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贺兰县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贺兰县乡镇赋权清单》《贺兰县街道赋权清单》《贺兰县县乡“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已经贺兰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编制公布并实施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赋权清单等是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为基层减负和赋权增能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央、区市及县委和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全力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
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认识,夯实基础,逐项明确赋权事项的承接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对赋权事项实现“应接尽接”,并对照赋权目录主动做好与县直部门的衔接,在明确权限范围的基础上,逐一明确赋权事项的管理要求,健全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同时,进一步完善民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凡是能进驻民生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必须实现“应进必进”,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做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县直部门按照“谁赋权、谁指导”原则,要在人员培训、技术支撑、网络端口开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强业务指导和对接,及时协调解决赋权过程中遇到问题,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需调整的事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要切实加强对“清单”落地实施的监督指导和调研评估,协调解决落地实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对下放不彻底、变相回收、落实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对滥用行政权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贺兰县乡镇(街道)权力清单
2.贺兰县乡镇赋权清单
3.贺兰县街道赋权清单
4.贺兰县县乡“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