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贺兰县扎实聚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稳步高效推进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共同推进。现将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党校培训重点课程,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4次、交流研讨2次,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12场次,各乡镇(场)、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88次,广泛宣传779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3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3次。统筹全县435名领导干部书面述法,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由“一把手”主动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督察检查。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及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以问题为导向下发工作提示函11份,提出整改建议38条,下发督察通报,督促各单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四是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向更高水平迈进。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印发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我县获评自治区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获评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实现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零突破”,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二)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牵引,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多角度论证。印发目录编制指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合法性审查规定及政府常务会议规则,今年确定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完成公开征求意见4次、社会风险评估4次、合法性审查2次,已按法定程序决策2项。
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按照“三统一”要求制发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及规范率均达100%,不存在被责令改正、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形。三是创新法制审核模式深层次把关。建立合法性审查“五步走”工作法,由承办单位起草拟提请常务会议审议事项材料,组织本单位法律顾问初审,提请政府专题会议讨论,报司法局组织专职人员及政府法律顾问“双重交叉”复审,方可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本年度共接收审核各类文件160余件。
(三)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点,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事项清单218项,办理“跨省通办”事项3962件,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3小时办结,取消10项证明事项,公布县级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98项,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80.5万件,办结率100%,好评率达99%以上。企业数量首次突破1万户,同比增长29.93%,全县市场主体保持连续增长好势头。二是深入推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56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4件,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0件,公开各类信息19533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透明度。
(四)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准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示各类行政执法信息37729条,统一管理音像记录信息2510条,形成行政执法案卷2702本。全县33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设置专门法制审核机构17个,配置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46人,其中10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的6%,符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县委、县政府专题听取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及持有情况,通报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办理情况,全县共有行政执法人员759人,同比增长18.1%。三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报备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贺兰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及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方案》《贺兰县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试行)》。加强协同联动,积极推行协作配合、联席会商,对同一事项检查结论实行信息共享,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规范部门访企行为,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五)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督促指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运用“专职监督+社会监督”工作模式,在申领13本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持续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33家行政执法单位对872本案卷进行自查,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及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部分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依法办案水平。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县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组建工作专班,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2次,开展实地督查和案卷评查各1次,印发工作提示函、督查通报共4次,全面梳理倒查线索共195条,目前均已核查处置完毕。
(六)以行政争议化解为导向,高效开展行政应诉及复议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6件,其中受理62件,不予受理14件,已全部审结,案件量同比上涨94.87%。打造县级规范化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召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听证会共11次,有效提升案件审理透明度与专业化水平。持续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力度,成功调解化解13件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率达26%,有效发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巩固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常态化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开展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班、旁听庭审及听证共4次,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行政应诉能力与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主动靠前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制定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方案及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会商议事实体平台作用,2023年共受理争议案件15件,化解成功7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均衡、亮点还不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示范样本较少。二是行政执法工作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案件仍占有一定比例。三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果还不明显,还没有完全形成优势互补、多方联动、广泛参与、有效监督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培育示范创建样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查漏补缺、固强补弱,提升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注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总结、亮点提炼,培育典型示范项目,用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成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激励全县各部门“创先争优”,突出在“创”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法治政府“建”的实效,以示范创建工作辐射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升级,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贺兰样板。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契机,采用党性教育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跨部门联合的方式开展执法培训,增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实效,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优化我县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化解力度。不断完善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将行政机关主动化解行政争议、配合法院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