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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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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贺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规范简称:县科技和工信局

单位性质:县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许亚伟

办公电话:0951-8061367

机构设置:内设2个岗位

办公时间:夏季8:30-18:30 ;冬季8:30-18:00(周一至周五,周末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4楼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定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发展相关工作。组织管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跟踪管理、考核验收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拟定本部门管理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决定方案,协调管理全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资金评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培育科技型企业。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县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动全县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六)牵头组织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发展建设。

(八)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领导小组行动;做好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科技统计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定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科技培训、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技市场优化及民办科技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对外科技交流与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科技项目合作与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构的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开展与县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科研合作,推动全县招才引智工作深入实施。

(十二)加强对全县科技工作的调研、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科技人员对本县重大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进行评估和论证,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十三)做好对科技成果项目、科技进步奖励项目、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科技人员的评审、评选及表彰奖励工作。协同司法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知识产权和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仲裁工作,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全县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县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招商引智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信息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分析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工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工作。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八)提出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园区的产业规划和建设发展;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技术装备升级工作;负责拟订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规划、政策和国家、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企业减负各项工作。

三、内设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保密、档案、统计、信访、意识形态、政务公开、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预算等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二)科技管理岗位。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统筹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承担科学技术奖、创新调查制度实施、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指导各类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指导科技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建设。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建设。负责科技惠民工作。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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