场、金山自保局

21.积极开展水权交易。开展用水权收储调控,收储运营“散户”用水权。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市“六权”改革一体化交易平台、贺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开展区域间、行业间、灌域间、支渠间和年度内或跨年度等多种形式水权交易。

牵头单位:贺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水务局、财政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改革办

22.深化水价水资源税改革。深化水价分类改革,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落实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办法,完善水资源税收入分配机制,全面完成水资源税征收水量核定年度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税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工科局、水务局

23.推进投融资机制改革。建立用水权收储交易投融资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用水权抵押、质押、担保、租赁等金融产品,拓展用水权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开发符合用水权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有效路径。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政策落实力度,积极推进用水权抵押融资业务增量扩面。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水务局、改革办、 发改局、工科局

附件:1.贺兰县落实银川市“四水四定”试点市建设工作方案指标分解表

      2.贺兰县落实银川市“四水四定”试点市建设工作方案重点项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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