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余玉宝,男,59岁,汉族,身份证号码:340224********2013。本局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5〕357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2.当事人:任桂侠,女,53岁,蒙古族,身份证号码132628********2227。本局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5〕358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本局于2025年6月26日向你们邮寄送达此处罚决定书,因地址联系方式有误或拒收,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此决定书,现公告送达此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5〕357号)PDF电子扫描版;
2.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5〕358号)PDF电子扫描版。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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