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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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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卫生监督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前身为贺兰县卫生防疫站监督科,成立于2006年6月,2008年3月正式与贺兰县疾控中心分离,为贺兰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3人,按照专业分工和业务工作开展需要设置综合业务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

负责人:蒋荣

办公地址:贺兰县城银河东路胜利巷2号

邮政编码:750200

电子邮箱:nxwsjd_122@163.com

联系电话:0951-8969736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8:30

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30

二、主要职责

1、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法开展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涉及健康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对职业危害场所的监督检查。

2、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行政处罚的执行。

3、负责受理卫生事件和卫生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督工作。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服务,负责对本所卫生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对管理相对人开展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培训。

5、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中毒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6、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7、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8、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监督一科: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以及涉及本科室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监督二科: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执法以及涉及本科室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监督三科:负责学校、托幼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职业危害场所用人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以及涉及本科室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综合业务科:负责党建、保密、档案管理、信访、财务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安全、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以及行政处罚案件受理、立案、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处罚档案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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