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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马明芳等人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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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马明芳,女,33岁,回族,身份证号码:6229**********4029。本局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5〕390”《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2、当事人:邹卫保,男,48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124**********2616。本局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5〕39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3、当事人:陈艳红,女,53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224**********3548。本局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5〕395”《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4、当事人:王红伟,男,58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121**********053X。本局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5〕398”《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5、当事人:刘海玲,女,52岁,汉族,身份证号码:6222**********0627。本局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5〕399”《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6、当事人:吴海英,女,54岁,汉族,身份证号码:3210**********7841。本局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贺市监罚告2025〕400”《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此告知书,本局向你们邮寄送达此告知书,因你们拒收或联系不到,无法邮寄送达,现特公告送达此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5〕390号)PDF电子扫描版;

      2.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5〕394号)PDF电子扫描版;

      3.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5〕395号)PDF电子扫描版;

      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5〕398号)PDF电子扫描版;

      5.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5〕399号)PDF电子扫描版;

     6.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罚告2025〕400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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