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凡是计划在2022年申报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新增人员(之前从未享受过社保补贴),须在2021年度内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人员。
第二步:登记失业之后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乡、镇(场)街道、社区须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20号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第三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前往社区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表资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第四步: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
凡是具有我县户籍,女性:18-50岁,男性18-60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居民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非个人原因未就业并已在我县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相关认定材料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指登记失业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该类人员必须是城镇户籍,连续失业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在认定之日提前6个月(含6个月)以上进行了失业登记。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该类人员认定日期距离毕业时间必须在2年以内,毕业时间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三)零就业家庭人员:指以家庭为单位(通常以户口簿家庭成员为准,夫妻双方分户口的提供双方户口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此条款适用于城镇人口。
(四)残疾人员: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持有残疾证明的人员。
(五)部队随军家属:指经军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持有随军家属手续,失业的现役军人配偶。
(六)复员退伍军人:指已退出现役,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七)失地农民:指具有贺兰县户籍的失地农民。
(八)进城务工人员:指具有贺兰县户籍且务工6个月以上在城镇办理了居住证、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务工农民。
(九)戒毒康复人员: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戒毒康复人员。
(十)刑满释放人员: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
(十一)社区矫正人员:指在社区矫正期内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
(十二)低保家庭人员:指正在享受低保待遇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必须是享受低保待遇本人)。
二、申请流程:
1.社区/乡镇填写《失业登记表》。
2.社区/乡镇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社区/乡镇提交公益性岗位申请相关资料。
三、公益性岗位申请资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2份;《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2份;公益性岗位申请书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户口本户主和申请人复印件2份;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份(复印第2页、第3页、第7页);1寸照片2张和2寸照片2张。
备注:表格填好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乡镇盖章。
四、报名咨询电话
立 岗 镇:8822676
习 岗 镇:8064880
金 贵 镇:8986091
洪 广 镇:8991819
常 信 乡:8983162
南梁台子:2178226
暖泉农场:8950665
京星农牧场:8878002
利民社区:8060923
友爱社区:8961961
花园社区:3855211
团结社区:8064066
居安社区:8060867
光明社区:8064067
金河社区:8639362
太阳城社区:8998686
马家寨社区:8064065
如意湖社区:8673241
天鹅湖社区:8939961
虹桥社区:8801710
迎宾社区:8064065
朔方社区:8060867
和平社区:8639362
特别提醒:
1.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指的是具有贺兰县城镇户籍的居民,失业登记半年以上才能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再填写公益性岗位申请相关资料。
2.失地农民指的是具有贺兰县户籍,可以提供《贺兰县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认定表》的居民,不限城镇户或农业户,都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申请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