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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张之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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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之峰,男,54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203**********1214。本局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5〕385”《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此告知书,本局向你邮寄送达此告知书,因你联系不到,现特公告送达此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5〕385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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