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贺兰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三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化解投诉纠纷,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组织体系,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涉农法治工作,推动法治建设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改革等重点任务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及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全年累计组织学习30余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及时排查整改执法薄弱环节,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
(二)聚焦产业发展,筑牢法治保障防线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与执法流程。全年统筹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农机安全、渔政禁渔等专项执法行动十余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3家次、涉企检查23家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20家次;联合政法委处置铁路沿线农残膜问题6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与案件查办,全年办理行政许可490件;查处假劣农药、兽药饲料等案件9起,屠宰检疫类案件1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办结案件19起,累计罚没款6.2884万元,收缴罚没物资808袋(瓶),无害化处理未经检疫肉品781.8公斤。所有已结案件均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高效处置群众诉求,受理各类投诉70余起,组织调解会12次,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针对辣椒、番茄种植纠纷,检查种子种苗企业20家次,抽检种子样品20批次,移交案件7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成效显著,完成自检656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年初任务的117%;完成银川市送检120批次,农业农村部及自治区抽检95批次,合格率99.6%,抽检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严格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当场取缔临时畜禽屠宰点40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0份。
(三)创新普法宣传,厚植乡村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宣传矩阵。依托赶集日、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十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服务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涉农普法短视频30余条,持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扎实推进农村法治培育建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64户,建成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种植养殖技术规范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10余期,有效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合规经营。
(四)强化监督制约,筑牢法治防线
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所有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全程规范、合法有效。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审结2件,纠错率为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出庭出声。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关口。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规定报送县政府备案,备案率、及时率、合规率均为100%。强化源头法律风险防控,对本局制发文件、合同协议、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决策等开展合法性审查12件次,未发生因文件违法违规引发的行政争议。按时办结检察建议书1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推进。
二、 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仍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一是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参差不齐,部分一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农业综合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不高,跨部门协同联动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和渠道较为单一,仍以线下发放资料为主,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不强;四是部分种养殖经营户法治意识淡薄,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能力不足,存在群访、缠访等非理性维权现象。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监管。持续深化“绿剑护粮安”等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渔禁捕等关键环节,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守牢农业生产安全底线。
(二)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及专业技能培训,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三)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移送等制度,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检查,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创新普法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和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