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贺兰县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2025年,贺兰县水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国有关会议精神,紧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制定并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涉水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面向取用水户、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沿河湖居民等重点对象,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引导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我局累计在单位周边、河道、渠道、沟道和水利工程施工队等地进行了张贴法治宣传海报500余张、悬挂宣传条幅30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二)健全制度机制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健全纠纷化解机制。重点排查涉水矛盾纠纷,将法治调解融入水资源分配、农村供水保障等民生工作。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渠道,为群众提供涉水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全年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各类事项403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重大涉水信访事件。

3.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召开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总河长会议,完成县级河长调整6人、乡镇级河长调整7人,更新县级河(湖)长制公示牌35块。围绕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印发任务进展通报2期、督办单4期、提示函3期,通过分办督办、跟踪督促推动制度落地。深化“河长办+部门”“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全年组织现场指导6次、联合巡查检查4次,全县巡河完成率超100%,凝聚河湖管护合力,提升协同治理效能。

4.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控用水总量和强度,推进农业节水增效,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收储4家企业28万立方米闲置用水权指标,通过收储再配置,盘活企业闲置水指标,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各类公示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信息,规范执法文书和音像记录,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二是加大水事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5年度开展执法检查40余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2起。围绕取用水管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取水、侵占河道、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首违不罚”清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向行政相对人讲清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利害关系,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贺兰县水务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开展合法性审查0次。

2.本年度未承办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3.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4.未收到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未收到法院司法建议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5年,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内容,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契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降低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率。

(二)狠抓干部法纪作风教育

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内容合规。关心支持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推动解决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不够。

水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宣传形式较为单一,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化普法还有差距,部分群众对涉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不高。

(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水政执法人员多为兼职,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与乡镇(街道)在履职事项清单的认可度上存在差异,对应当属地管理的执法事项尚未完全形成工作合力。

(三)依法决策水平有待提升。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法治素养提升。持续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增加案例教学和实战培训比重,计划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次、法治专题讲座1次,重点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执法能力。将法治建设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二是优化执法监管体系。加强执法装备和技术投入,推广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每季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质量考核,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深化"法律三进"活动,丰富线上普法内容形式,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吸引力,推动水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四是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案件处理的工作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健全涉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贺兰县水务局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