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加快搭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一体化的“三全一体”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我县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目标”引领。全面推行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2025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部门(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使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设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时,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入手,紧盯绩效目标核心指标,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填报不完整、政策依据不充分的予以及时反馈纠正,审核通过65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申报的544个财政预算支出项目,涉及预算资金123830.77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预算支出项目55个,涉及预算资金34121.9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且常态化。
(二)严把“事前”评估关。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其作为编报项目库和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2025年开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3个,分别为贺兰县202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贺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和贺兰县黄河左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评估涉及金额21222.01万元,评估结果均为“予以支持”,评估结果直接作为安排资金的政策依据。
(三)做实“事中”监控。聚焦绩效运行监控,对贺兰县65家一级预算单位2025年度的554个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项目的产出实现程度、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调整三个方面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各项目支出情况及进度缓慢的原因,推动部门及时调整、纠偏,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推动绩效管理由“事后评价”向“事中纠偏”,实现对项目执行全过程动态跟踪。
(四)强化“事后”评价。一是在重点上下功夫。按照年初局党组工作安排,建立“部门+财政+第三方机构”工作协同机制,积极筹划并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细化对指标设置、评价报告等质量把关,全面“盘点”“考核”项目,切实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和效果,真正发挥“把脉问诊”“辅政理财”的作用。2025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贺兰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服务能力提升等7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达52589.22万元,评价结果为优、良的项目分别有 2个、5个,占比分别为28.57%、71.43%,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资料。二是在全面上做文章。2025年根据绩效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全县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涵盖各预算单位2024年实施的所有预算项目,由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按照单位(部门)自评项目总数15%的比例进行抽查、审核,确保自评质量,防止“走过场”。抽查的147个预算项目中,评价为“优”[90-100分]的项目106个,占比72.11%;评价为“良”[80-90分]的项目34个,占比23.13%;评价为“中”[60-80分]的项目7个,占比4.76%,无抽查评价为“差”的项目。
(五)深化结果应用实效。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差”的,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10%进行压减,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财政支出安排;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安排财政资金时慎重考虑,按比例核减资金。
二、工作亮点
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心由“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一是以“三早”之举推进预算绩效工作落地见效,构建起“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地”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提前谋定绩效评价项目,建立项目征集、项目立项、项目进点、项目审核、项目验收等机制,坚决做到“全程纪实、全程把关、全程监管”,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聚焦“政策+实效”双主线,以学促干固根本。转发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为绩效目标编制提供“说明书”,有效解决了预算单位在绩效指标编制过程中“不会设”、“设不准”的问题。深入开展多轮业务培训,有效帮助各单位相关人员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知识和实操水平,为2026年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三是专家把脉提质效,精准评审促验收。绩效评价验收是绩效管理流程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评价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客观。为确保报告评审的质量和权威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对报告经多轮审核反馈、确认报告符合验收标准后,统筹组织验收工作。邀请高校教授、绩效评价资深专家、项目主管人员等组成评审组,通过专业研判为绩效管理赋能。
三、存在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普遍薄弱。部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理念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资金、轻绩效”的惯性思维,将绩效评价视为过程或形式,未真正认识到其对资源优化、决策支持的重要性,导致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同时,部门内部存在认知偏差,认为绩效管理工作都是财务人员的事,与项目管理人员无关,绩效管理工作表现被动。
(二)绩效评价覆盖面有限,预算单位绩效自评质量难保障。预算绩效评价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各预算单位,因专业人员欠缺只能委托第三方实施,但受经费约束,仅能遴选少量项目开展评价,无法实现全覆盖。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受重视程度和自评能力影响,自评工作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标准进行评分,导致评价过程难以保证真实性和公正性,评价结果客观性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强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一是通过组织开展绩效方面相关培训,加强部门间沟通交流,全面提升绩效管理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预算绩效一体化全流程规范管理,通过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建立绩效工作考核机制。以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部门强化财务、业务部门衔接,增强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二)多措并举,提升绩效自评质量。一是建立绩效自评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对绩效自评结果的抽查复核比例,避免自评“放任自流”。二是强化问责措施,确保机制有效执行。对逾期未报送、材料敷衍的单位,先予以预警提醒,仍不整改的启动预算约束措施。三是以信息公开为抓手,推进预算绩效自评提质增效,通过“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强化监督反馈”信息公开机制,从外部压力和内部约束双向发力,倒逼预算单位提升绩效自评质量。
附件:1.贺兰县2025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表
2.财政抽查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表
贺兰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