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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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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执法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实现执法质量与治理效能双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2025年初,我局被住建部评为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筑牢依法决策制度防线。制定实施《贺兰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半日”学法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强化专题培训,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规化。全年开展“半日”学法40次,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培训4次,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应急处置等环节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 刚性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深化执法公示制度,在贺兰县人民政府官网动态更新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确保公众随时可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及县政府网完成双平台公示,并依法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2025年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87条(系统195条、政府网92条),协助信用修复12次。二是强化全过程记录管理,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83个,对讲机58个,照相机4个,摄像机2个,车载记录仪34个,实现执法现场记录全覆盖。三是严格法制审核,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标准和流程,全年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26件,罚没金额92.85万元,全部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其中重大复杂案件法制审核通过率100%,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2. 深入开展案卷评查提质。2025年参与自治区住建厅、县司法局案卷评查5次。在住建厅案卷评查中,我局参评案卷平均分97.5分、优秀率100%自行组织案卷自查5次,评查案卷180卷。针对评查中发现的证据链完整性、法律文书规范性、归档及时性等问题,专题开展案卷评查报告分析及问题讲解培训1次,重点剖析执法关键环节与风险点,强化执法人员规范办案意识,推动案卷质量持续提升。

3. 推行刚柔并济执法模式。全面落实“柔性执法”“首违不罚”“包容免罚”原则,制定公布《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坚持以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为主要方式,全年对2件证据不足的违法线索不予立案,对5件符合法定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提升群众和企业对执法工作的认可度。

4.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监管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及方式,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做到事项、程序、结果全公开。全年制定部门内部抽查计划3个、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个,联合住建局燃气办开展燃气领域联合检查5次,减少企业迎检负担,提升监管精准性。

(三)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资格考试与人员管理。目前全局46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持证率93.88%;7名新入职人员待试用期满后按程序申领执法证件,确保执法队伍专业化、合法化。同时,落实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制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准则》,常态化开展执法纪律作风督查,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格局。围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律法规解读、政策动态及“以案释法”案例,全年发布推文451条,制作短视频27条,在抖音平台传播。组织执法人员走进商圈、社区开展精准宣传,开展集中宣传5次,发放资料1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90余次,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营商环境优化、执法行为规范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依规用权。二是落实廉政主体责任,局党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开展相关内容专题学习。强化督查督办,围绕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文明执法与规范管理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累计印发督查通报21期。全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2次、“典型案例大家谈”活动5次、廉政主题读书班1期,安排集中学习16次,开展各类廉政警示教育活动8次,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其与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一体学习、一体部署、一体落实。2025年,开展党组会会前学法11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组成员围绕“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开展专题研讨1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2次,邀请党校专家、法律顾问授课,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员覆盖系统学的良好格局。

四、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25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次,确保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程序。全年向县司法局提请合法性审查1次,法律顾问审核重大合同49次,出具审查意见49条;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求报县司法局备案,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五、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情况

坚持依法应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2025年,共有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1件驳回申请,1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9件,均通过积极沟通、依法答辩、主动履职等方式促成原告撤回起诉,行政争议化解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9次,出庭应诉率达100%,充分展现对司法审判的尊重和依法行政的决心。建立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提前化解潜在争议,全年通过说服教育、调解协商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0余起,有效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

六、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的司法建议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建议。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接收、办理、反馈机制,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定期开展执法工作自查自纠,及时防范和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执法工作与司法监督有效衔接。

七、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查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配合编办完成镇街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及回收工作,对《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25年增加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目前权责清单事项共计461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422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住建类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其他类按照《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系统自由裁量基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始终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综合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宗旨,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三是按照自治区清欠专班通知精神,我局对职责范围内的涉企问题主动认领,及时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金额录入债务系统,稳步推进债务清偿工作。

八、自治区法治化保障“六个攻坚战”、银川市法治化保障“八大攻坚战”、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机制,科学制定联合检查清单和流程,切实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和辅导机制,畅通修复渠道,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高效完成信用修复,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聚焦市容环境治理,建立顽瘴痼疾常态化整治机制,制定《贺兰县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规范处置核准与违法查处,实现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和规范化管理。三是积极推广“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新型监管方式,明确“综合查一次”监管事项清单,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变“多次查”为“一次查”,全年开展联合检查5次。

九、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执法环节在细节把控上不够精准,例如调查取证、告知程序、时限遵守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同时,在个别案件中,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参差不齐,存在表述不清晰、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需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完善文书标准化管理机制,推动执法全过程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

(二)法规制度执行存在偏差:对部分新修订法律法规与制度规范在实践中仍存在理解不透、适用不准、衔接不畅等情况。同时,相关培训与宣传工作的跟进力度不足,培训覆盖不广、频次不高、形式相对单一、内容深度有待深化,未能及时、全面、深入地传达制度精神与执行要点,满足基层实际执行的多样化需求。

(三)普法宣传质效有待优化:当前普法工作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单一、内容泛化的问题。差异化、互动式普法供给不足,针对不同行业、年龄、文化程度的群体,互动式、参与式普法活动开展不够广泛。同时,在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方面,形式创新不足、内容感染力不强、传播影响力有限,未能充分发挥数字媒介在普法中的渗透作用。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健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常态化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确保执法全过程合法公正。

(二)严把案件审核质量关。严格审查行政处罚案件主体合法性、程序规范性、依据准确性等关键要素,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警示作用,持续提升案卷管理质量。

(三)提升普法宣传实效。聚焦群众需求优化普法供给,加强重点群体差异化普法,创新新媒体普法形式,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强化执法队伍学法培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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