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贺兰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市党委要求和县委中心工作,对政法、综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
2、监督、检查全县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3、组织、指导“平安贺兰”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向县委提出政法工作方针、政策性问题的工作意见和决策建议;
5、领导、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的落实;
6、研究、指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负责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7、协助纪检、组织、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队伍中违法违纪案件;
8、领导、督促政法机关公正执法,协调疑难案件,负责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9、承担贺兰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贺兰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组织、指导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担贺兰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领导、指导全县见义勇为工作,负责审核、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12、研究县直政法各部门、各基层党(工)委报请的事项和问题;
13、组织、指导政法、综治工作的宣传工作,审核和引导舆论正确宣传政法综治工作;
14、组织对各基层党(工)委、县综治委成员单位、驻县区(市)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综治委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书和县直政法部门公正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只有贺兰县政法委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