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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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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主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执法规范、监督强化、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实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贺兰分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首位,以系统化理论学习筑牢干部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

(二)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累计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2台,组织开展汽修维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清洁取暖完成率为95%,完成“煤改电”23970户、“煤改气”1817户、散煤治理40户。持续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4台,开展路检路查13次、检测货车128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270台,推动顺丰速运等3家用车大户安装车载OBD设备18辆,协助德远泰等3家重点企业建成门禁监控系统。强化扬尘管控,对全县42个建筑工地开展2轮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六个标准化”防治措施。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开展秸秆焚烧巡察查,印发《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等方案,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32个,2座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除。谋划开展第三排水沟(常信段)尾水生态治理项目,暖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提升改造项目,第三排水沟水质改善与生态修复项目。在土壤与固废污染防治方面,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7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项目3个,治理(管控)率达78.4%,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排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点位43处,均已整改到位。

(三)规范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入企”工作机制。将辖区内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16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以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为主,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办理从轻处罚案件4起,不予处罚案件2起。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监管要求,最大程度减少重复执法。

(四)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执法效能。聚焦重点行业与突出领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开展环境行政执法1907次,出动执法人员3652人次,跨部门联合检查4次,检查企业14家,督促问题整改273个,依法实施各类行政处罚23起,共处罚款2525余万元,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落实“包容免罚清单”,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起,从轻处罚4起。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

(五)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意识。一是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宣传等活动为契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向广大居民发放各类环保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环保购物袋和扇子300余个,接受环保咨询100余人次。二是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始终将服务企业发展、强化源头治理作为重要抓手,定期开展企业环保培训,采取分行业、分规模的培训模式对辖区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全年累计举办各类企业环保培训3期,覆盖企业150余家,参训人员超过200人次。三是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面对面”宣讲,现场答疑,向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持续普法宣教,企业守法遵法意识不断提升,“我要环保”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六)强化法治保障,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以来,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累计受理各类信访事项611件,办结598件,同比增长1.3%。其中:银川12345热线受理市民诉求575件,办结562件,主要集中在餐饮噪声、油烟、恶臭异味方面。针对这三类风险点进行研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同时对群众多次投诉的重点餐饮经营单位,采取跟踪督办,重点办理,确保整改情况不反弹。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5年贺兰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职责,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贺兰分局党支部牢牢抓住思想理论武装这个重点,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开展集中学习50余次,召开支部委员会14次,主题党日12次,党员大会4次,专题党课4次。

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本单位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情况

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并办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0份、检察院检察建议6份,所有建议均按期办结并书面回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0起,无纠错和败诉情形。

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平台应用培训。按照《宁夏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检查审批、通知及“亮码入企”等流程操作规范》,参加“扫码入企”平台应用专题培训,系统学习入企审批流程、扫码检查操作规范等核心功能模块,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平台操作要领,提升数字化执法效率。

(二)规范执法标准执行。重点厘清涉企行政执法边界、明确处罚标准、细化操作指引,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理解把握,杜绝执法随意性、弹性执法等问题,推动涉企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三)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在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严格按照《宁夏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检查审批、通知及“亮码入企”等流程操作规范》执行。落实“凡检查必审批”“凡检查必通知”以及“凡权责必告知”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主要问题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一些法律法规条款的适用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发放宣传资料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够紧密,线索筛查力度还需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法治思想为引领,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委会重点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深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优化培训内容与形式,增加新法规解读、复杂案件研讨、执法实操演练,针对性提升干部法规运用、案件办理及精准执法能力,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

(二)提质扩面推进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联动执法专项行动、信访办理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丰富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健全分层分类普法机制,聚焦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社会公众三类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多部门联动协同治理,精准筛查案件线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摸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对违规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生产经营者要损害必究、追赔到位、修复到位,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与各相关单位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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