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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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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规范简称:  贺兰县社保中心

单位性质: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单位级别:副科级

主要负责人:张晓东

办公电话:0951-8061313

机构设置:内设12个股室

办公时间:业务窗口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全年)

其他股室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

办公地址:贺兰县政务大厅A座8楼

业务窗口地址:贺兰县政务大厅A座2楼社会保障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推进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核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发放标准的核定,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和预警工作,为全县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提供依据。

(四)负责编制和执行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内控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五)组织开展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调查、宣传、咨询服务和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及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督办中心政务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会务组织、印鉴管理、信息、档案、政策宣传、固定资产管理(实物)、办公用品采购、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机要保密、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考评考核工作;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负责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爱国卫生、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安全生产、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后勤服务工作和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

办公电话:0951-8061313

(二)财务室。贯彻执行财务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相关政策,完善制度;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失地农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预算控制、收支控制、核算记账、预算报表、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决算报表、基金财务档案管理;负责单位经费预算控制、收支控制、核算记账、预算报表、月度报表、决算报表、专项资金报表、财务档案管理及预、决算政务公开编制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及经费预决算报表分析报告;负责单位经费账户和各项基金专户信息管理,财务签章、密钥、UK、支票管理使用;负责财政、税务、银行对账工作;负责单位职工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填报,劳动工资的调整、变动、申报;负责单位职工“五险二金”的基数调整、变动、申报、缴纳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缴纳和自治区社保局、县财政局安排的临时性财务报表编制、填报工作;固定资产报表填报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951-8060183

(三)登记核定股。负责全县参保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社保费申报核定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指导,参保单位人员增加(减少)申报核定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核定工作;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参加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核定工作;负责全县居民社会保障卡制发、宣传及电子社保卡推广应用;负责养老保险政策咨询解释、业务查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0951-8062355

0951-8776113

0951-8776133

参保单位网上业务办理 0951-8080449

社保卡业务           0951-8080816

(四)待遇审核股。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和工伤保险的待遇核定计算、发放调整及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已领取和未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支付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清退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支付和个人账户余额清退工作;负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病残津贴待遇的发放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0951-806258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  0951-877612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0951-8069101

工伤保险待遇              0951-8776339

(五)稽核股。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稽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管理;负责对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及执行有关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或常规稽核;组织实施单位内部控制稽核,监督内部控制流程,对业务运行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加强业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建议;负责做好有关社会保险举报、督办和移送案件的专案稽核,做好核查案件的受理登记和查询,制作稽核文书、填报各类稽核报表;负责各类定期和临时性统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编写运行分析报告,确保各类报表上报及时、数据准确;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951-858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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