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聚力破解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 难点、堵点问题,稳步高效推进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细, 现将全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思想引领,确保法治政府正确方向。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1+2+X”领导干部学规学法清单,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73次、宣传300余次,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次,研究批示法治建设工作30余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第七次会议,6个重点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435名领导干部开展书面述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明确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擦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品牌,聚焦法治建设10项短板类指标、52项提升类指标、37项巩固类指标,针对性制定38条提升举措,印发《贺兰县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暨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2024年)任务落实清单》,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聚焦依法行政,严把决策法治关口。一是常态化开展学法。建立学法清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5次,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213次。全县51家单位建立个性学法清单,共开展会前学法663次,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二是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关。编制公示《贺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县级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程序按时完成决策。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核。探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专职律师+公职律师”三位一体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推行“专职人员+法律顾问”双重审核方式,共开展合法性审查220件次,涉企不平等对待政策文件清理3次,证明事项清理2次,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执行率、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及规范率均达100%,从源头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四是开展政策实施后评估。对照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价,对其中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重新印发实施,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效果。
(三)聚焦涉企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深化“一企一照一码”改革,构建“1233”工作机制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简易一件事,免申即办”增值化改革,平均压减办理时限62%以上、压减申请材料50%以上、压减办理环节60%以上、减少跑动次数70%以上。开展“周末不打烊”服务、“我陪群众走流程”等系列活动,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二是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制定涉企执法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条指导意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指导26家执法单位公示本业务领域适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23家执法单位公示本业务领域适用的包容免罚清单,从轻、减轻、不予处罚442件次。三是开展涉企执法监督。制发《贺兰县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任务清单》,对外集中统一公示34家行政执法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共接收转办及交办的涉企行政执法投诉6条,均已办结。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案件评查1165本,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对近三年来涉及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梳理,下发工作提示函规范执法行为。四是清理涉企政策。全面起底涉企政策文件56件,组织专人及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多轮逐件审核,经清理并不存在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或罚款规定,但因不适宜经济社会发展,废止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涉企政策文件22件。
(四)聚焦能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 124人申领执法证件,29人换发执法证件,审验717本执法证件,清理26本执法证件。结合行政执法不规范引发典型诉讼复议案例,组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次360人次,各单位自行培训168次,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二是建立执法事项清单。全县33家行政执法单位均已建立并公示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处罚2904项、行政强制147项、行政检查260项,进一步理清执法权限、明确责任边界、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执法单位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三是发挥执法监督效能。制发《贺兰县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启用贺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选聘1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渠道。发挥司法所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全县34家执法单位明确执法监督机构及专兼职执法监督人员,实现执法监督工作向基层全面延伸。四是压实执法责任。按照“一部门一清单”方式梳理15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一事N措”,通过下发提示函、建议函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执法错案约谈机制,2024年对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败诉案件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3次,以问题为导向压实执法责任。
(五)聚焦群众关切,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设立“1+3+7”复议咨询点,推行复议审理“1+1+N”模式,2024年新接收复议申请166件,同比上涨118.4%,受理93件,已审结88件。将调解贯穿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复议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74件,实质化解率达86%,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二是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组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培训班1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2次,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参加旁听庭审2次。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与行政争议化解水平的工作方案》,不断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体运行,全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4件,平均败诉率为6.98%,降幅达30%以上。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法院生效裁判履行率均达100%。三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前的“每案引调”,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调解员+律师”纠纷治理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深挖执法单位共性问题,寻找化解行政争议“最优解”。2024年贺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解答行政争议事项咨询20人次,受理行政争议28件,化解行政争议15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成功率达53.5%。四是多元调解聚合力。建立“N+塞上枫桥调解品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标准提升改造贺兰县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新建社区人民调委会3个、新业态人民调委会1个、“塞上枫桥”调解室7个、心理疏导调解室6个。创新“3333”纠纷化解新模式,基层人民调解“四张网”不断巩固,“事心双调”机制全面落实,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726件,化解率99%,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纠纷。五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及8类特殊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2024年为8类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42件,“上门服务+申请即办”办结25件,解答法律咨询11327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544.81万元,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均衡、亮点还不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示范样本较少。二是执法规范化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执法人员对于本业务领域裁量权基准、包容免罚清单掌握不到位。三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果还不明显,个别单位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主动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在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上再提升。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总结、亮点提炼、成果运用,以“一盘棋”思想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稳中有进。
(二)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再加强。继续加大培训力度,
开展分层级、分领域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测试,将柔性说理式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包容免罚清单等内容作为重点课程开展讲解,增强执法培训工作实效。积极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严格落实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任务落实,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标准、程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在行政争议化解质效提升上再加力。充分发挥复议审理小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决定跟踪督办,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强化涉企复议工作,积极发挥复议代收点作用,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为企业申请复议提供便利。提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水平,全面推动落实“N+塞上枫桥调解品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再努力。持续统筹推进自治区《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落实,重点强化惠企政策保障和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培育依法守规的法治文化氛围,持续强化司法保障,重点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行政检查的突出问题,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