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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范卫国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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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范卫国59岁,文化程度:初中族,身份证号码:142730********1215。本局于202547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5118”《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此告知书,本局于2025年415日向你寄送达此告知书,因你电话无法接通,公告送达此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5〕118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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