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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张鸿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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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鸿钧,男,60岁,汉族,身份证号码:410203********1519。本局于2025年2月11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5〕43”《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此决定书,本局于2025年2月12日向你邮寄送达此决定书,因无法送达,现特公告送达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5〕43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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