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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丨贺兰县:常态化落实河长制 使“河长制”推动河“长治”

发布时间:2023-07-2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近年来,贺兰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推进域内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不断改善河湖面貌,坚决做到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让县域内每条河流成为造福群众的幸福河。

在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每天一大早,巡河员杨国林就来到所负责的河段开展日常巡河,查看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我早上七点半,看见钓鱼的就劝走,把垃圾拾走,从中午十二点半巡视到下午六点半,每次巡河都不让钓鱼的来钓鱼。”杨国林告诉记者。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党委书记岳中山便主动成为一名村级河长,肩负起第二排水沟近10公里的保护宣传、巡查巡护任务。岳中山带着记者来到自己管辖的河段,看到河边有垃圾就翻过护栏去捡拾,同时对河边的排污口,河道周边的环境进行清理并记录到手中的“河长App”。“我们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通过汛期加密巡逻,强化对河道的排查整治,加强与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预案,配备防汛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岳中山介绍,巡河员每天都需要巡河,而村级河长需要两天一巡河。

目前,贺兰县将河长制与防汛工作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辖区河流环境保护治理,持续开展汛期河道巡查工作,形成县、乡、村三级河长、县级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村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保护河道生态环境,通过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河湖突出问题,全市域内河湖旧貌换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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