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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政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十四届县委2021年第1次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动态调整后,县人民政府权力运行责任事项共计25886项,其中,行政许可责任事项1235项;行政处罚责任事项20904项;行政强制责任事项655项;行政检查责任事项985项;行政确认责任事项270项;行政征收责任事项70项;行政奖励责任事项410项;行政给付责任事项235项;行政裁决责任事项65项;其他类责任事项1057项。现将县本级政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调整结果予以公布。

县级责任部门要按行政权力运行责任清单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对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部门申报并按程序审定后及时修订责任清单。

附件:贺兰县2020年政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调整结果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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